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辦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市委依法治市辦的指導下,緊緊圍繞我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總體思路,不斷推進我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法制化、程式化和規範化。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1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黨組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不斷增強。辦黨組聚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目標任務,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法治政府建設全過程和各方面,把法治政府建設擺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與支援合作主責主業同部署、同推進、同督促、同考核,不斷增強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理論自覺和行動自覺。全年辦黨組圍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以及憲法、民法典精神,開展會前學法4次,基本形成了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各處室(中心)齊抓共管的法治建設工作格局。
(二)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斷提升。全面壓實部門主要負責人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讓“關鍵少數”既當好推動者,也當好帶動者、把關者。基本形成了學法制度性開展、常態化落實的機制,先後組織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集中學習,邀請專家解讀《民法典》和講授《對新時代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思考》,組織全員觀看《警惕當你踏出國門之時》《新時代的憲法共識》等視頻課件,廣大黨員幹部牢固樹立了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明顯提高。
(三)依法行政制度機制不斷健全完善。在領導小組內部工作運作方面,制定了領導小組工作規則和辦公室工作細則,從組織機構、職責要求、基本制度、重點任務等方面,為領導小組及其組成單位履職盡責提供了工作依據。在辦內工作運作方面,修訂完善了考勤制度、公文流轉制度、財務制度、車輛管理制度,實行並完善崗位責任制、服務承諾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把各項工作納入法治化、規範化軌道,增強工作效率,優化服務水準,確保上傳下達、溝通協調及時有效。
(四)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準不斷提高。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進一步規範重大行政決策流程,制定年度“三重一大”事項清單,堅持重大行政決策黨組集體討論決定,實行重大行政決策公開制度。嚴格執行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有關法律法規、制度規定,強調合法性審核對規範性文件合法有效的把關作用,聘請北京市中同律師事務所作為法律顧問,積極參與重大事項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不予提交會議討論。進一步健全規範性文件監督管理工作機制,確保工作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人,按照“誰制定,誰負責”的原則,積極預防和處理規範性文件的法律爭議。
(五)權力的監督制約力度不斷強化。加強內部權力的制約,對財政資金分配使用、政府採購等權力比較集中,易導致權力濫用和失控的崗位,實行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強化內部流程式控制制,建立內部審批制度規範,防止內部審批漏管失控。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工作要求,及時將東西部協作和對口支援、對口合作工作資訊進行公開,把政務公開貫穿政務運作全過程,持續推進政務工作公開透明,切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提升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全年門戶網站發佈政務資訊4151條,微信公眾號發佈動態資訊352條,答復全國政協提案2件、北京市人大建議1件、市政協提案2件,答復群眾網上留言提問21條,內容涵蓋支援合作領域規劃計劃、政策措施、預算決算及自身建設等事項。
二、2021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思想認識上有差距。對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與自身工作的緊密性認識不足,部分工作人員習慣於用傳統習慣處理業務工作,依法行政思維還有待提高。二是隊伍建設上有差距。法治工作涉及法律專業問題較多,目前辦裏沒有專職法治工作的機構編制和專業人員,兼顧法治工作的同志非法律專業人才,與新時代法治工作需要還不相適應。三是法治宣傳上有差距。普法宣傳與主責主業結合不夠緊密,普法的生動性、互動性不足,普法活動缺乏新舉措、新亮點。
三、2021年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情況
辦黨組書記、主任作為我辦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高度重視法治建設工作,帶頭學法用法,帶頭認真履行法治建設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職責,落實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引領作用,堅持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大任務親自督導,有效推動了我辦法治建設各項工作開展。全年先後4次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北京市接訴即辦工作條例》和《習近平法治思想概論——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義部分章節》等為主要內容,組織主任辦公會會前學法;在辦內“依法行政培訓班”上,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不斷開創支援合作工作新局面》為主題,圍繞提高領導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進行專題授課。
四、2022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一)持續強化對法治建設的領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充分發揮黨組在推進我辦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領導作用。進一步壓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堅持好會前學法制度,推動領導幹部學法制度化、常態化。
(二)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決策水準。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目標要求,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堅持重大問題集體決策,將社會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決策真正落到實處。
(三)全力落實普法工作。認真落實“八五”普法規劃,定期組織法律知識講座,提升全辦人員法律意識。持續開展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的宣傳教育活動。加強民法典的學習宣傳,組織好“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題宣傳活動。
(四)繼續加強法治隊伍建設。一方面加強對現有人員法治能力培訓,積極參加全市組織的依法行政相關培訓會議,解決法治人才短板問題,鼓勵各類人員參加各類執法資格考試和培訓。另一方面積極引進專業法律人員,為依法行政工作補充新鮮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