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確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聚焦法治中國首善之區建設對金融領域的目標要求,紮實推進依法行政,首都金融法治建設取得積極成效。
一、2020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基本情況
(一)紮實推進金融立法工作。2020年,我局努力克服疫情影響,加強與各方溝通協調,加大力度推進《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起草、審議等各項工作。局主要領導親自部署調度立法工作,局黨組成員和各處室負責人積極參與配合,同時邀請市人大財經辦、法制辦和市司法局相關處室全程參與,共同推進金融立法各項工作紮實有序開展。9月至11月,該條例先後通過市政府常務會審議和市人大常委會第一次、第二次審議,金融立法取得階段性重要成果。
(二)着力抓好科學民主依法決策。認真貫徹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在出臺金融支援實體經濟有關政策文件前,邀請金融機構、企業等相關社會代表列席局長辦公會,充分聽取他們的意見建議。全年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市政協委員提案67件。對規範性文件、合同協議等認真開展合法性審核。研究制定《內部審計工作制度(試行)》,加大內審工作力度。持續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全力落實“接訴即辦”。
(三)高標準落實“放管服”改革。推進67項政務服務事項全面實現“一網通辦”。協調推進“兩區”建設金融領域“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政策按時落地。按照“小小窗口、滿滿服務”要求,認真辦理各類行政審批和變更等服務事項。
(四)持續優化金融信貸營商環境。推進首貸、續貸、確權、知識産權質押融資中心四個平臺建設。暢融工程線上線下累計服務金融機構近2400家次、對接企業4800余家次。會同有關部門和機構開發企業電子身份認證資訊系統,最大限度減少企業信貸申請材料。在全國率先開展動産擔保統一登記試點,成果被納入2020年1月1日實施的《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國務院令第722號)。率先在全國搭建擔保物處置平臺,實現與國際接軌。
(五)加強行政執法制度和能力建設。組織全局幹部學習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和案例剖析。邀請司法機關和法律專家學者,圍繞行政執法工作開展6次專題培訓,組織各處室負責人和相關處室幹部參加行政執法資格考試,考試通過率100%。
(六)有序推進地方金融組織監督檢查。協調組織市、區聯合檢查隊伍,對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地方交易場所等地方金融組織開展全覆蓋現場檢查。建立整改工作臺賬,通過監管談話、警示函等推動問題整改。着力打造非現場監管體系,構建完成監管信息化系統,實現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規範發展類交易場所等地方金融組織監管數據實時接入。
(七)妥善應對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認真辦理各類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案件,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投訴舉報類信訪答復的法律風險提示,從源頭降低行政復議和訴訟風險。
(八)大力開展法治宣傳。制定局學習宣傳《民法典》實施方案,向全體幹部發放《民法典》讀本,製作發佈微視頻“這才是‘滴水不漏’的借款合同”,推進《民法典》學習宣傳活動持續深化。不斷豐富“4·15”和“12·4”主題法治宣傳內容,廣泛開展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宣傳,推動“蜜蜂計劃”“百千萬工程”等投資者宣傳教育活動深入社區、深入人心。
二、2020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地方金融監管法律法規尚不健全。目前《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尚未出臺,地方金融組織監管中面臨的法律依據不足甚至無法可依的問題尚未有效解決。二是行政執法隊伍能力建設仍需提升。三是地方金融監管的信息化、智慧化水準有待提高。
三、2020年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局主要負責人認真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以上率下,有效推動法治建設各項工作落地落實。一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關於首都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對法治政府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二是把法治建設納入局年度重點工作,每月督促金融立法、監管執法等重要工作推進落實情況,有力督促局黨組成員和各處室依法行政、依法履職。三是帶頭學法講法,主持開展局黨組會、局長辦公會會前學法活動,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內法規、經濟和金融領域重要法律法規,持續提高局領導班子成員法治意識。四是注重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各項工作,在推進金融支援防疫和復工復産、推動“兩區”建設金融領域各項工作時始終要求把握依法行政各項要求,確保形成長效機制。
四、2021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一)全面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把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重點內容,引導黨員幹部深刻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性、人民性、時代性,準確把握習近平法治思想內涵要求,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定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信心和決心。
(二)加強金融法規制度建設。配合市人大、市司法局等部門,積極推進《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儘快出臺,同步配套制定“7+4”類地方金融組織相關監管辦法。支援配合北京金融法院建設。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法治服務保障。
(三)深化金融領域“放管服”改革。落實“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各項工作要求,繼續推進金融領域“證照分離”改革,完善政務資訊資源庫,推進共享共用。圍繞國家金融管理中心和“兩區”建設任務落實,不斷提高“四個服務”水準。
(四)推進行政執法各項任務落實。健全領導幹部學法用法長效機制,組織行政執法相關培訓,提高執法隊伍專業水準。研究探索分級分類監管,推動構建地方金融組織實時數據監控系統。
(五)推進政府資訊和政務公開。完善政務公開全清單,加強門戶網站內容建設,大力宣傳首都金融,及時主動公開金融改革任務落實、政策執行、行政執法等情況,跟進做好政策解讀。
(六)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工作。強化宗旨意識,加強制度機制建設,探索金融領域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實現矛盾糾紛從“辦理”向“治理”轉變,積極推動解決群眾合理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