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情況報告

日期:2022-03-29 10:00    來源: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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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順義區堅持習近平法治思想,進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設水準。現將相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部署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相關任務,形成區政府常務會、處級幹部培訓班、各單位各屬地全員學習“三層次”學習體系。廣泛開展習近平法治思想宣傳,依託順義普法微信公眾號開展競答活動。將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宣傳貫徹情況列入各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年終述法重要內容。

  (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活動。印發《2021年順義區法治政府建設示範項目創建工作方案》,在全區廣泛開展示範創建活動,提升法治政府建設內驅動力。55家單位申報33個類別共81個項目。在全市率先建立區行政調解委員會和鎮(街)委辦局行政調解工作室兩級行政調解組織,設立區行政爭議化解中心,形成“2+1”行政調解體系。該項目被評定為全市優秀示範項目,向中央依法治國辦申報全國示範項目評審。

  (三)打造便捷高效政務服務體系。落實“一門”“一窗”改革,1700余個事項進駐區級政務服務中心。打造“指尖辦事”新格局,上線“順意辦”APP,搭建統一政務服務移動端入口。推出86項政務服務告知承諾事項,精簡材料136個,壓縮率31%,3000余個政務服務事項實現“不見面”審批。

  (四)推進“接訴即辦”向縱深發展。將“接訴即辦”作為“一把手”工程,堅持到一線解決問題的鮮明導向。積極開展雙派單、雙考核,推動部門與屬地條塊結合、協同治理。推進網上三級平臺建設,開發“隨手拍”“順手提”等訴求建議模組,推動“接訴即辦”全方位接件。

  (五)強化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出臺《順義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規定》,明確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範圍,細化並規範決策的作出和調整程式,完善責任追究制度。區政府向市政府和區人大常委會備案11件規範性文件,未發生被糾正或撤銷的情況。提升政府合同的監管力度,事前審查合同共6183件。

  (六)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加強行政執法效能建設,A崗人員執法率95.87%,違法行為檢查率99.82%。承接市級下放執法職權,建立“1+4+N”培訓體系。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完善行政執法公示專欄,定期開展公示檢查和列賬整改。

  (七)強化行政權力監督。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監督,區政府辦結人大代表建議124件、政協提案152件,滿意率100%。強化審計監督,開展政策落實、預算執行、經濟責任、重點項目和資金專項審計。加強政務公開,完成2021年政務公開全清單調整更新和公佈利用,梳理政府信息公開事項3408項。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審理行政復議案件481件,其中上年結轉77件、新收404件;審結案件427件,糾錯率為21.55%。以區政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251件,同比增長76.8%,共審結169件。推進訴調對接向鎮街人民調解組織延伸試點工作,發揮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作用。基層調解組織共開展矛盾糾紛排查38537次,調解糾紛5984件,調解成功率98%。

  二、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一)研究謀劃法治領域重大問題。區委主要領導主持召開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研究重大事項、審議重要文件。區政府主要領導專題研究法治政府建設示範項目創建工作,在區級層面培育打造“2+1”行政調解體系建設等示範項目,營造全區廣泛參與的良好氛圍。

  (二)加強法治政府建設調度工作。建立“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日常閱研+區政府常務會定期通報”依法行政常態化工作調度機制,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經區政府常務會和區委常委會審議通過,區級領導累計批閱依法行政事項18次、主持調度法治政府建設11次,督促基層落實依法行政。

  (三)強化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區長龔宗元同志和時任副區長劉洋同志分別出庭應訴,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區政府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旁聽案件審理。

  (四)進一步加強督察考核。區政府主要領導部署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工作,安排相關部門制定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工作要點,開展書面督察檢查,對各單位存在的問題作出批示,要求各單位建立問題清單,抓緊補齊短板,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準。

  三、2021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政府建設整體有待加強,雖然我區“2+1”行政調解體系建設單個項目獲得市級肯定,並被推選申報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範項目,但在法治政府建設綜合水準上與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區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項。二是重大行政決策和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重大決策公眾參與度不夠、代表性不足,規範性文件意見採納反饋機制不健全等問題仍然存在。三是包容審慎執法理唸有待進一步樹立,行政執法對提升區域營商環境的保障作用發揮不足,執法協同協作機制有待進一步健全。

  四、2022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一)積極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區建設。以申報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區為抓手,制定工作方案,對照示範區指標體系開展測評,梳理全區法治建設領域的短板弱項,建立問題清單和工作臺賬,推進法治建設邁上新臺階。

  (二)強化“關鍵少數”依法履職行權。大力推進“關鍵少數”履行法治建設職責,持續推動區政府常務會會前學法和處級幹部依法行政培訓,充分發揮復議、訴訟典型案例宣傳教育作用。對重大執法決定嚴格落實負責人依法集體決策,在出庭應訴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要積極出庭“出聲”。進一步深化落實將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以法治督察促法治提升。

  (三)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深入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提升行政復議、應訴案件的辦理品質。健全“1+4+N”法治培訓體系建設,編寫領導幹部應知應會法律手冊,健全國家工作人員法治考試長效機制。建立政府與法院、檢察院聯動機制,暢通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溝通渠道,出臺《順義區行政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辦法》,規範涉嫌犯罪案件平臺移送程式,進一步發揮資訊共用平臺效能,強化兩法銜接工作機制。

  (四)加強重大行政決策和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工作。制定《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實施細則》,健全決策運作機制。完善行政規範性文件“三統一”“有效期”“定期清理”等工作制度,運用多種方式聽取意見,完善意見研究採納反饋機制。強化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加強對抽象行政行為的監督管理。

  (五)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強化職權下放部門業務指導責任,促進基層綜合執法合力形成、制度規範、效果提升。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推廣輕微違法免罰和初次違法慎罰清單制度,強化包容審慎執法方式對提升營商環境的支撐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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