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情況報告

日期:2023-03-31 10:00    來源:​北京市平谷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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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平谷區政府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和區委的堅強領導下,在區人大及其常委會和區政協的監督支援下,堅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各項戰略部署,以紮實推進高品質發展、建設高大尚平谷為目標,深入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為區域高品質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情況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1.政府機構職能更加協同高效。梳理全區34個區級部門和18個鄉鎮街道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9+x”職權事項10667項,規範權力運作,實施清單動態管理,及時向社會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實施“微網格”治理機制,將人、地、物、事等納入網格,打造“老百姓共同的家”。推動全區274個村集中辦公,建設綜合服務中心。

  2.全面提升政務服務水準。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實第五批84項告知承諾事項,積極推動“鄉村民宿”等10個行業實施“一業一證”改革。推出159項“秒批”“一證通辦”事項,區級政務服務事項90.6%實現最多跑一次。持續推進政務服務體系建設,推進“綜窗2.0”改革,將區級專業分中心壓減至2個,實現一門進駐率99.39%,完成316個村(社區)服務站點規範化建設工作,實現基層政務服務事項及辦理方式標準化規範化。持續推進數字政務建設,完成區政務服務“一網通辦”一體化平臺4.0版迭代升級,實現電子印章、電子證照自動調取、區鎮村三級數據資源匯集。刻製各部門和鎮街電子印章183枚,完成955項政務服務事項電子文件歸檔配置,區級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100%支援“全程網辦”。完成區級政務服務平臺與市政務服務網、“北京通APP”“京通小程式”對接,實現170項服務事項“移動辦”,1390項“自助辦”。

  3.法治化營商環境持續優化。出臺《平谷區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實施方案》(5.0方案),修訂32項惠企助企政策,出臺農業項目招商等五大導則。出臺支援困難企業恢復發展19條措施和落實統籌疫情防控穩定經濟增長55條措施及接續政策分工方案“20條”等系列政策措施和配套實施細則,為594家單位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1.05億元,減免中小微企業房屋租金2411余萬元,累計新增退稅減稅降費及緩稅緩費約13.2億元。推進分級分類執法,推行“輕違免罰”“初違慎罰”“無主觀過錯免罰”制度,讓廣大人民群眾感受到?“有溫度的執法”,助力營商環境不斷提升。

  4.深入推進法治政府示範創建。聚焦高大尚平谷建設,圍繞創建“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區”基礎目標,攻堅66項任務。強化制度供給,出臺《行政執法管理辦法》《行政應訴工作規則》等5個文件,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找準問題精準施策,組織開展“平谷區法治政府能力提升研究”調研座談會,圍繞優化營商環境、規範性文件制定、行政決策、行政執法、基層依法行政等問題開展座談交流;收集全區60余家單位的法治政府建設材料全面開展法治政府建設階段評估,形成《平谷區法治政府建設評估報告和提升方案》。開展區級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督察,全面摸排各單位法治政府建設現狀,推動督察整改工作見行見效。

  (二)推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

  1.依法決策程式更加完善。出臺《平谷區重大行政決策後評估制度》,規範重大行政決策後評估工作。創新公眾參與多樣化渠道,通過公告公示、聽證會、設置專欄等形式充分聽取公眾意見,通過報紙、官方微網志、官方微信、社會化媒體等渠道及時向社會進行公開回應和反饋,2022年向社會公佈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9項。堅持合法性審核,完成政府重要行政事項合法性審核59件,研究涉法事項13件,提出法律意見建議300余條。出臺《平谷區黨政機關法律顧問工作規則》,規範法律顧問選聘工作,推動各黨政機關和人民團體普遍設立公職律師,公職律師單位由原有的2家增長到7家,公職律師增加到15人,法律服務力量日益加強。

  2.行政規範性文件全周期管理。嚴格落實《平谷區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構建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強化備案監督,制定《平谷區行政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風險評級制度》,年度受理文件備案12件,經備案審查均未發現明顯合法性問題。

  (三)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1.行政執法效能不斷提升。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區屬各執法單位公示執法資訊8000余條供公眾查詢。擴大案卷評查範圍、頻次,吸收檢察部門對水務局等5個部門的執法案卷共同開展“穿透式”評查,提升評查效果。規範行政執法工作基礎,對全區77個行政處罰執法主體逐一進行清理,並在政府門戶網站對外公示。開展全區行政執法證件集中換發,2022年全區1135名執法人員全部申領了新的執法證件,並嚴格按照市級規定,限制向剝離行政職權的事業單位委託執法。2022年,全區各行政執法單位執法總量462306件,A崗每人平均執法量647件。

  2.綜合執法改革持續深化。完成應急管理綜合執法隊伍調整工作。將區應急管理綜合執法隊更名為區應急管理綜合執法大隊,機構規格由正科級調整為副處級,並按執法需要設置2個執法分隊,進一步提升應急執法能力。

  (四)強化行政權力制約監督

  1.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監督。承辦人大代表建議198件、政協提案230件,滿意率均為100%。健全人大聽取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報告制度,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究”。

  2.審計監督全面加強。2022年完成審計項目42個,出具審計報告54個,查出管理不規範金額482,038.12萬元,審計發現非金額計量問題297項,提出審計建議199條。審計查出預算管理、績效管理、政府投資等方面問題388個,305個問題已整改完成,審計整改率較上年提高了7.22%。促進各被審計單位採納審計建議137條,制定整改措施566條,建立健全各類制度49項,上交財政資金6,439.55萬元,調賬處理43,874.66萬元。

  3.持續深化政務公開。編制“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主動公開全清單”“信息公開年報”,全面提升全區政務公開工作水準。通過區政府網站主動對外公開資訊11104條,全區共受理依申請公開296件;區政府網站上線智慧搜索問答模組及用戶空間等功能,助力構建智慧政府。全年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訴訟無敗訴案件。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1.進一步推進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全年共接收行政復議申請229件,受理行政復議案件212件,作出不予受理決定8件,辦結案件182件。其中行政復議維持案件91件,撤銷20件,終止42件,確認違法9件,駁回復議申請17件,責令履職3件。綜合糾錯71件,綜合糾錯率39%。行政應訴一審案件70件,二審案件42件,區政府為被申請人復議案件1件,再審案件7件,民事應訴案件1件。辦理區政府司法建議回函1件。

  2.有序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出臺《平谷區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實施方案》,落實行政復議機構場所建設。進一步完善行政復議體制,優化區司法局行政復議機構設置,加強區級行政復議應訴工作力量。落實行政復議職責集中工作,啟動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工作專班,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做到案件銜接、轉送有序,案件辦理及時、準確。

  3.堅持多元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全力化解信訪突出矛盾,2022年,全區共發生信訪3250件、4192人次,件數、人次較去年同期分別下降了3.73%和3.85%。制定《信訪積案化解攻堅工作分類實施方案》,開展重復信訪治理和信訪積案化解專項工作,共交辦我區積案167件,目前已化解154件,化解率為92.22%。“接訴即辦”穩中有升,全年“下交群評”辦理群眾訴求9513件,萬人訴求比全市第3,同比提升9名。實施政法職能下沉參與基層矛盾糾紛化解,通過夯實村級源頭底座,建強鄉級主體平臺,做精司法調解平臺,構建民評、法評與“下交”機制相互契合的閉環工作模式,逐步形成多方參與、政法助推、共治共用的基層矛盾糾紛化解工作體系。進一步強化行政調解工作,2022年平谷區行政調解案件7048件,成功4625件,涉案人數8584人,涉及案件金額206.4萬元。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黨政領導帶頭尊法學法,政府常務會會前學法11次,開展2期依法行政專題培訓,參訓人數1200餘人次。行政執法人員每人平均培訓時長達到60小時,下放職權專項培訓時長達到30小時。舉辦處級領導幹部培訓、中青班、公務員初任培訓班,將《憲法》《民法典》和黨內法規等課程列入必修課,持續提升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意識和法治能力。深化法治考核,將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列入區政府年度重點任務,大幅度增加基層依法行政考核權重,推動基層依法行政能力提升。

  (七)堅持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1.深化以憲法為核心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宣傳。以現行憲法頒佈施行40周年為契機,開展平谷區“12·4”國家憲法日暨憲法宣傳周系列宣傳活動、《民法典》宣傳活動,各普法責任制單位開展送法進機關、送法進農村(社區),發放民法典手冊3000余份。做好主題宣傳活動,圍繞服務保障疫情防控、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全國文明城區創建等中心工作,聚焦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防災減災日、全國助殘日、反有組織犯罪法實施等重要時間節點,組織開展各類普法宣傳活動1500余場。組織開展“迎接二十大 送法進萬家”主題普法宣傳活動,緊緊圍繞迎接、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這條主線,將法治宣傳融入社會生活方方面面。做好重點對象宣傳工作,開展送法進學校、普法進軍營、進鄉村等活動,有效提升各類群體法治素養。

  2.基層民主法治建設進一步加強。大力開展民主法治示範村建設,印發《關於開展2022年“北京市民主法治示範村 (社區)”推薦評選工作的通知》,現已成功創建市級“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65個,“全國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4個,遴選鄉村“法律明白人”850人。規範小微權力行使,18個街鄉同步發力,把小微權力清單作為“一把手”重點工程,推動32項小微權力轉化落地。實施“法律惠民”工程,2022年,接待群眾諮詢58167人次,辦理公證業務1926件,辦理法律援助案件496件,村居法律顧問全年入村服務3800余次,解答法律諮詢5600餘人次,參與矛盾糾紛調解430余件,協助起草修改村規民約81件次。

  二、2022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政府建設的基礎還比較薄弱

  法治力量不足,各部門法治資源較為分散,沒有形成有效合力。行政執法部門法制審核力量不足,鄉鎮街道基層執法人員及法制審核人員專業能力較弱。

  (二)科學、民主決策水準有待加強

  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式需要進一步完善,專家參與論證機制不健全,法律顧問作用尚未得到完全有效的發揮。公眾參與程度不高,公眾對決策了解不及時不全面。規範性文件制發水準參差不齊。審核人員配置及專業能力不足,內部合法性審核流於形式,報審文件草案文件規範性、實效性不強,立法技術不高。

  (三)行政執法工作還存在一定欠缺

  行政執法“三項制度”還未完全落實到位,行政執法程式違法問題還在一定範圍記憶體在;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運用不夠規範,自由裁量隨意性較大,對協調處理包容審慎監管和嚴格監管的關係把握不準。行刑銜接機制的落實還不到位。

  (四)行政敗訴案件增多、敗訴率增高

  行政機關化解行政爭議能力偏弱,因怠於管理、行政行為程式不規範産生行政爭議增多;違法建設查處等領域管理力度加大,引起復議、應訴案件數量大幅提高;部分行政機關自覺接受司法監督的意識不強,存在應訴及復議案件中提交答辯、證據不及時,案件代理人對案件情況不熟悉,案件辦理中不願積極配合復議機構、法院進行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等情形。

  (五)基層依法行政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

  基層黨政負責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履行不夠到位,依法決策能力較弱,存在優秀執法人員和法制審核人員抽調現象。執法過程中仍存在對違法事實調查不清、執法流程掌握不清、執法卷宗製作不規範等問題,街鄉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案件中程式性違法問題突出。

  三、2022年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情況

  (一)全面加強黨對法治建設工作的統籌領導

  組織召開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暨法治政府專項工作會議,對全面依法治區8個方面28項工作任務進行全面部署,推動依法治區工作落地落實。主要領導對重要法治文件的出臺親自審議、親自部署、親自推動,全年審議通過各類法治文件4項。

  (二)從實從嚴推進法治建設督察整改

  組織召開法治政府督察整改動員部署會,出臺60項硬性整改措施,實行雙週彙報、中期評估、年終考核,6月份對39家黨委及政府部門、18個鄉鎮街道法治政府建設情況進行再評估。現已建立重大行政決策後評估、法律顧問工作規則等制度6項,31項整改措施已銷號,其餘已建立長效機制並長期堅持。推動市級法治建設督察整改全面開展,出臺《平谷區落實市委依法治市辦法治建設實地督察情況的整改方案》,圍繞12項共性問題以及4項個性問題,逐一明確整改內容、責任單位、成果形式、品質要求,相關單位迅速整改落實,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三)開展黨政主要負責人帶頭講法述法

  實施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帶頭述法,60家單位84個黨政主要負責人完成年終述法。全市首創“民主生活會、一報告兩評議”補充述法,拓寬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述法”形式和內容,全面壓實“第一責任人”職責履行,40余家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開展了“學綱要、學思想”法治講座。“講法述法”情況全部納入績效考核,法治能力和法治素養作為選拔任用領導幹部的重要標準。

  (四)創新運用民生大數據提升科學決策和治理水準

  以市民熱線訴求辦理情況數據為基礎,綜合網路輿情、網格化、信訪等多渠道為補充的數據資源,利用大數據、雲計算等科技手段,開展數據動態監測,提出分析建議,在輔助政府決策、助力民生實事項目等方面發揮作用,為政府科學決策、精準施策提供數據支援。

  四、2023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2023年是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全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將緊緊圍繞高大尚平谷建設任務,聚焦實現高品質發展目標,對標全國法治政府建設指標體系要求,努力實現法治政府建設率先突破,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區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一)強化組織保障夯實法治政府建設基礎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持續完善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常態化機制,將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領導幹部學法考法講法必修課程,深入貫徹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推進各項任務舉措落實落地。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設品質。提升法治人才專業化水準,開展法律職業人員統一職前培訓,強化行政執法人員、法制審核人員專業培訓,提升專業能力水準。

  (二)全面提升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水準

  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和規範性文件審核程式,堅持“未審核不上會”,實現重大事項法定程式無遺漏。推動建立合法性審核典型案例通報制度,以案例促提升,以案例促落實。加強對部門、街鄉的法治機構及人員的合法性審核業務指導,實現審核一件,培訓一次。主動吸引公眾參與決策制定,通過公告公示、聽證會、官方微網志微信、社會化媒體等方式不斷拓寬公眾參與渠道。堅持履行後評估,每年至少對1件現行有效的行政規範性文件開展後評估,按要求完成重大行政決策後評估。

  (三)持續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充分發揮執法部門內部法治機構監督指導作用,強化內部日常指導、案例指導評析等工作。加強案卷自查、抽查和集中評查工作,對執法程式進行重點審核把關。開展執法實務培訓,指導各部門規範運用裁量基準、規範製作執法文書,確保行政執法合法合理。健全完善行政執法定期通報、重大執法事項協調、以幹代訓、執法爭議處理等機制,持續強化行政執法協調指導。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通過案卷評查、督察考核、聯合會商、聯合培訓等多種形式,提升監督質效,杜絕“有案不移”“以罰代刑”等問題。

  (四)健全機制降低行政訴訟案件敗訴率

  建立定期向黨委、政府報告重大社會影響或反映依法行政共性問題的典型案件制度,向街道鄉鎮及本級政府部門通報制度,對個案的跟蹤督導機制,加大對行政復議決定書、意見書及建議書執行情況的監督力度,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持續優化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健全考核機制,確保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出聲出效果。

  (五)多角度發力推動基層依法行政能力提升

  堅持全面統籌,出臺《推進基層法治建設指導意見》,建立鄉鎮街道推進基層法治政府建設責任清單。保障基層法治力量,解決隨意抽調、借調基層法治人員、執法人員等突出問題。深入落實鄉鎮街道與職權下放部門間“雙向考核”機制,以考核促進基層執法水準提升。持續深化政法職能下沉參與基層治理,總結推廣黃松峪鄉多元調解試點改革經驗做法,全面構建“檢察官法官民警入網格”工作模式,堅持走出一條可複製、可推廣的新時代平谷“楓橋經驗”。優化基層治理模式,延伸探索“微網格”基層治理機制,把微網格由織細、織密、織牢向織實轉變。深化“主動治理、未訴先辦”,創建“零訴求”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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