現將我委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0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及成效
1、積極開展規劃自然資源領域立法工作。一是制定我委立法工作實施方案,對本年度5項地方性法規、4項政府規章的立法工作進行了部署。二是深入開展立法工作。完成了《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和《北京市禁止違法建設若干規定》的修訂工作。完成了《北京市測繪條例》修訂立項論證工作。此外,還開展了3項地方性法規、1項政府規章制定和修訂的調研論證工作。三是進一步規範委系統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印發《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規定》,對32件行政規範性文件、7件重大行政決策進行了合法性審核。四是對涉及我委工作的6部地方性法規、21部市政府規章和481件行政規範性文件進行清理,廢止4件規範性文件,對3件規範性文件提出了修改建議,目前正在組織修改。
2、持續推動優化營商環境改革各項工作。在辦理建築許可方面:一是提高低風險項目和重大項目審批服務效能。二是定期通報改革進展,市領導批示13次。三是大力推進項目進展,全年共受理低風險項目申請1719個,完成全流程項目119個。四是完成《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涉及我委的全部改革任務。五是順利完成世界銀行磋商、中國營商環境評價線上填報以及住建部第三方評估工作。在不動産登記方面,一是進一步擴大不動産登記資訊查詢範圍及提供網上“綜合查詢”服務,助力企業自主開展交易前期産權調查。二是加強“政銀合作”,抵押權首次登記和登出登記網上辦理時限壓縮至1個工作日。三是推行不動産登記電子證照和掌上登記中心手機移動端服務。四是加強區塊鏈技術在不動産登記領域應用。
3、積極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一是按照市委編辦要求,對我委權力清單進行動態調整,共調整18項職權,我委行政職權事項由107項調整為92項職權。二是結合“放管服”改革、法規修訂、清理零辦件、職權劃轉等,對我委《政務服務事項目錄》進行動態調整。經調整,我委政務服務事項由512項減少為440項。其中,依申請類政務服務事項由183項減少為173項,非依申請類政務服務事項由329項減少為267項。分別印發實施《行政處罰職權目錄》(更新版)和《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更新版)。
4、創新方法提高行政復議訴訟工作水準。印發《落實市領導有關敗訴案件責任作風倒查和問題整改批示的整改方案》。制定我委《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手冊》《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典型案例》《北京市不動産登記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典型案例彙編》《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考評工作辦法》,印發全委執行。2020年全委共發生行政復議、訴訟案件616件,比2019年同期降低近37%。敗訴62件,比2019年減少近58%,其中23件為不動産登記類無責敗訴。我委作為復議機關審理行政復議案件72件,審結34件,直接糾錯5件。
5、深入開展行政執法工作。一是穩步推進行政執法重大專項任務,做好違建別墅和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高爾夫球場、掃黑除惡專項整治工作。其中下發亂佔耕地建房摸排圖斑11.2萬個,已完成第一階段摸底任務。“大棚房”另案處理未到位項目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開發建設執法綜合監管平臺,紮實開展日常執法工作。制定衛片執法工作方案,下發衛片圖斑2070個,基本整改到位。全年共開展執法檢查53760件,立案查處4488件,作出實質性處罰160件。三是狠抓規自領域問題整改,持續開展“大棚房”、綠地認建認養及公園配套用房出租等專項整治,堅決遏制基層涉地亂象和涉地腐敗。持續推進巡視整改,發現違法用地違法建設相關問題專項整改涉及的58項,已完成30項。
6、紮實開展執法監督工作。一是開展依法行政督查督導,印發工作辦法,梳理規劃實施相關環節規則、標準及工作依據,抽取215件案捲進行評查,組織第三方評估,與114家建設單位、13家設計單位、10個分局進行電話查訪和座談。二是積極開展行政處罰與行政檢查相關聯工作,填報《檢查單關聯關係表》和《處罰職權關聯關係表》。三是分四批組織全委912人參加市司法局組織的行政執法資格考試,通過率達89.6%,居全市前列。四是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雙公示”等工作。先後印發《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和《關於做好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資訊公示工作的通知》,並在委官網建立行政執法公示專欄和“雙公示”專欄,及時公示執法資訊。五是起草規自領域事中事後監管工作方案,探索分級分類監管,研究信用管理制度。六是與司法機關建立工作銜接機制,加強行政執法工作合力。
7、紮實開展法制宣傳工作。一是印發我委《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二是組織開展委主任辦公會、委黨組會會前學法、“4.15”全民安全教育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國土地日、“8.29”全國測繪法宣傳日、“12.4”國家憲法日等活動。三是組織開展“七五”普法自查和驗收工作。四是面對突發新冠疫情,組織學習《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編制《疫情防控簡報》83期。五是以“雲開庭”“零接觸”方式旁聽東城法院庭審,不斷強化全委法治意識。六是在委官網公開新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60余件,方便公眾查閱。
二、2020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法治政府的理念尚未完全確立。部分人員法治意識還不夠強,習慣於憑經驗幹工作、做決策,依法行政理念樹得不夠牢。
2、改革力度與法規修訂完善不同步。隨着建設工程審批制度改革不斷深入,與改革相呼應的法規規章修訂的步伐相對滯後。
3、履行行政復議職能的壓力比較大。自2020年7月起,我委作為復議機關審理分局行政復議案件,由於案件量大,法制部門面臨人員不足、經驗欠缺、審理標準流程有待規範等困難。
4、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協同配合不夠有力。日常工作中各部門協調配合不夠,統籌推進較難。
三、2020年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有關情況
1、認真學習相關文件精神。委黨組書記、主任張維利用辦公會等時機,帶領委黨組成員認真學習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關於法治建設的文件精神,注重運用法規政策武裝頭腦,提高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能力。委機關各處室、各分局和委屬各單位採取多種方式開展學習培訓,不斷提高全委幹部的法治意識。
2、加強法治建設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委黨組在推進本單位法治建設中的核心領導作用,定期聽取工作彙報,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年初張維同志親自主持召開委黨組會對法治政府工作進行研究部署,將法治建設要求納入年度工作計劃,真正將法治建設作為開展全委各項工作的指導和抓手。
3、強化法治建設考核督導。張維同志作為黨組主要負責人,堅持每年將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將機關各處室、各分局和委屬各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列入年終述職內容,通過考核促進依法行政工作開展。
四、2021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1、積極推進立法工作。按照市人大常委會和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紮實推進《北京市無障礙設施建設和管理條例》《北京市測繪條例》等地方性法規以及其他政府規章的制定、修訂工作,確保按時完成立法工作任務。
2、持續推進優化營商環境改革。在建築許可和不動産登記方面,全面落實優化營商環境4.0版改革任務,繼續深化改革措施,努力打造精品,提供便捷高效服務。
3、進一步提升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水準。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認真開展規範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核。擬對我委起草或制定的政策文件開展評估,確保政策文件的有效性和競爭性。
4、持續做好行政執法工作。全面落實《北京市禁止違法建設若干規定》,繼續開展“基本無違法建設區”創建,大力拆除違法建設騰退土地。抓好清查整治後續工作,深入推進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始終保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高壓態勢。
5、大力開展執法監督。繼續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嚴格規範行政執法行為。開展依法行政督查督導,組織案卷評查和第三方調查,加強制度評估,打好政策、制度和標準“補丁”。制定《關於加強規劃自然資源領域事中事後監管的工作方案》,將監管覆蓋全部審批事項,分類施策,建立信用管理制度。
6、有效推動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大力抓好行政復議應訴工作,不斷提高復議應訴工作品質。積極應對我委履行行政復議職能後面臨的各種挑戰,堅持依法審理,不斷提高辦案品質。
特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