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平谷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決策部署,將法治政府建設深度融入高大尚平谷建設全過程,為區域高品質發展築牢法治保障。
一、2025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情況
(一)法治政府建設統籌力度持續增強。夯實制度供給,出臺《北京市平谷區行政訴訟敗訴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平谷區領導幹部學法考法指導意見》等法治文件4件,為推動解決依法行政短板問題提供有力制度支撐;梳理《全面依法治區專責專章》,厘清全區80余家單位在法治政府建設中的550余項職責,實現法治政府建設清單化管理。深化“關鍵少數”示範引領,將行政復議糾錯、行政訴訟敗訴分析整改納入“一把手”述法內容,累計述法90余次;將法治素養和依法履職情況納入幹部考核評價體系,開展新任處級領導幹部法治能力考核27人次。制發《平谷區2025年行政執法監督方案》,統籌調度推進規範基層行政執法與規範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5次,現場向3家被監督單位“一把手”集中反饋行政執法監督意見,制發工作簡報7份。
(二)政府機構職能不斷完善。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升級“服務企業接待日”等活動,累計解決企業訴求585項;深化“放管服”改革,3640項政務服務事項實現“跨省通辦”,率先推行“一碼調證”延伸至基層政務站點。創新“提級説不”五層審批服務體系,推動審批服務從“被動應答”向“主動解題”轉變,平均為企業減少跑腿1-2次,節省時間2-3個工作日。全面推進一體化綜合監管,3.5萬戶企業納入“無事不擾”清單,實施“一次進門、全面體檢”避免重復執法,檢查總量同比下降37.23%,非現場檢查同比增長32.23個百分點,問題發現率提升至23.92%。落實包容審慎執法,依法不予處罰案件488件,佔案件總量9.48%。
(三)依法科學民主決策進一步強化。規範重大行政決策,出臺《北京市平谷區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辦法》,細化決策事項範圍;創新設計並啟用“程式履行模板”,構建決策申報總結、現場評審、決策後評估、考核評價“四個維度”決策閉環監督機制;完善12345民生大數據輔助決策機制,提升決策的民生導向。嚴格合法性審核,圍繞中心工作與重點項目,依法審核相關文件決策和協議51件,出具書面審核意見94條。壓實街鄉行政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實現100%全覆蓋。
(四)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深入推進。深入開展規範涉企行政執法與規範基層行政執法專項治理,累計排查整改問題線索62條,解決企業和群眾反映突出問題22個,推動解決“佔道經營”“黑摩的治理”“百噸王”等多個治理難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圍繞非現場監管、規範涉企行政執法等重點工作培訓50余場次、2000余人次。規範執法程式,開展“穿透式”案卷評查,抽取執法案卷350余本,制發提示函18份,查糾程式不規範問題1000余項;強化個案指導,針對事實認定不清等問題制發行政復議意見書與建議書14份、提示單5份、規範指引6期;優化行政執法公示平臺,單獨設立“首違不罰、輕微免罰事項清單”模組,提升執法公開透明度。轉變執法理念,全面推廣“幫扶+”“説理式”等新型執法模式,前置教育、培訓和指導等工作,幫助企業整改隱患3834項。
(五)法治政府建設監督體系不斷完善。依法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監督,年內辦理人大代表建議185件、政協委員提案174件,滿意率均為100%。構建“六維一體”監督網路,推動執法監督與復議、司法、紀檢、人大、社會監督協同聯動,強化政府內部監督協作,形成“復議—監督—整改—提升”閉環。打通監督與民生訴求通道,與12345市民服務熱線共用資訊,靶向制發《行政執法監督督辦函》6份,精準糾治執法痛點難點。升級府院聯動“反向銜接”,出臺《北京市平谷區行政執法涉案線索移送工作指引(試行)》,執法監督向行業監管領域延伸。開通紀法銜接綠色通道,監督更加有力有效。搭建“民生訴求+企業監督”雙軌高速路,建立30家企業聯繫點、聘請23名行政執法監督員,群眾—行政執法—政府監督線全面建立。
(六)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同步發力。紮實推進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各級各類調解組織共開展矛盾排查18038人次,調解矛盾糾紛7373件,發放案件補貼27.69萬元。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全年共新收行政復議案件842件、受理630件、審結526件,近80%的行政復議案件未進入到行政訴訟程式。持續推進“清朗·信訪大走訪”專項行動,依法化解信訪積案;深化“接訴即辦”改革,用好“下交群評+標準答案”機制,月均萬人訴求同比下降5.36%。構建“一站式”法律服務平臺,實現法律援助、法律諮詢、人民調解等核心職能應駐盡駐,全年提供法律諮詢34039人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845件,公證事項1420件。
二、2025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
一是依法行政工作力量和能力相對不足。部門內部法制機構力量不足,基層司法所隊伍不健全,法制人員依法行政能力和水準相對薄弱。
二是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落實不夠紮實。決策程式履行質效不足,合法性審核等時間節點把控不嚴,公眾參與、專家論證等關鍵環節實際履行流於形式。
三是行政執法監督機制需進一步完善。部分單位對行政執法監督的重要性認識不足,缺乏內部監督意識;監督方式傳統單一,與其他監督協同協作不夠緊密,監督結果運用尚不充分。
三、2025年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情況
一是高位統籌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區政府常務會常態化聽取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報告、依法行政報告;年內研究審議重大法治文件,定期調度行政執法、行政訴訟敗訴等年度重點問題20余項。
二是發揮學法用法示範引領作用。&&落實學法制度,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區政府常務會圍繞“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學習感悟、體系特點和實踐要義”等主題與相關法律法規,組織開展區委理論中心組(擴大)學習17次,會前學法4次,切實發揮“頭雁效應”。
三是聚焦關鍵環節強化督導問效。針對行政訴訟敗訴、生態環境執法等短板,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多次作出批示,督導建立雙週執法數據分析等機制,全面提升生態、交通等重點領域行政執法質效。
四、下一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將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領導幹部應知應會必修課程,納入區委理論中心組及會議學法主要內容;列入區委黨校主體班次課程及各級各類法治工作隊伍教育培訓班必修課程。
(二)強化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嚴格履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式,細化流程圖和配套文書,進一步規範決策流程;強化承辦部門決策歸檔管理,推動街鄉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機制。
(三)提升依法行政水準。聚焦調查取證、程式履行、法律適用等環節開展專項培訓,夯實依法履職基礎。深化涉企行政執法規範化管理,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建立法律顧問“五個必須”工作機制,推動法律顧問全程參與合同、重要行政行為及重大執法決定等工作。
(四)強化依法行政監督。深化“六維一體”監督網路應用,持續推動資訊共用、線索移送與結果運用。推動各單位發揮內部法制機構監督職能,主動承擔執法監督關鍵職責,從源頭規範執法行為、防範執法風險。
(五)完善矛盾糾紛預防化解體系。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將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貫穿復議全過程,綜合運用調解、和解等方式,推動案結事了。加強法院、信訪等部門協同聯動,構建行政爭議多元化解格局。深入推進信訪法治化建設,堅持訪調結合、調解先行,依法開展涉信訪事項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