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情況報告

日期:2022-03-29 10:00    來源: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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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市公安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公安部的堅強領導下,認真落實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有力推進依法行政各項工作,法治政府建設取得積極成效。現將有關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舉措和成效

  (一)突出法治導向,持續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

  頂層牽動保障重大執法活動。立足首都社會治理新要求,聚焦各項安保工作,高站位謀劃、高標準推進,做實做強專業高效精準的法治保障,堅持與深化執法規範化建設一體推進、相互促進,研究規劃、牽動落實重點任務。

  深化執法監督管理機制改革。堅持以強化執法辦案中心為牽引,依託三級監督管理體系,持續深化受案立案制度改革,通過智慧化手段實行重點監測,確保執法監督工作具有精準性和高效性。

  (二)優化政務服務,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

  加強統籌推動。始終以人民滿意為中心,突出民意導向,結合“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深入推動證照分離改革、事中事後監管等重點工作。堅持“規定動作不走樣,自選動作有創新”目標,分批次向社會推出利企便民服務舉措,並通過媒體廣泛宣傳,讓企業群眾充分享受改革紅利。

  深化審批改革。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通過審批改備案、告知承諾等方式,優化審批服務,簡化審批程式,減少了企業辦事時間,激發了市場活力。按照“同事項名稱、同受理標準、同申請材料、同辦理時限和辦理結果互認”的原則推出兩批京津冀自貿區“同事同標”事項,進一步促進了京津冀的協同發展。

  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為落實監管責任,增強事中事後監管措施的系統性、協同性,不斷創新監管方式,構建權責明確、科學高效、公正透明的綜合監管體系。按照年度抽查事項清單和抽查計劃,動態調整工作規範、檢查人員庫、檢查對象庫。有效提升監管效能,實現對企業“無事不擾、無處不在”的監管。

  堅持惠企便民。緊盯企業群眾反映的難點熱點,民有所呼,我有所應,圍繞首都發展與民意期待深化戶籍改革,推出“公共戶”管理模式,統一本市農業非農業夫妻投靠政策,全面實施電子居住證(卡)制度。

  (三)加強法治保障,規範權力運作

  落實權力清單動態調整機制。規範權力運作,強化社會監督,進一步梳理、明晰、界定權力清單,完成市、區兩級權力清單動態調整,與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對應。動態調整行政處罰職權、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及執法依據。

  加強法治宣傳。深入踐行“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細化重點工作,明確責任分工,積極參加2021年北京市普法聯盟主題宣傳暨民法典集中宣傳月活動,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民法典宣傳活動。立足公安特色,充分利用“1.10”、“12.4”等節點舉辦主題宣傳、警營開放日等活動,積極宣傳涉及冬奧相關法律法規、公安業務法律法規。

  強化公職律師隊伍建設。緊密圍繞“選拔、履職、培養”三個關鍵環節,不斷強化公職律師隊伍建設,擴大公職律師隊伍,同時強化管理使用,牽動公職律師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嚴格開展執法監督,做規範執法的“捍衛者”,積極參與普法宣傳和執法培訓工作,做普法工作的“傳播者”。

  (四)深化政務公開,保障公眾知情權

  加強資訊主動公開。始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切實推進決策、管理、服務、執行、結果公開。推進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公開、政府採購事項公開。公開發佈重大決策事項目錄、重要民生實事項目落實進展情況。

  推進民生實事公開。依託“網上北京市公安局”、政務新媒體等多渠道,推行重要民生保障信息公開,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熱點。優化充實“熱點答復”專欄。加強對外聯繫電話接聽管理,進一步暢通電話端“問事”“辦事”渠道。

  推行政策全面解讀服務。通過“政策解讀”專欄,採用圖表圖解等形式,對與企業群眾工作生活密切的相關政策開展通俗易懂地解讀。開展“政策公開講”服務,通過“線上訪談”等多種形式,開展政策宣講。持續辦好“市民對話一把手”政民互動節目,先後舉辦了“放管服”改革、疫情防控等新聞發佈會,深入開展對話溝通,切實回應群眾關切。

  落實政策文件公開。依託“政策法規”等專欄,打造集中統一的政策公開平臺,發佈便民利企政策文件,切實為企業群眾提供權威便捷的查詢服務。充分發揮政務新媒體傳播快捷的優勢,向企業群眾主動推送“放管服”改革等話題,增強政策資訊到達率。及時動態調整更新與公安執法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

  (五)圍繞首都功能定位,落實重點立法

  高品質完成既定任務。按照市政府2021年度立法計劃,緊盯項目規劃,持續跟進、統籌牽動,深入開展研究論證,按計劃完成《北京市禁毒條例》、《北京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等年度立法任務。

  落實行政規範性文件備案公開。認真落實行政規範性文件起草制定程式規定,嚴格履行備案公開程式,不斷提升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品質,確保文件內容合法、程式規範。

  (六)加強行政監督、化解社會矛盾

  落實領導接訪閱信工作。市局、分局兩級領導班子充分發揮領導幹部帶頭示範作用,把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穿到信訪工作全過程,紮實做好群眾工作,嚴格落實接訪閱信工作,推動疑難信訪問題解決。

  落實“接訴即辦”工作機制。成立“接訴即辦”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統籌“接訴即辦”工作。持續弘揚“艾冬精神”,用心用情切實解決市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推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不斷走深走實,努力提升群眾安全感、獲得感、滿意度。

  嚴把復議訴訟案件品質關。堅持“支援基層正當執法行為與保障申請人合法權益並重”的工作原則,對執法確有問題的堅決予以糾正,加大釋法説理力度,最大限度做到案結事了、定紛止爭,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積極落實公安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機制。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在執法規範化建設、優化營商環境等方面取得成績與進展的同時,也存在一定不足。一是“放管服”改革有待進一步深化。面對數字政府建設的新任務、新要求,在“放管服”改革方面需推動信息化建設再深化、再提升。二是執法成效有待進一步提升。面對政府治理方式的不斷創新,解決群眾急難愁盼、服務首都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的能力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三、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市公安局主要負責人認真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公安部關於法治政府建設各項決策部署,嚴格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要求,積極履職,以上率下,有效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落地落實。一是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主要負責人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對法治公安建設中的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充分發揮第一責任人法治引領、規範、支撐作用。二是以上率下發揮法治引領作用。深入落實領導幹部學法用法等制度機制,通過組織專題講座等形式,邀請專家學者緊密結合公安執法工作,就習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刑法修正案(十一)、新修訂行政處罰法等新法新規進行專題授課,着力增強領導幹部的法治意識、提高法治能力。三是親自開展首都法治公安建設宣傳。在第75屆聯合國大會“城市安全、保障和良好治理:推動預防犯罪成為優先事項”高級別辯論上,向世界宣介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的成就。

  四、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安排

  2022年市公安局將繼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牢牢把握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和法治公安建設的要求,在全面發展、普遍提高、鞏固深化上下功夫,在新起點上實現新提升,持續推動首都法治公安建設高品質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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