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城管執法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圍繞建設法治中國首善之區總目標,紮實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4年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強化擔當作為,依法履職取得新成效
全力服務首都城市功能。圓滿完成各項重大活動環境秩序保障;完成“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目標任務,佔道經營市民訴求同比下降26.9%;完成違法建設全年整治任務,鞏固創建“基本無違法建設區”成效;深化落實京津冀城管執法協作框架協議。
全面加強城市安全運作保障。推進安全生産和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加強燃氣、石油天然氣管道、電力等領域安全執法檢查,發現並清除安全隱患29.3萬處;紮實開展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全力做好汛期執法。
積極推進城市精細化治理。加強生活垃圾投放、收集、運輸、處理全鏈條執法,查處違法行為15.5萬起;強化非法小廣告巡查、清理、移交等措施,提高治理效果;推進施工揚塵、道路遺撒、露天焚燒、露天燒烤等整治,查處違法行為6.1萬起;加強建築垃圾整治,健全聯合懲戒機制;推進接訴即辦和主動治理,涉及城管職責訴求同比下降24%。
(二)加強統籌引領,執法質效實現新提升
全面提升執法監管效能。局主要領導帶頭學習一體化綜合監管等政策精神,專題研究方案,狠抓統籌落實。推動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數據平臺與綜合監管資訊系統對接應用,驅動一碼檢查、非現場檢查、無事不擾檢查等工作有效開展。2024年,全系統執法檢查量同比下降22%,檢查發現問題率同比上升8.3%,涉企檢查同比下降55.7%,非現場檢查佔比同比提升26.5%,初步實現“降量提質增效”。
深入推進執法品質提升。制定執法品質提升方案,細化任務措施,着力提升執法人員政治能力、業務能力。嚴格落實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和持證上崗制度。規範實施裁量權基準、深入開展分類分級執法,依法落實輕微違法免罰和初次違法慎罰,涉企不予處罰1.2萬餘件,會同司法行政部門聯合評查案卷2200余卷。市城管執法局産生1起行政復議案件,復議機關駁回申請;未産生行政訴訟案件。
全面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促進執法更加公開透明、過程規範、合法有效。持續加強執法監督,不斷優化監督評價體系,強化調度部署和督促檢查。通過多途徑,及時發現和督促整改不作為、亂作為問題。
(三)堅持守正創新,執法隊伍展現新面貌
深入推進隊伍規範化建設。始終堅持“一個系統、一支隊伍、一個標準”理念,紮實開展隊伍規範化建設。全系統獲得70余個市級以上榮譽。
持續強化教育培訓。綜合運用多種方式,開展各級各類培訓70余期、1.9萬餘人次。加強法治隊伍建設,打造一支小教員隊伍,助力基層執法能力提升。推送《建強小教員隊伍助力執法質效不斷提升》材料,入圍首都法治政府建設典型案例評選。
順利完成水務綜合執法隊伍整合。落實市政府相對集中水務領域行政處罰權的決定,與相關部門密切聯動,順利完成水務執法職權劃轉、執法隊伍融合、執法工作銜接過渡。
(四)服務群眾關切,普法和信訪工作拓展新局面
加強普法依法治理。強化普法工作統籌,策劃系列主題活動,加強重點法規宣傳。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加強以案普法、以案釋法。堅持“請進來”“走出去”,組織9場開放日主題活動。深化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等普法活動。建立“跑口記者走基層”新模式。加強機關法治文化建設,增強法治文化氛圍。參加“我(們)的法治故事”徵集,榮獲優秀組織獎、優秀作品獎。
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加強黨對信訪工作的全面領導,及時學習研究部署工作,加強訴源治理。推進《信訪工作條例》學習宣傳常態化。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和依法分類處理,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2024年,收到信訪訴求124件,同比下降33.7%。
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政府建設統籌能力仍需加強。面對加強安全運作保障、規範涉企檢查等多項形勢任務,統籌推動能力需進一步提升。
(二)執法品質與效能仍需提升。環境秩序整治還不夠平衡,個別地區環境秩序還存在反彈現象;一體化綜合監管方面,個別街鄉鎮綜合執法隊還存在執法檢查質效不高、能力不足等問題。
(三)城管綜合執法改革仍需深化。對基層綜合執法工作的統籌指導、綜合協調、指揮調度、監督檢查、評估管理等職能作用,仍需進一步發揮。需進一步統籌處理好綜合執法與行業管理、上級與下級、現場執法與非現場監管、全面與重點、執法與治本、人員素質與科技賦能等關係。
三、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嚴格“第一議題”制度,印發領導幹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法律法規清單,推動學法用法常態化。局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習13次、交流研討5次,參加“城市治理講堂”等21次,局長辦公會會前學法5次。組織開展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專題培訓班。組織領導幹部應知應會法律知識測試和工作人員專業法律知識測試。
切實發揮局黨委在推進法治建設中的領導作用,並落實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強化法治建設統籌引領。集體審議年度法治建設要點,適時聽取彙報,研究重大問題。將法治建設與執法工作、隊伍建設等任務同部署、同推進,推動依法全面履行職能、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積極拓展執法監督方式,完善內部監督機制。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嚴格黨內各項法規制度貫徹執行。督促各級領導幹部嚴格依法辦事,杜絕違規干預司法活動和執法活動。積極支援配合人大、政協、監察委、法院、檢察院工作。認真落實行政機關出庭應訴要求,組織領導幹部進法庭旁聽,尊重並執行行政復議決定和行政訴訟裁判。嚴格依法依規決策,嚴格重大行政決策程式,堅持“三重一大”事項集體研究。嚴格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公平競爭審查等,加強涉企、涉機構改革等法規文件清理。堅持重視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導向,加強法制員建設管理,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作用。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做好資訊主動發佈和政策解讀,依申請受理信息公開15件。辦復建議提案17件,滿意率100%。邀請特約監督員參加局長辦公會。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落實法治政府建設“雙報告”制度。認真做好年終述法。
四、2025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一)更好統籌法治政府建設。把加強黨的領導貫徹於法治政府建設全過程和各方面,認真履行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做好法治建設各項任務統籌引領。
(二)持續提升城管綜合執法質效。深入推進一體化綜合監管等工作,嚴格規範涉企檢查,更好服務首都營商環境。深入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推動執法工作提質增效。
(三)紮實推進綜合執法體制機制改革。強化市級對區級、區級對街鄉鎮綜合執法隊伍履行統籌指導、綜合協調、指揮調度、監督檢查、評估管理職責,加強街鄉鎮綜合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