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情況報告

日期:2021-03-31 10:00    來源: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政府

分享:
字號:        

  2020年,區政府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為加快構建以科學城為統領的“1+3”融合發展新格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0年工作情況

  (一)切實強化組織領導。召開區委依法治區委第二次會議和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會議,開展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推動各項工作落實。編制完成《“十四五”時期懷柔區法治政府建設行動計劃》初稿。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推進鎮鄉機構改革,形成“6室1隊5中心”組織架構。推進“放管服”改革,承接下放事項980項,清理取消證明17項、“零辦件”42項。建立“一次性告知”制度,推動“告知承諾”落地。

  持續優化營商環境。開展優化營商環境3.0版政策宣傳培訓。落實“親清管家”服務企業機制。組織政務事項標準化梳理。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通過信用懷柔網站公示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資訊。實現區級信用平臺數據與市級歸集共用。

  創新基層社會治理機制。建立一站式綜合性服務管理平臺。實現城市社區議事廳全覆蓋。深入推進社區減負。創建農村管理服務創新示範社區。健全社會救助體系。加強養老服務頂層設計。推進婚登、殯葬等服務體系建設。完善社會動員平臺建設。開展社會工作崗位建設和文明實踐志願服務活動。打造社會組織培育孵化系統。

  (三)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區政府重視合法性審核工作,制發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和備案監督工作文件,對76件次行政規範性文件和重大協議(合同)進行審核,提出法律意見753條。開展合法性審核機制落實情況專項督查。完成《民法典》實施涉及的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推進基層綜合執法體制改革。制定鎮鄉街道承接部分行政執法職權工作方案。組建街鄉綜合行政執法隊並增加編制。明確部分職權執法範圍,建立案件指定管轄制度,加強工作指導,穩妥有序下放431項行政執法職權。

  行政執法效能顯著提升。行政檢查量、處罰量較2019年大幅增加,行政執法隊伍建設逐步加強。4家行政執法機關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刑案件8件。加強執法協調監督。指導街鄉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崗位責任制等內部管理制度,對重大行政執法活動進行現場監督,開展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及品質抽驗。完成行政執法資訊公示專欄升級改版,組織開展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情況專項督查。

  (五)強化對行政權力的監督。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監督,104件代表建議和1件議案全部辦復。主動接受司法監督,區法院6份司法建議,均已整改並函覆。區檢察院17份檢察建議,已整改並函覆11件,6件正在整改中。市四中院對區政府發出的2份司法建議,均已整改並函覆。

  加強財政管理與審計監督。規範政府債務和政府債券管理工作,持續深化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完善預決算信息公開制度。拓展審計監督廣度深度。實現預算執行審計全覆蓋,推進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紮實開展專項審計。加強政府重點投資項目審計。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用。完成與市級電子開評標系統、市級金融擔保系統、市級交易平臺和開評標場地系統的對接。推進政府資訊和政務公開,及時更新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目錄和年報,增加重點公開領域覆蓋面,形成全面完善的公開目錄。全年共受理申請298件,均已依法答復。

  (六)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提升行政復議應訴工作品質。全年受理行政復議申請95件,審結71件,糾錯率31%,制發行政復議建議書3份。市政府審結以區政府為被申請人的行政復議案件4件,無被糾錯案件。法院審結以區政府為被告的一審案件36件,敗訴率25%,區政府負責人出庭3次。

  依法做好信訪工作,積極解決重大信訪問題和群體性事件,推進領導幹部接訪下訪約訪制度化常態化。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開展行政調解10011件,成功9098件,涉及金額480余萬元。開展人民調解561件,成功523件,涉及金額730余萬元。完成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強化公共法律服務供給。編制《“十四五”時期懷柔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行動計劃》,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36件,提供法律幫助417人次、刑事辯護55人次。

  (七)切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開展區政府常務會會前學法5次,組織開展專題法治講座2期、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研討班2期。做好公職人員學法考法工作,組織《民法典》學習358場次,更新考法平臺題庫,開展年度測法15870人次、提職考法222人次。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制發第三批普法責任清單。推進公職律師備案申報工作。

  二、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一)普法責任制仍需進一步完善。部分單位對普法工作重視程度不高,主責意識不強。

  (二)政務服務仍需進一步優化。服務品質仍有提升空間,“親清管家”服務企業機制還需進一步完善。

  (三)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有待進一步規範。承辦單位決策程式履行不到位,實效性不強。

  (四)行政執法隊伍有待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人員能力不足、法治人才保障不足等問題仍然突出。

  三、2020年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一)切實做到黨政主要負責人對法治政府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區委書記戴彬彬主持區委常委會,審議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情況報告,聽取普法工作彙報。區長於慶豐就編制法治政府建設規劃、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和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提出明確要求。通過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區政府黨組會學習和政府常務會會前學法等多種形式,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專題學習《民法典》等法律法規。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按照綜合化、扁平化方向,推進鎮鄉機構改革。穩步推進事業單位改革。推進“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穩妥有序下放431項行政執法職權,開展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情況專項督查,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將“足不出村”辦政務工作模式作為法治政府建設示範項目進行申報,為首都鄉村善治提供懷柔樣本。

  (三)堅持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制發專門文件,健全合法性審核機制,並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完成《民法典》涉及的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並向社會公佈清理結果。

  (四)主動接受監督。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監督,主動接受司法監督,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主動公開區政府關於2019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四、2021年工作安排

  (一)切實發揮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職能作用。把黨的集中統一領導貫徹到法治政府建設各方面,充分發揮領導小組統籌協調作用,着力解決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疫情防控,持續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二)組織實施法治建設計劃規劃。編制完成《“十四五”時期懷柔區法治政府建設行動計劃》,錨定未來五年法治政府建設的定位與總體目標。全面啟動實施“八五”普法工作,建立完善“一把手”履職評議制度。

  (三)不斷提升政務服務水準。推進5G+智慧政務系統建設,充分發揮“多規合一”協同平臺作用。加強擔保信用體系建設。

  (四)全面提升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水準。規範重大行政決策程式及流程,健全完善重大行政決策跟蹤評估與責任追究機制。

  (五)強化對行政權力的監督制約。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監督,主動接受司法監督和社會監督,加強財政監管和審計監督。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發揮好行政復議閉環糾錯功能。啟動行政敗訴案件行政問責工作。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

已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