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情況報告

日期:2023-03-31 10:00    來源:​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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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堅強領導下,海淀區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重要講話和對中關村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持續推動本區法治政府建設提質增效,為加快建設北京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核心區提供堅實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主要舉措及成效

  (一)深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優化

  1.推進機構職能優化協調高效。立足海淀區功能定位,加強重點領域服務保障,調整優化中關村科學城10+1內設機構設置,進一步理順科學城各項職責。服務“兩區”建設,設置自貿區建設機構並明確職責,推動科技創新片區先行先試、制度創新職能作用發揮。深化重點領域管理體制調整,加強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系建設,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優化行政復議機構設置。加強民生領域服務保障,持續為“接訴即辦”、教育、衛生健康、疾病預防等民生領域提供機構編制保障。全面完成鎮級機構改革評估工作,制發《海淀區鎮級職責清單(2022版)》《關於深化街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推進綜合化、扁平化管理的措施建議(試行)》。調整建立海淀區權力清單聯席會議工作機制,制發《海淀區權力清單動態管理制度》,編制形成2022年新版海淀區權力清單,持續規範權力運作。

  2.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區23家單位243個政務服務事項實行“告知承諾”,累計辦件量達16.1萬餘件;推動16個整合場景落地實施,改革成效顯著。推進“證照合一”“證照聯辦”,構建“快入準營”市場環境,發出全市首張證照合一營業執照、首例藥店領域五證聯辦證照,發出全國首張載入“市場主體身份碼”的營業執照,實現掃碼即查。優化個體工商戶“一站式”開辦服務,全市首家台胞個體戶落戶海淀。在全市率先實現食品經營許可“雲”核查,許可審批再提速。

  3.推進“數字政務”能力建設。提升一網通辦能力,1675個事項實現全程網辦,除保密等特殊情形外,區級事項全程網辦率達到100%,實現224類電子證照市級聯調使用,區“一網通辦”平臺累計網上辦理量1.2萬餘件。以綜合試點專家評分第一的成績入選“國家區塊鏈創新應用試點”,成為北京市16區唯一獲批的地區。實現609個“區塊鏈+政務服務”應用場景落地,其中148個線上落地事項平均減少辦事人提交材料40%以上,87個事項實現全程網辦,60個事項實現“只跑一次”,場景陸續上線以來總辦件量達5.1萬件,證照調取量達9.9萬次。

  4.持續改善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統籌推進優化營商環境25項重點行動、159項具體任務,高標準推進北京市營商環境創新示範區建設工作,制發《海淀區關於促進中小微企業恢復發展的工作方案》《海淀區提升服務獨角獸等高成長企業能力整合辦事場景建設實施方案》等惠企配套措施,通過精準暖政助力轄區內中小微企業“緩口氣”、“加把勁”,助力企業高品質發展跑出“加速度”。不斷優化知識産權環境,獲批“國家知識産權強市建設示範城市”,成為全國首批知識産權服務出口基地、首批商業秘密保護創新試點地區。構建知識産權保護屏障,提升商事案件審判質效。深化“繁簡分流”改革,充分發揮“前端增速”“後端清積”雙驅動的商事審判工作機製作用,以“多元調解+速裁”工作驅動實現“前端增速”,以專業化商事審判驅動實現“後端清積”,長期未結案件數量明顯下降。

  5.進一步完善接訴即辦工作機制。制定《2022年海淀區接訴即辦改革工作要點》,完善《關於進一步壓實責任改進接訴即辦工作的若干措施》,將各單位接訴即辦工作納入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檢查考核內容。上線海淀接訴即辦新系統,新增成績測算、各類統計分析圖表和知識庫等模組,實時動態掌握訴求情況,全面精準感知社情民意。健全機制、規範管理,科學制定區級考核標準,建立全鏈條制度規範,加強區級統籌能力。建立“每月一題”責任制,按月召開專題會議,加強督辦落實。2022年,市民熱線共承辦各類群眾訴求107.6萬餘件,解決率、滿意率分別達92.37%、93.73%。

  6.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建設。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運作高效規範透明,完成交易項目468個,交易額211.83億元,節資率1.6%,資金效益顯著提升。線上見證率達到100%,代理機構場內交易行為規範率達95%以上。實施招標採購承諾制,資格審查時間平均縮短80%。小型工程服務管理系統與信用中國數據對接,為385個項目約480余家企業提供信用資訊智慧查詢比對,節約資格審查時間95%以上。

  (二)不斷提升行政決策公信力和執行力

  1.貫徹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嚴格執行《海淀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增強公眾參與實效,在區政府網站公示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各部門、各街鎮強化依法決策意識,嚴格遵循法定許可權和程式作出決策,確保決策內容符合法律法規規定。2022年,區政府共有5項重點工作納入重大行政決策管理,嚴格執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式,不斷提高政府決策的品質和公信力。

  2.嚴格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規範性文件,全年以區政府名義印發的行政規範性文件4件,並按照規定的程式和時限向市級部門和區人大報送備案。加強對區屬部門和街鎮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區屬部門及街鎮報送備案規範性文件3件。充分發揮政府法治機構審核把關作用,區司法局全年完成需提交區政府審議的各類文件的合法性審核550余件次,提出法律意見建議910余條,市政府法規、規章徵求意見18件,提出建議20余條。

  3.全面推行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制度。進一步落實政府法律顧問的使用、考核等實施辦法的調研和制定工作,全年法律顧問團隊參加區政府各類會議39次,出具法律意見193件,開展應急值班498人次,有效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在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着力完善公職律師使用管理機制,通過安排公職律師參加有關會議、出具相關法律意見、辦理行政復議應訴案件等工作方式,支援公職律師發揮作用。我區現有公職律師105人,公職律師隊伍規模居全市之首。

  (三)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1.持續推進綜合執法體制改革。制發《海淀區關於進一步加強街鎮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意見》《海淀區鎮級職責清單(2022版)》等文件,加強街鎮開展綜合執法的配套政策支援。區級職權下放部門加大培訓力度,建立巡迴指導機制,確保下放職權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監督。加強應急管理執法機構建設,構建統籌有力、分工明確的應急管理行政執法體系。市場監管部門集中行使商務、價格、教育、民族等領域行政處罰權工作平穩開展。

  2.推動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落實落地。對照市行政執法“三個辦法”,進一步推動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各項重點工作落實落細,並通過執法公示專項檢查和年度案卷評查工作,對區屬部門和街鎮開展檢查督導,着力改進日常工作發現的問題。區政府網站執法公示專欄進行改版完善,涉及57家單位共計2280個執法公示欄目、1.1萬項內容。組織開展街鎮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培訓,實現培訓全覆蓋。

  3.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強化民生、安全、涉疫、涉奧、價格、教育等領域執法,提升市場秩序風險控制力。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假售假行為,處置網際網路廣告涉嫌違法線索3.2萬條。妥善處置“天價殯儀費”“天價醫美”等網路輿情事件。着力推進安全生産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任務,持續推動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健全本區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開展流域、餐飲、揮發性有機物等40個專項執法行動,共檢查各類污染源單位1.4萬餘家次,檢查重型柴油車7.8萬輛次。深入推進疏整促專項行動,全年拆除違法建設214.7萬平方米,騰退土地212.9公頃,“基本無違法建設區”成功創建。

  4.創新行政執法方式。落實“6+4”監管執法改革,着力構建以“風險+信用”為基礎、“分級分類+協同”為關鍵、“科技+共治”為驅動的新型監管體制,獲批創建“全國首批網路市場監管與服務示範區”。深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建立由37個部門組成的聯合執法檢查機制,開展多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89次,檢查主體5658戶次,實現“無事不擾”“無處不在”。全面落實輕微違法免罰和初次違法慎罰制度,全年適用包容審慎清單辦理的不予處罰、不予立案案件數173件,清單外作出減輕、不予處罰、不予立案的案件數570件,監管執法有力度的同時更顯溫度。

  5.不斷提升行政執法效能。分批次、分層次組織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共抽取17個執法部門和29個街鎮的107個行政處罰案卷,針對各單位存在的普遍性問題向各行政執法部門和各街鎮開展培訓,印發行政處罰案卷工作提示。在全區執法單位中收集篩選行政執法典型案例,選取5個優秀案例向市級部門推薦報送。依託北京市行政執法資訊服務平臺,定期梳理分析全區行政執法情況,為區政府決策提供數據支撐。完善培訓模式,充分配置課程資源,統一開展行政執法培訓教育,區屬行政執法人員每年接受不少於60學時的業務知識和法律法規培訓。穩步推進行政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對行政執法資格證件進行清理,換發新版行政執法資格證件2539人次,市場監管、農業農村、生態環境、應急等部門綜合執法隊伍統一換裝。持續深化落實行政檢查單制度,推動各部門及街鎮按要求使用移動執法終端。

  (四)加強行政權力制約監督

  1.自覺接受人大和政協監督。全年辦理全國、市、區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515件,解決率連年提升,滿意率持續保持100%。將建議提案辦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研究推進,着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以辦理工作為契機,推動海淀高品質發展。落實“主要領導負總責、主管領導具體負責、承辦部門組織實施”的工作體系。區金融辦、區城管委等單位召開代表委員座談會,區教委及區國資委、區民政局等10余家單位分批走進代表“家站”交流座談,上地街道、馬連洼街道走進委員企業深度交流,區房管局、區城管指揮中心等單位制定督辦任務專項方案集中攻堅。

  2.加強財政審計專門監督。進一步規範財政收入預算管理,嚴格政府債務管理,以“強化績效管理”為突破點,推進預算和績效管理逐步融合、協同發展。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全年組織開展預算執行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專項審計等34個項目,做好常態化“經濟體檢”。

  3.支援法院依法受理和審理行政案件。2022年,辦理各級法院行政應訴案件412件,已結案230件。推進行政機關與審判機關、檢察機關良性互動工作機制,尊重並執行法院生效判決,認真落實司法建議、檢察建議,積極配合法院、檢察院妥善處理行政爭議,支援和配合檢察機關開展行政訴訟監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訴訟。嚴格執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區長、副區長全年出庭應訴3次,區屬單位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79次。

  4.持續做好政務公開工作。印發《海淀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工作規則》《海淀區政務公開工作全流程規範(試行)》,規範政務公開工作流程。在區政府網站集中展示重大行政決策目錄,開闢專欄推送助企紓困政策22個。多形式解讀政策60條,開展政務開放日和政策公開講活動90余場,參與人數達100余萬。完成主動公開政府資訊2萬餘條,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500余件。

  (五)多元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1.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全面推行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制發《海淀區統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工作方案》《海淀區人民政府關於統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的通告》,區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復議權。以“一個機構負責、一個窗口對外、一個流程辦理、一個標準裁判”為目標,在海淀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大廳設立復議接待室,增設公安類、交通類、市場監管類、社會保障類等8個接待窗口,保障復議體制改革平穩過渡,確保辦案品質、辦案效率、辦案標準穩步提升。2022年,收到行政復議申請1043件,受理1020件,受理率98%。已結案730件,結案率70%。其中,7月1日區政府集中行使復議職責以後,區政府收到復議案件764件,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147%。全年行政復議決定維持行政行為402件,駁回申請155件,終止110件,不予受理23件,糾錯40件。復議接待窗口接待來訪1089人次、來電諮詢2012人次。

  2.深入推進法治信訪建設。深入宣傳貫徹《信訪工作條例》,轉變信訪工作理念、改進方式方法,形成更為主動協調聯動、合力齊抓的信訪工作新局面。區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習《信訪工作條例》,區委常委會、區政府常務會定期研究信訪工作,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落實接訪、閱信等制度,研究化解信訪突出問題和重點人穩控工作,6位副區長針對疑難複雜信訪問題定期調度,積極推動問題解決和矛盾吸附工作。深入治理重復信訪化解積案,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對治理重復信訪化解積案專項工作親自調度,先後對涉眾型信訪問題做出批示。2022年,處理5.67萬批(件)次、6.62萬人次信訪案件,同比批(件)次上升56.53%、人次上升38.32%,信訪事項及時受理率99.99%、按期辦結率99.99%、群眾滿意率94.15%。

  3.加強人民調解工作。深化“檢調對接”工作機制,成立派駐區人民檢察院人民調解室暨刑事和解工作室,發揮人民調解定紛止爭優勢,促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落實。為服務優化營商環境等社會發展重點任務,推進中關村知識産權保護中心成立人民調解委員會,推動建立更為完備的知識産權糾紛多元快速糾紛解決機制。做好人民調解組織換屆工作,以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為主線,進一步發揮人民調解化解矛盾糾紛的功能。截止2022年底,全區共有人民調解組織712個,人民調解員4151人,全年共受理人民調解案件8119件,調解成功7653件,調解成功率94.3%,開展矛盾排查47468次,發現並處理矛盾糾紛隱患2531件。

  4.全面開展普法宣傳工作。召開區守法普法協調小組工作會議,制發《區委宣傳部、區司法局關於在全區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重點任務分解》《海淀區“法律明白人”培養工作實施方案》。持續推進全區“八五”普法規劃貫徹落實,全年開展各類法治宣傳教育活動7600余場次,發放宣傳資料和宣傳品260萬餘份,惠及群眾293萬餘人次,為海淀區經濟社會發展營造了濃厚法治氛圍。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自覺運用習近平法治思想解決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問題的意識和能力還有待提高。部分幹部雖然做到了讀原著、學原文,但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指導工作實踐、推動解決實際問題的意識和能力還不強。

  二是行政執法能力和水準還有提升空間。部分單位開展行政執法習慣“單打獨鬥”,缺少系統推進的主動思考,協同協作配合方面做的還不夠,個別單位在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存在不規範問題。

  三是街鎮法治建設工作存在薄弱環節。部分街鎮對司法所建設認識、重視不夠,司法所的法治機構職能作用發揮不充分,司法所在參與街鎮決策以及加強行政執法法制保障方面還需加強。

  三、2022年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有關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注重統籌謀劃。召開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部署推進法治建設工作。區政府常務會審議法治政府建設年度情況報告、依法行政專項數據監測報告等重要議題,明確法治政府建設思路,督促各專項工作落地落實。調整依法行政考核指標,完善法治建設考核機制,發揮依法行政考核“指揮棒”作用。

  (二)強化學習引領,發揮示範作用。通過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區政府黨組會議等形式,專題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黨中央關於全面依法治國重大決策部署。持續開展區政府常務會會前學法活動,區政府主要負責人在常務會前專題講述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推動各街鎮和區屬部門學法常態化。落實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全年區長和2位副區長出庭應訴3次。

  (三)聚焦重點領域,推進依法行政。落實市委依法治市辦印發《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把“真解決問題、解決真問題”作為尺規,組織做好法治建設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年終述法工作,各委辦局、街鎮黨政主要負責人將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納入個人年度述職報告,並提交述法報告。持續推進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着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加大知識産權保護力度,維護公平競爭、規範有序的市場體系。加強基層法治建設,推動街鎮依法行政能力水準與事權相匹配。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主要安排

  2023年是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貫徹《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意見(2021-2025年)》和《海淀區“十四五”時期法治政府建設規劃》承上啟下的關鍵一年,紮實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意義重大。海淀區將繼續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積極回應人民群眾新要求新期盼,依法保障人民權益,不斷提高人民群眾法治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深學篤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全區領導幹部要以更高標準、更嚴要求、更大自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充分發揮帶學促學作用。完善黨(工)委(組)、局長(主任、鎮長)辦公會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常態化機制,同時深化政府工作人員學習培訓工作,確保掌握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義。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貫穿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全過程,不斷提升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的能力和水準,努力建設更高水準的法治海淀。

  (二)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統籌協調。堅持以系統觀念謀劃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各部門、各街鎮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全面對照市、區“十四五”時期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求,完成海淀區“十四五”時期法治政府建設規劃中期評估,深化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要進一步發揮統籌協調、引領推動、服務保障等職能,圍繞區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新時代推進法治建設的區域特點,組織做好年度工作要點制定、協調推進、情況總結、專項考核等常態化制度化工作。

  (三)持續提升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水準。修訂《海淀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理順重大行政決策管理流程,增強公眾參與實效,提高專家論證品質,充分發揮風險評估功能,所有重大行政決策均嚴格履行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程式,加強行政決策執行和評估。進一步加強重大行政決策目錄製度,做到“應納盡納”。做好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監督管理工作,嚴格制發程式,強化行政規範性文件審核責任。加快發展壯大公職律師隊伍,統籌推進公職律師和政府法律顧問工作。

  (四)提升行政執法規範化水準與效能。繼續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加強綜合執法、聯合執法、協作執法的組織指揮和統籌協調。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分領域梳理群眾反應強烈的突出問題,開展集中整治。完善行政執法程式,進一步推進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健全“輕微不罰”“首違不罰”清單,持續打造“無事不擾、無處不在”的“6+4”一體化綜合監管體系。強化執法協調監督,促進執法效能和社會效果雙提升。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五)有效規範行政權力運作。認真執行向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制度、接受問詢和質詢制度、報備規範性文件和規章制度。積極發揮民主監督、審計監督、財會監督、統計監督、執法監督、行政復議等監督作用,形成監督合力。加強和規範法治政府督查工作,進一步明確法治政府督查的職責、機構、程式和責任,增強督查工作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

  (六)做好矛盾糾紛行政預防化解工作。落實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區行政復議中心啟用運作。進一步推進行政復議規範化、專業化、信息化建設,不斷提高辦案品質和效率。優化行政復議審理機制,發揮行政復議委員會作用,為重大、疑難、複雜的案件提供諮詢意見。落實《信訪工作條例》,把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健全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銜接機制,及時化解行政爭議。做好“八五”普法中期驗收評估,嚴格落實普法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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