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情況報告

日期:2021-03-31 10:00    來源: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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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延慶區深入貫徹《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法治政府建設各項決策部署,紮實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為冬奧會籌辦和地區高品質綠色發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現報告如下:

  一、2020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是堅持統籌推進,強化服務保障。抓好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工作要點8方面28項任務落實,完成法治政府建設示範項目創建和法治政府建設專項考評工作。建立國家工作人員提職考法機制,組織8次,48人參加。落實區政府各部門、各街鄉鎮領導班子年度集中學法不少於4次考評任務,舉辦2期全區領導幹部依法行政專題培訓研討班。統籌全區法律資源,強化疫情防控決策和措施合法性審查,加大對妨害疫情防控行為的執法力度,編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法律知識手冊》1000余冊。發揮區委區政府法律顧問團作用,服務中小微企業復工復産,為延慶賽區高山滑雪世界盃賽事籌辦和取消後相關事宜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全面履行職能,嚴格依法決策。在全市率先完成鄉鎮機構改革,先行先試完成10個事業單位改革,進一步促進政事分開、事企分開、管辦分離,動態調整區政府部門123項行政職權事項。開展涉營商環境文件清理,全面推行“雙隨機”抽查機制,完成183項“放管服”改革任務,取消各類證明292項,“一窗”受理率達100%,網上可辦率達95%。落實新時代街道工作年度35項重點任務和12項實事項目,對15家“樞紐型”社會組織實行分級、分類管理,依託“信用延慶”歸集公示信用資訊3萬餘條,發佈4期誠信紅黑名單。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式,制定《延慶區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實施辦法》,完成260余件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行政規範性文件和協議的合法性審查,向市政府和區人大報備行政規範性文件4件。

  三是深化執法改革,提升執法質效。組建18支街鄉綜合行政執法隊,下放431項行政執法職權至街道鄉鎮實行綜合執法。印發《延慶區鄉鎮街道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辦法》《關於向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下放部分行政執法職權並實行綜合執法工作方案》,完成112名執法人員轉隸和40學時崗前培訓。編印《行政執法規章制度文件彙編》,對“社區”和“市場”領域行政執法職權事項進行梳理並彙編成冊。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及時調整設置行政執法公示專欄,做好執法資訊公示,規範街鄉檢查單製作和聯合檢查工作。聚焦物業服務、垃圾分類和文明行為管理等重點領域加大執法力度。嚴格按照“月統計、季分析、半年總結報告”工作機制對全區行政執法情況進行人統計分析和通報,每人平均執法量647.36件,全市排名第三。

  四是強化制約監督,規範權力運作。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工作6次,29項,向區政協常委會通報工作6次,9項,邀請121人次代表、委員列席區政府常務會議33次。制定《防範化解政府隱性債務風險若干措施》,建立風險項目臺賬,推進財政信息公開透明和預算行為規範有序,制定下發內部審計工作指導意見,實現區級冬奧基礎設施和服務保障投入資金審計調查全覆蓋。制定《延慶區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辦法(試行)》,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用,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系統基本建成,遠端異地評標實現“零突破”。建成區級政務服務大廳,健全三級政務服務體系,實行全時自助服務、周末預約服務、審批容缺服務,全年區政府主動公開資訊302條,完成依申請答復208件。

  五是加強依法治理,有效化解糾紛。辦理行政復議案件70件,區政府應訴行政訴訟案件130件,無敗訴案件。圓滿完成“七五”普法各項任務和總結驗收,在全市首推“誰執法誰普法”履職報告評議機制,在2020年復核檢查中我區“民主法治示範村”綜合評價位列全市第一名。持續深化“法律門診我來選”村居法律顧問“坐診”機制,為街鄉鎮委政府和村居民提供雙向法律服務,累計服務5萬餘人次,新華社、中央電視台等進行了專題報道。國家信訪局交辦的3件重點信訪件全部結案,市級交辦的10件區級重點矛盾和16件積案已全部化解,網上信訪佔比82.26%。梳理區級行政調解職權清單,建立知識産權糾紛聯合調解機制,全區各調解組織共調解糾紛2930件,行政調解化解矛盾糾紛272件,調解成功率79%,我區儒林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獲評全國模範人民調解委員會稱號。

  二、2020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各級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意識和依法辦事的水準還不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問題的能力還不足,還存在對本領域法律法規掌握不熟、運用不充分,對事中事後監管欠缺等問題。二是在貫徹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等方面有待於強化,還存在程式履行不到位,對內部合法性審查重視不夠等問題。三是行政執法規範化和效能建設有待於提高,還存在片面追求執法數量、忽視執法品質,執法協同協作和銜接不夠等問題。四是全社會法治觀念和氛圍整體上還不濃厚,以案釋法的針對性不強、力度不夠,普法的形式和載體還需要進一步拓展和創新,做到務實高效。

  三、2020年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有關情況

  一是嚴格落實《延慶區關於貫徹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的實施細則》,將法治政府建設納入我區“十四五”規劃和區委、區政府年度重點工作,列入黨政主要領導年終述職內容和考核指標體系。二是充分發揮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作用,組織召開小組(擴大)會議,討論決定法治政府建設重大問題,部署落實各項工作。三是區委常委會、區政府常務會年度聽取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和推進依法行政專項數據分析報告4次,並通過區政府專題會議研究推進機構改革、法治化營商環境、行政執法等重點工作。四是組織區政府常務會會前集中學法4次,以“從行政復議、訴訟案件看法治政府建設”為題組織2次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區政府3位副區長出庭應訴。

  四、2021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一是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引領,強化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以我區“法治建設年”為主線,全面統籌好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積極爭創“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綜合示範區”。嚴格履行黨政主要負責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緊抓領導幹部“關鍵少數”,切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準。

  二是切實轉變政府職能,不斷優化改善服務環境。落實事業單位改革試點工作,規範權力事項,動態調整政府部門權力清單。全面落實優化營商環境各項措施制度,精簡行政審批,清理隱性壁壘。深化“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建設區級公共信用資訊服務平臺。

  三是嚴格依法決策,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各項工作。制定區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清單,嚴格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程式,強化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工作,發揮好區委區政府法律顧問團作用,圍繞疫情防控,緊盯冬奧會籌辦和系列賽事,強化法治保障。

  四是着力執法效能建設,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強化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和基層執法能力建設,理順街鄉綜合執法工作機制,推進綜合執法、聯合執法。繼續完善行政執法“月統計、季分析、半年總結報告”機制,聚焦執法領域現存問題,加大協調監督力度,切實整改落實,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全面提升執法質效。

  五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強化復議、應訴案件辦理,抓好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謀劃啟動“八五普法規劃”,嚴格執行“誰執法誰普法”履職報告評議機制,堅持以案釋法。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持續深化“法律門診我來選”村居法律顧問律師“坐診”機制。暢通信訪渠道,發揮好行政調解和人民調解作用,不斷健全完善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機制,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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