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財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情況報告

日期:2021-03-31 10:00    來源:北京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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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5——2020年)》《2020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的部署,市財政局按照要求,對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進行了全面梳理和總結,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以法治為引領深化財政各項改革任務

  圍繞《2020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中明確由市財政局牽頭的“加強財政管理與監督”任務,積極在法治軌道上研究推進各項工作。

  1、加強政府債務管理。一是積極申請債務額度,有效對衝疫情影響和經濟下行壓力,彌補疏解非首都功能、城市副中心建設、三城一區等全市重點領域項目建設資金缺口。二是積極爭取亞投行首筆對華人民幣主權貸款用於保障首都疫情防控,通過加強外貸項目全過程管理,持續有效防範外債風險。三是健全制度機制,印發《北京市政府專項債券全生命周期管理辦法(試行)》,明確職責分工,建立完善覆蓋項目儲備、需求申報、債券發行、資金使用、還本付息等各環節的全過程管理機制,提升政府債務規範化管理水準。四是強化預算管理,進一步完善政府債務安排與預算編制管理相結合、預算資金與政府債務資金相統籌的銜接機制,將資金支出情況納入區政府績效考核評分體系,提高政府債務資金使用效益。五是加強風險防控,動態監測、定期通報各區債務風險情況,及時梳理排查風險隱患,督促指導各區做好債務風險防控工作;開展前瞻性研究,研判未來年度合理舉債規模,調控債務增長速度;制定分年度還本付息計劃,分類納入年度預算和中期財政規劃,確保債務管理可持續、債務風險可控。

  2、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改革。一是制定《北京市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管理辦法(修訂)》(京財綜〔2020〕510號)和《北京市街道辦事處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進一步規範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管理,提升基層治理能力。二是梳理總結“回天地區”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經驗做法,出臺《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民政局關於進一步做好街道(鄉鎮)購買社會組織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引導和鼓勵社會組織充分發揮專業優勢,承接更多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促進基層公共服務均等化。三是組織和指導市區兩級開展政府購買服務第三方績效評價工作,重點對信息化運作服務、志願服務、後勤服務和會展服務等開展成本預算績效研究,進一步優化支出結構,提升公共服務水準。四是聚焦民政、城市管理、文化、環保、衛生、交通、教育、規劃國土、殘疾人服務、青少年服務等十大重點領域,對政府購買服務政策執行情況實施專項檢查,促進政府購買服務改革規範有序進行。

  3、深化預算執行動態監控機制。一是進一步完善系統功能,使預算單位在使用科研差旅費時,可根據實際支出科目自行調整經濟分類,同時確保資金規範使用。二是將重大稅收違法行為企業納入監控黑名單,禁止其參加政府採購活動,期限為自公佈之日起滿2年。三是規範違反“八項規定”購買名貴特産的預警內容,優化政府採購集採目錄與動態監控系統的直聯匹配功能,進一步提高監控預警的精準度。四是在“五一”、中秋、國慶前夕,通過動態監控系統及時篩查“禮品”“卡券”“煙酒”“月餅”“蟹”“食品”“招待費”“接待費”“餐費”等資訊,為紀檢監察部門提供線索。五是督促預算單位及時整改糾偏,追回違規財政資金,糾正未在定點單位執行採購的支付行為,發揮監控威力和效能。

  (二)完善行政決策制度機制建設,不斷健全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1、完善立法工作機制,加強本市財政地方立法研究。一是積極推動《環境保護稅法》《資源稅法》《耕地佔用稅法》等稅收領域立法在本市按照法定程式啟動實施,提前研究對接《契稅法》《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在本市落地政策。二是參與完成了《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北京市誌願服務促進條例》《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等16部本市重大地方立法制定及修訂工作,圍繞有關立法草案進行研討座談並提出修改意見30余條次。三是積極開展本市地方立法前沿性研究,採取市區聯動的模式,由市財政局牽頭、順義區財政局協作開展了“現代視角下的北京財政法律制度”專題調研,形成30000余字的調研報告,聚焦預算管理、稅收收入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政府投資基金管理、國庫管理、會計管理等重點領域,提出了立法工作對策建議和推進計劃。四是探索開展本市財政立法後評估工作,對《北京市會計管理辦法》實施情況進行初步調研分析。按照全市部署,開展民法典涉及財政地方立法的集中清理工作。五是對照《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北京市實施<規章制定程式條例>若干規定》等規定,梳理了本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主要程式和每個環節工作要求,進一步細化局內工作流程、職責分工等,改進自身工作。

  2、完善行政決策制度機制建設。一是按照《中國共産黨黨組工作條例》《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的要求,修訂完善了《中共北京市財政局黨組工作規則》《北京市財政局工作規則》,印發了《重大資金使用集體決策實施辦法》,動態制定局黨組議事範圍清單及年度議題計劃,明確重大決策範圍、程式。不斷完善局內督查工作機制,確保重大決策事項有反饋、有落實。二是按照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實施意見》,研究制定《北京市財政局行政規範性文件報送市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核工作辦法》(京財法〔2020〕1907號),進一步規範市財政局代市政府起草的行政規範性文件及擬報請市政府批准的重大決策事項的合法性審核程式,細化局內工作措施,有效解決了局內程式不清、期限不明、要求不嚴的問題。印發《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進一步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京財法〔2020〕992 號),明確我局制定行政規範性文件報送市政府備案工作的具體要求。

  3、嚴格落實行政規範性文件日常監管機制。一是嚴格合法性審核制度。對於市財政局代市政府起草的行政規範性文件及擬報請市政府批准的重大決策事項,嚴格局內合法性審核程式,未通過局內合法性審核、公平競爭審查的一律不得提交市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核。本年度報請市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核的文件均未出現合法性問題。嚴格實行制發行政規範性文件未經合法性審核的一律不得提交局領導審議、簽發,法制部門全年審核文件62件次,提出修改意見120余條。二是嚴格執行規範性文件向市政府報送備案制度,全年報備文件8件,堅持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的工作原則。三是嚴格執行行政規範性文件主動公開制度,對於市財政局制發行政規範性文件及重要轉發文,按照要求一律通過官網向社會公開並錄入數據庫管理,目前數據庫已收錄並公開有效文件2000余件。四是建立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長效機制。在堅持每年動態清理行政規範性文件及重要對外制發政策措施的基礎上,今年重點圍繞“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政策措施”、“不符合國家《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涉及違反民法典”等要求開展了專項清理工作,對外宣告廢止文件28件,建議市政府廢止文件3件。據統計,市財政局“十三五”期間堅持在每年動態清理的基礎上,按照集中清理與專項清理相結合的原則,開展集中清理5次、專項清理近20次,累計對外宣告廢止文件950件。

  4、健全法律顧問工作制度。修訂了《北京市財政局法律顧問工作規則》,對外聘法律顧問的工作職責、任職條件、選聘考核等進行明確和細化,強調律師團隊執業紀律和工作規範,積極發揮法律顧問在推進政府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三)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1、圍繞行政執法監督,充分發揮法治保障作用。一是全面落實《北京市財政局行政執法工作辦法》,深入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以及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實現市財政局行政執法基本資訊和行政執法動態資訊全公示,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全審核,配備全過程記錄設備,規範執法過程。二是對行政處罰職權和裁量基準實行清單化動態管理,對財政系統原有356項行政處罰職權進行全面、細緻梳理和壓減,最終形成243項行政處罰職權並進行公示。根據處罰權力清單的調整,開展對本系統處罰裁量基準的修訂工作,細化、量化分檔,合理確定裁量內容,制定裁量指導規範。三是製作財政行政檢查單,規範、統一執法尺度。對照行政許可、備案以及涉及處罰的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財政監管領域的監管對象進行全面梳理和細化,逐項明確檢查事項、檢查內容、檢查方法和檢查標準,在北京市行政執法資訊服務平臺更新錄入,並將財政行政處罰職權同檢查單相關聯,提高履職行權的規範化和標準化水準。四是制定財政系統違法行為分類目錄,圍繞落實《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制定《北京市財政局行政處罰行為分類及公示期限目錄》並予以公示,同時,為規範行政處罰資訊的公示及撤出,制定了《北京市財政局行政處罰行為分類及公示管理辦法》,並將已過處罰公示期限的行政處罰資訊予以撤出。

  2、創新監管方式,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一是深入推進“網際網路+監管”。依託我市“網際網路+監管”系統,全面梳理監管事項清單,完成上級事項的認領和本級事項的補充,完成檢查實施清單的梳理,同時為本局所有監管工作人員創建國家“網際網路+監管”系統工作人員賬戶,組織對各分系統進行試用。二是構建行業聯合監管體系。市財政局聯合北京注協(評協)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明確季度聯席會議工作機制。探索行業監管信用體系機制、聯合檢查機制、黑名單管理機制建設等,提出促進行業發展的意見和措施,推動北京市註冊會計師行業和資産評估師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三是構建協同監管格局。按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第一版)>的通知》,將會計師事務所“有照無證”檢查列入聯合抽查事項清單,制定《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北京市財政局會計師事務所“有照無證”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實施方案》,推進市財政局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部門間依法履職資訊的互聯互通、資訊共用、工作共商。

  (四)嚴把具體行政行為審核關,依法辦理復議和訴訟

  1、嚴把審核關,加強對具體行政行為的監督。對以市財政局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實行法律顧問、承辦人員和處級領導三級審核制。全年出具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審核意見506份,其中審核政府採購投訴相關文件91件,審查民事合同相關文件150件,審查信訪舉報相關文件116件,審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相關文件89件,審查招投標相關文件60件。

  2、積極應對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化分止爭。全年辦理行政訴訟和復議案件24件,其中行政應訴案件8件,作為復議機關的行政復議案件5件,作為被復議機關的行政復議案件11件。案件業務類型涉及政府採購、政府信息公開、舉報投訴等方面。認真履行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職能,按時提交行政訴訟答辯、行政復議答復書,用法律嚴格中正的精神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書,確保應訴和復議工作符合法律規定程式和時限。

  (五)提高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1、堅持把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擺在突出位置。在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習活動中,安排落實了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習近平總書記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上的講話、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等重要內容。

  2、在學法用法活動中注意抓住“關鍵少數”和“重點領域”。由局黨組書記、局長吳素芳在本局“以案為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會上作了憲法及法律知識輔導報告。副局長、一級巡視員趙彥明帶領局法制處、監督處到通州法院出庭應訴,並做好以案釋法相關工作。一級巡視員於保江親自組織所分管的處室集中學習憲法及《預演算法實施條例》,並推出了與財政部預算評審中心聯學聯議、到相關預算單位送法釋法等措施,收到了學用結合、知行合一的普法效果。

  3、積極推進“誰執法、誰普法”工作。市財政局在執法和服務管理中積極開展普法活動,建立了“北京市政府採購網”、“北京政府採購管理服務平臺”、“北京市政府採購網手機客戶端”三大業務處理和信息公開平臺,將政府採購法律法規、文件規定固化為系統內生要求,對於供應商的投訴案件處理結果、行政處罰案件處罰結果等,均公示在北京市政府採購網。

  4、組織開展多層次法治教育培訓、多形式普法宣傳活動。一是積極參加本市局級領導幹部依法行政專題培訓班、法治機構負責人依法行政培訓班、依法行政工作骨幹培訓班等培訓活動。在局內組織開展法治專題培訓活動外,利用新入職人員培訓的機會設置依法行政專門課程,借助局內教育培訓平臺,增加依法行政相關課程。二是除傳統普法形式外,堅持把“北京普法”微信公眾號、“法治京華”微信公眾號、“北京財政”官網及官微、“北京財政機關黨建”微信公眾號、局機關公共區域電子顯示屏及宣傳展板等媒體及載體,作為開展財政普法活動的重要平臺和陣地,發佈法治宣傳訊息。三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弘揚憲法精神、推進依法理財”為主題,對開展“12.4”國家憲法日暨憲法宣傳周活動進行專項部署,組織財政幹部職工深入學習領會憲法中關於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規定要求,連續安排和落實了重溫憲法誓詞、播放憲法宣傳微視頻、進行憲法知識競猜搶答、觀看全市“以案為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會、旁聽政府採購案件庭審、對財政系統依法行政考核突出憲法學習宣傳等活動,覆蓋率達100%。

  (六)深入推進公平競爭審查工作,以法治助力優化營商環境

  持續推進財政政策措施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嚴把新增政策審查關、深入推進存量政策清理。總結推出了起草單位與審核單位“雙把關”、專業機構與法制力量“雙介入”、增量政策與存量政策“雙把控”、制度建設與實務操作“雙推進”的經驗做法,《中國地方法治藍皮書(2020)》及《中國財經報》(頭版頭條)、財政部官網、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反壟斷局官網、《中國價格監管與反壟斷》雜誌、政府採購資訊網、“法治京華”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先後刊登。國家公平競爭審查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在《2019年全國公平競爭審查工作總結》中,對北京市財政局有關工作經驗提出表揚。

  (七)加強統籌協調、調查研究和宣傳引導工作

  1、強化督查考核,推動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一是主動申請將依法加強財政管理與監督的重點工作任務,納入本市2021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內容主要涉及依法推進財源建設、優化支出結構、加強預算績效管理、規範政府債務管理、推動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改革、深化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和政府採購改革、深化預算執行動態監控機制等方面,從而把依法管財理財擺到了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突出位置,以法治之手有力提升了財政工作質效。二是按照本市對各區政府組織開展依法行政考核的分工安排,市財政局認真擔負起其中涉及依法理財的考核任務,及時調整對各區政府依法行政財政保障機制考核指標體系,突出“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落實,進一步健全對積極參加法治政府示範項目創建、有效解決法制機構和執法隊伍短板問題等工作的激勵機制。同時,探索將考核結果納入區級財政運作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打通法治工作與財政業務的連接點。三是修訂局內依法行政考核指標體系,更加精準聚焦立法文審、執法復議訴訟、普法宣傳等重點工作領域,注重將日常指導監管與年終集中考核相結合,推動本單位內部法治意識、法治工作水準的提升。

  2、強化調研,夯實工作基礎。在北京市疫情防控法治實踐與探索優秀研究成果徵集、北京市“共抗疫情、法治同行”優秀論文徵集活動中,由市財政局提交的《北京財政以“七個依法”保障疫情防控的經驗研探》《財政依法支援保障疫情防控的主要方法路徑》《北京市政府投資基金助力企業復工復産的法律思考》分獲一、二、三等獎。在北京財政學會優秀調研成果評選活動中,市財政局法制處選送的《關於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實踐與思考》《本市會計管理地方立法研究》,分獲一等獎和三等獎。

  3、強化宣傳,發揮典型示範作用。注重把中國財經報、《財政監督》雜誌、《法治政府建設》雜誌、政府採購資訊網、“北京普法”微信公眾號、“法治京華”微信公眾號等媒體,作為本局對外宣傳法治工作、落實社會普法責任的重要載體,在上述媒體連續推出了《北京財政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推出真招實措》《北京財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設出硬招》《北京財政以“九個結合”打開民法典落地大通道》《北京:財政出政策先過公平競爭審查關》《北京財政處置“兩案”實現“雙零”目標》等一批法治工作報道,以“密集+深度”法治宣傳形成了良好社會反響。

  二、2020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市財政局法治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面臨一些困難,主要表現及原因如下:

  1、財政隊伍的法治意識、法治思維有待進一步提升。對於法治政府建設作為綜合性、基礎性、全局性工作的認識不夠深入,從法治源頭抓思想教育、抓行為規範、抓政策制定、抓風險防範等方面的意識和能力有待進一步增強。

  2、本市財政系統法治工作的落實及發展仍不平衡。16個區財政局中設置獨立法制科室的只有4個,從工作推進情況來看,設置獨立法制部門、配備法律專業人員的區財政局明顯好於其他。市區兩級財政部門法律專業人員配置與目前法治工作重要性、複雜性、挑戰性不相匹配,法制機構不健全、法律專業人員配備不足、人員流動性大等問題,是制約本市財政法治建設提升的瓶頸。

  3、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水準仍有差距。應對處置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的專業性、複雜性和挑戰性更加凸顯。財稅重要領域的法律體系仍不健全,立法研究與推進工作相對滯後。法治宣傳教育的手段和方式比較傳統,對現代傳播技術運用不夠。

  三、2020年度市財政局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有關情況

  按照中辦、國辦印發的《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的各項要求,市財政局黨組和主要負責人帶頭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會議精神,切實做到局主要負責人親自研究部署推進法治建設的重要工作任務。

  1、依法向市人大報告財政工作。2020年,市財政局主要負責人受市政府委託,依法向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了北京市2019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20年預算(草案),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了2019年市級決算草案和2020年上半年預算執行情況,專題報告了2020年地方政府債務新增限額及市級預算調整方案、2019年度國有資産管理情況的綜合報告以及本市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的實施意見等,依法履行財政職責、自覺接受人大監督。

  2、面對疫情大考,依法發揮財政保障職責。2020年,在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助力“六穩”“六保”和脫貧攻堅工作中,局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要求圍繞依法“統、撥、採、保、扶、擠、管”等七個方面,在法治框架內統籌處理各種需求、解決各類矛盾、完成各項任務,突出了法治財政建設的基礎性地位和保障性作用。

  3、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發揮“關鍵少數”示範引領作用。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帶頭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中國共産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等黨內法規;推進局長辦公會會前學法常態化,全年共組織4次會前學法,發揮了領導幹部以上率下的示範作用。

  4、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市委市政府關於法治建設的重要決策部署,對法治重要工作、重點領域親自部署。2020年,市財政局主要負責人對推進財政政策公平競爭審查與預算管理深度融合、規範財政部門參與地方立法工作程式、行政規範性文件集中清理及數據庫建設、提高處罰職權履行率等重要法治工作均專門研究、親自協調;圍繞研究制定“十四五”財政法治規劃、研究起草代市委市政府擬定的重要政策文件、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行政訴訟案件應訴、重大行政處罰決定等重大事項,在局長辦公會進行專題研究、親自督辦;就如何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全成本預算績效改革、財源建設等重要課題,親自協調、大力推動;支援並推薦法制部門負責人參加北京政府法制研究會活動並承擔具體工作,鼓勵財政法制幹部通過政府法制研究會的活動提高眼界、鍛煉能力、宣傳財政工作;帶頭參加普法及依法治理有關活動,有力推動普法工作向縱深發展。

  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的要求,市財政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均經局主要負責人親自審定並經集體討論,按規定在市財政局官網向社會公開。市財政局還通過考核等措施,大力推進各區財政局嚴格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形成本市財政系統齊抓共管的法治工作格局。

  四、2021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把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擺在突出位置,切實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財政工作全過程、各方面,全面推進財政工作實現新發展。

  1、增強法治思維,全面提升財政幹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財能力。一是堅持黨的領導,提高站位,切實增強財政法治工作的政治性。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擺在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法和局長辦公會會前學法的突出位置,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進一步強化法治教育培訓,逐步提升各級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二是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為財政改革發展大局提供法治保障。在局黨組議事規則、議題清單、決策程式中突出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推進財政法治建設的內容,切實做到統籌謀劃、高位推進、一體落實;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結合財政部《關於深入推進財政法治建設的指導意見》,明確今後一個時期財政法治建設的政治方向、主要目標、工作佈局、重點任務、基礎保障等重要舉措,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實現改革與法治同步推進。

  2、深化考核評估,促進法治工作重點領域得到有效提升。充分運用考核評估手段,針對工作薄弱方面、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精準發力,着重向依法全面履行財政職能、完善財政法律制度體系、推進財政重大決策科學規範、嚴格規範財政行政執法、強化對財政權力運作的制約和監督、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持續推進財政普法活動等方面聚焦發力,為發揮財政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和重要支柱作用、推動首都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3、加強隊伍建設,為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加強財政法治工作隊伍的正規化、專業化建設,把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具有法律專業背景或者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工作能力強的人員調整充實到法治工作崗位。二是注重對法治幹部的交流、培養,把善於講法用法的幹部挑選到重要崗位上,在推進財政法治建設中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三是繼續推動各區財政局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使人員力量與其所承擔的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相關職能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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