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情況報告

日期:2021-03-31 10:00    來源: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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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海淀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依法治區、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海淀、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推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大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有效化解各類社會矛盾糾紛,較好完成了年度和“十三五”法治政府建設目標任務。2020年8月,海淀區榮膺全國首批“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區”稱號。

  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情況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1.完善體制機制建設,進一步增強應對突發事件能力。圍繞疫情防控,優化職能體系,提高應對突發醫療衛生事件能力。落實加強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要求,強化應急物資儲備庫管理力量,助力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從加強疫情期間募捐款物的收支使用與監督管理職責着手,進一步規範我區紅十字會機構職責;重新修訂區園林綠化局“三定”規定,在部門主責中明確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職責。

  2.深化重點領域改革,進一步強化依法行政效能。繼續深化“放管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實“告知承諾”改革工作,明確區級層面最新工作任務,形成海淀區告知承諾審批事項基礎清單204項並對外公佈,17個委辦局對182個事項實施告知承諾,辦件量達11.34萬件。全面落實全市清理隱性壁壘工作,47個行政審批部門開展自查,召開企業座談會,記錄企業反映的各類涉及政府部門審批、執法等問題。全面清理規範中介服務事項,對應保留的59項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及時向社會公開。全面完成鎮級(地區)機構改革,重構鎮級“七(八)室一隊五中心”扁平化機構設置。堅持事企分離,全面完成經營類事業單位改革。

  3.實施政務服務創新舉措,進一步優化全域營商環境。出臺《海淀區2020年政務服務超越行動計劃》,制定“支援企業復能達産助力中關村科學城創新發展”20條服務措施,為企業提供高效優質的服務。設立“2020年海淀區重大科技項目和創新平臺獎勵”專項,深化集群註冊服務模式,為科技創新營造良好生態環境。繪製海淀金融科技産業圖譜,在全市率先試點建設“基於區塊鏈的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平臺”,開發續貸中心線上平臺,深化“銀稅互動”,為企業發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援。啟動“海英計劃”升級版申報工作,建設中關村科學城國際人才港。將服務業開放和自貿區建設與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發展相融合,爭取先行先試政策。加強知識産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強化知識産權保護與運用,實施高價值專利培育計劃,建立23家海淀區高價值培育運營中心。加強科技在政府服務領域的應用,設立“疫情綠色通道”,推行“網上辦、預約辦、寄遞辦”,引入AI智慧監溫、身份證讀卡器等智慧設備,實現全區政務大廳“零疫情”目標。建設電子證照分中心,實現160類電子證照從市證照中心聯調使用,刻製電子印章435枚。在全市率先完成區塊鏈應用試點工作任務,實現601個區塊鏈場景落地,其中83個場景實現全程網辦,57個場景實現“只跑一次”,117個場景實現減材提速,辦件量共計13432件,提交材料平均減少40%以上。2020年,實現1136個事項全程網上辦結,超額完成區級事項70%全程網辦的任務。

  4.推進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化,進一步提升交易平臺運作效率。建設政府採購全流程電子化交易系統,實現項目“不見面開標”。創新線上擔保金融服務,推廣電子保函應用,開立全市首張政府採購項目投標電子保函,累計為企業減負377萬元。率先應用區塊鏈技術,實現投標企業註冊資訊自動填報復核,減少企業填報資訊1788條。主動對接國家公共信用資訊中心數據,實現政府採購項目信用“秒審”。將行政監督部門和項目單位履行主體職責情況納入依法行政考核,進一步推進平臺事中監管,實現《海淀區公共資源進場交易目錄》內各類交易應進必進。修訂代理機構評價辦法,代理機構不規範行為較上年下降84%。全年完成交易項目1742個,交易額1659.7億元,節約資金2.9億元。

  5.創新社會治理模式,進一步推進基層社會治理。圍繞“七有”“五性”“三感”,加快推進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其中“公正性”領域相關指標位列全市第二。把落實街道工作和“街鄉吹哨、部門報到”改革重點任務作為加強基層社會治理的主線,堅持黨建引領,強化改革創新。深入開展垃圾分類工作,通過多種形式宣傳提高居民垃圾分類自我管理能力,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承諾。積極推進“區—街鎮—社區”三級社區社會組織工作體系建設,加強社會組織管理,推進社會組織誠信建設。2020年,確定45個市級樓門院治理示範點,建設11個市級“社區議事廳”試點和40個區級“社區會客議事廳”試點。

  6.完善“大城管”體系,進一步提高區域精細化管理水準。調整優化區級城市環境建設管理考核辦法,開展統一領導、統一指標、統一組織、統一平臺、統一結果運用的“五統一”城市管理綜合考核評價工作。關注媒體輿情,發動群眾參與城市治理,按月開展公眾滿意度調查。高標準整治違法建設,做到對新生違建“零容忍”。2020年,累計拆除違建439處約8780平米,整治“開墻打洞”點位101處。深入推進城市大腦建設,重點建設項目齊行並進,科技支撐能力顯著增強。大力推進“接訴即辦”工作改革,創新建立“雙常委”管理模式和領導包片負責制,區街聯動、同心發力,直擊民生“積案”,持續發揮“接訴即辦”工作機制響應迅速、資訊集中、協調順暢等優勢,在助力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2020年,累計受理市級直派轉派案件約45萬件,同比增長近80%。

  7.高標準推進信息公開,進一步實現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印發《海淀區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落實方案》,進一步明確公開標準。統籌全區66家公開主體動態調整1923類業務事項,8380條公開目錄,實現“一單到底”,資訊全覆蓋。2020年,全區主動公開政府資訊30239條,較去年增長6.9%。完善依申請資訊共用、疑難案件會商等機制,統一全區依申請公開辦理的程式和文書,進一步規範依申請公開辦理工作。2020年,全區受理信息公開申請1376件,其中區政府受理352件。規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資訊內容,實現市、區兩級資訊資源庫互聯互通。開展“僵屍電話”問題專項治理,將各單位對外公開電話數量由原來的2000餘部減至80部。開展“線下線上”政務開放日活動,讓企業、群眾“零距離”體驗政府工作,全年共舉辦活動88場,參與人數超過100萬。

  8.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服務和保障。疫情期間,依法依規快速出臺涉及應急基金設立、防控經費管理、生活必需品儲備、促進經濟增長等領域5個規範性文件。區司法局組織政府法律顧問梳理和編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法律知識手冊》《區縣人民政府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重點領域工作指引》等法律指引性文件30余份,為依法防控提供依據。聚焦群眾需求,開闢2條疫情防控法律服務專線,安排專業律師提供涉疫情方面各類法律問題諮詢服務。區各級法律援助機構為參與疫情防控的醫務工作者、志願者群體以及農民工、殘疾人等弱勢群體提供免費法律諮詢,為其辦理業務開闢“綠色通道”、優先辦理。機關幹部下沉參與社區防控及相關法律政策宣傳解讀,選派外事工作骨幹參與首都機場入境人員轉運工作及駐守本區外籍人員集中隔離點,全力做好涉外服務工作。

  (二)推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

  1.嚴格重大行政決策程式。年初,區政府發佈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組織8個決策承辦部門開展重大行政決策程式培訓,提高部門依法決策意識,各決策承辦部門均按照法定程式開展工作,嚴格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程式。區水務局關於“海淀區村鎮飲水工程運作管理體系建設”的決策項目作為本區決策案例參加市級評選,得到專家評審組高度評價。

  2.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及備案工作。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區政府會議議題事項和制發公文合法性審查工作的通知》,實施“凡會必審”制度,全區各單位報請區政府會議研究議題均需要進行合法性審核。2020年,出臺《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本區落實北京市促防疫穩增長政策加大力度支援企業穩定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關於支援中關村科學城標準創新發展的措施(試行)》等9個行政規範性文件,均按法定要求履行了合法性審核等程式,採納法治審核意見57條。區司法局全年審核各類文件510余件,提出法律意見建議750余條,有效保障政府依法行政、依規履職。

  3.充分發揮法律顧問作用。區司法局指導政府各部門和街鎮法律顧問聘請使用工作,實現“應聘盡聘”。7家區政府法律顧問單位全年提供法律服務事項總計1184件次,參與區政府行政訴訟案件288件次、行政復議案件558件次、依法履職案件31件次,參加相關會議50余次,書面答復、修改法律協議及開展培訓、調研、論證等工作18件次,出具法律意見289件次,有力保障了區政府依法開展工作。2020年,全區公職、公司“兩公”律師人數達到156人,居全市16區之首,全年參與法律諮詢、行政復議、合同審核等工作16432件次。

  (三)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1.推進行政執法許可權向街鎮下沉。印發《貫徹落實〈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向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下放部分行政執法職權並實行綜合執法的決定〉的工作方案》,圍繞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開展執法評議考核、規範執法案件管轄程式、嚴格執法人員管理、劃分執法職權範圍等,出臺相關規定和制度,順利實現向街鎮下放431項行政執法職權。區城管執法局、區生態環境局等5個下放職權部門有計劃、分步驟、分批次面向街鎮綜合執法隊和司法所相關人員開展崗前培訓700餘人次。區司法局指導各街鎮做好與執法職權下放相關規範性文件審核和行政復議訴訟工作。區推進依法行政領導小組把街鎮執法效能納入到區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指標體系,強化考核,提升執法效率。2020年6月底,如期完成向街鎮下放執法權改革,較好實現了“接得住、管得好”的工作目標。

  2.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和包容審慎執法制度。印發《海淀區關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工作方案》,指導各執法部門、各街鎮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提高行政執法規範化水準。2020年,全區27個執法部門和29個街鎮在區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執法相關基本資訊和動態資訊。各執法單位對行政執法的啟動、調查取證、審核決定、送達執行等全部過程進行記錄,做到執法全過程留痕,作出重大執法決定前,嚴格進行法制審核,未經法制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堅持剛性執法和柔性執法相結合,探索包容審慎執法,區市場監管局出臺《包容審慎執法的指導意見(試行)》,發佈包容審慎執法處罰清單,內容涵蓋廣告宣傳、登記註冊、電子商務等領域共計87項。

  3.持續強化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各執法部門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自評,區司法局隨機抽取案捲進行品質抽驗,並將品質抽驗結果通報全區。組織街鎮司法所及綜合執法隊人員參加案卷評查培訓,通過實操訓練提升審核和執法水準。充分利用北京市行政執法資訊服務平臺,增加對行政執法監督指標的監測和通報頻次。2020年,區屬行政執法部門實施行政執法檢查611343件、行政處罰29764件,違法行為納入檢查率92%,涉刑案件移送率100%。

  (四)強化對行政權力的監督

  1.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監督。主動向區人大和區政協報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全年辦理全國、市、區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594件。聚焦科技創新、中關村科學城建設、城市管理、交通、環保、教文衛體等代表委員關注、群眾反映強烈問題,區政府領導高位調度,領銜督辦,加強頂層設計,加大專項資金使用力度,與區人大、區政協同向發力,切實解決了一批道路修建、公廁設置、老舊小區綜合整治、交通緩堵、學校改擴建、衛生服務提升、文體場所建設等民生類熱點難點問題。2020年,建議解決率達57.3%,提案解決率達54.5%,建議提案解決率連年提升。

  2.加強審計和財政監督。開展“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新冠肺炎免費治療等重大政策跟蹤審計,針對疫情防控物資參與制定八項制度辦法,對11家相關單位進行現場審計,提出優化防疫物資臺賬等建議。加大審計整改監督檢查力度,建立整改工作臺賬,實行“問題清單”與“整改清單”對賬銷號制度,對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380個具體整改事項進行動態管理。加強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管理,進一步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工作。大力推進區級預算、決算公開工作。2020年,除涉及法定涉密資訊不予公開的單位外,所有使用財政撥款的102家部門均公開了本部門預算。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糾紛

  1.加強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2020年,受理行政復議申請558件,審結548件,糾錯率5.5%,同比下降3.2個百分點。以區政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288件,審結195件,一審敗訴9件,敗訴率為4.6%,同比上升0.2個百分點。着力加強行政復議、應訴工作規範化建設,通過現場調查、召開案審會、聽證會等多種方式方法依法審理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案件,積極化解行政爭議。利用騰訊會議平臺組織復議大講堂線上培訓,對相關法律法規等重點內容進行解讀,進一步提高執法能力和行政復議、應訴工作能力。落實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區委副書記、區長王合生和區委常委、副區長梁爽帶頭出庭應訴,區屬各部門及各街鎮行政負責人110餘人次參與庭審旁聽。2020年,全區處級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12人次。

  2.加強信訪和多元調解工作。加強黨對信訪工作的領導,推動街鎮信訪聯席會議機制100%全覆蓋。堅持矛盾排查不間斷,邊排查邊化解,把各類矛盾風險隱患納入視野。區領導接訪、包案重點疑難案件,妥善化解一批信訪積案。2020年,全區信訪總量31740批(件)次,45848人次,同比批(件)次上升71%,人次下降6%。加強人民調解組織建設、隊伍建設,指導成立區級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1個,街鎮級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5個。2020年,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共辦理人民調解案件11858件,調解成功10993件,調解成功率93.1%。開展矛盾排查37322次,預防矛盾糾紛2154件。全面梳理區級層面及各委辦局、街鎮行政調解職權,加強行政調解工作。2020年,全區各街鎮共受理行政調解案件1097件,調解成功1051件,調解成功率96%。

  3.做好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圓滿完成“七五”普法檢查驗收工作。開展疫情防控法治宣傳教育專項行動,深入開展傳染病防治法、突發事件應對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圍繞新制定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街道辦事處條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北京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等廣大市民關心關注、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條例規範,開展多種形式的普法宣傳教育活動。組織開展“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揚憲法精神”“12·4國家憲法日暨憲法宣傳周”系列活動。2020年,全區開展各類法治宣傳教育活動8600余場次,發放宣傳資料和宣傳品310萬餘份,惠及群眾340萬餘人次,為海淀經濟社會發展營造了濃厚法治氛圍。

  (六)全面提升政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能力

  認真落實領導幹部學法制度,全年共開展區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4次,涉及《北京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組織各行政執法單位法制工作主管領導和法制科室負責人法治思維養成與法治政府建設專題培訓班2期,法治講座2期。將《憲法》《公務員法》及依法行政理論等內容作為公務員初任培訓和軍轉幹部培訓的基礎課程,全年共舉辦9期主體班,共培訓461人次。

  二、法治政府建設中存在的不足

  2020年,我區雖然榮膺全國首批“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區”稱號,但對標法治政府要求,對標人民群眾期盼,對標核心區發展需要,還存在不足,主要是:

  (一)依法行政統籌推進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全面統籌與系統推進能力有所欠缺,成員單位協調配合不夠,部分單位在工作機制運作效率方面有待提升,法治工作機構隊伍有待進一步完善,個別領導幹部法治思維有待進一步強化。

  (二)法治化營商環境有待進一步優化。優化營商環境的相關配套制度措施不夠完善,需要在落細落實上下功夫。各級政務服務大廳運作管理機制需要進一步完善,精細化管理水準需要進一步提高。線上服務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網上辦事由“能辦”到“好辦”還需要進一步加大統籌推進力度。

  (三)行政決策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部分領導幹部對重大行政決策法治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識不夠,對決策的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環節認識了解不夠,部分決策承辦單位執行決策程式存在走過場現象。

  (四)行政執法規範化水準有待進一步提高。部分執法單位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和行政執法責任制尚不到位,個別執法單位在執法過程中重實體輕程式的問題依然存在,行政執法案卷品質還有較大提升空間。

  (五)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有待進一步強化。通過此次全區“七五”普法自查檢查發現,個別單位對於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社會建設工作重視程度不夠,敷衍工作、臨時突擊、應付檢查的情況不同程度存在,工作缺乏長效機制,普法責任意識還有待加強。

  三、2020年區政府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2020年,區政府主要負責人認真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市委、市政府、區委關於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嚴格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要求,自覺將建設法治政府擺在工作全局和重要位置,切實做到對法治政府建設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發揮“關鍵少數”引領帶動作用,有效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

  (一)加強組織領導,注重統籌謀劃

  將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納入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工作體系,組織召開全區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系統部署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與各部門、各街鎮行政負責人簽訂依法行政責任書。組織政府常務會議專題審議“法治政府建設年度情況報告”“行政執法數據監測報告”“行政復議、行政應訴案件統計分析報告”。印發海淀區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及依法行政考核指標。

  (二)注重學習引領,發揮示範作用

  通過組織區政府黨組會、常務會會前學法等多種形式,深入學習十九屆五中全會、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組織開展以物業管理條例、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行政案件司法審判、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分工規定為主題的學法活動,引領推進區政府各部門、各街鎮會前學法常態化。落實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2020年12月4日“國家憲法日”當天,區政府主要負責人在海淀法院出庭應訴,發揮“關鍵少數”引領示範作用。

  (三)嚴格源頭規範,推進依法決策

  認真落實《海淀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依法嚴格履行決策程式。發揮區政府法律顧問作用,推進區政府依法決策。嚴格落實《海淀區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規定》,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建設。全面推進政府資訊和政務公開工作。

  (四)關注重點熱點,統籌規範執法

  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在重大突發事件中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要求,統籌做好涉疫執法工作。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規範行政檢查單和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落實街鎮行政執法協同協作機制,加強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監察機關的跨體系協作。在市場監管領域探索推行包容審慎執法。

  (五)加強督查考核,強化主體責任

  按照全市統一部署,組織開展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和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落實情況專項督查。持續開展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強化對街鎮行政執法工作考核,將區屬各部門、各街鎮依法行政工作納入區政府績效考核指標體系,作為考核各單位領導班子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充分發揮考核“指揮棒”“風向標”作用。

  四、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是建黨100周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我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及中央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二、三次會議精神,深入貫徹落實《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發揮法治政府創建示範帶動作用,以增強行政行為合法性、規範性為重點,以提高政府執行力、公信力為路徑,不斷提高依法行政水準,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設。

  (一)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職責。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持續整治變相設置行政許可事項的違法違規行為。大力推行清單制度並實行動態管理。不斷健全政府依法決策機制,健全完善行政規範性文件及重大行政決策審查相關制度,加大合法性審查力度。繼續推行重大行政決策目錄製度,確保決策科學民主合法,防止程式空轉。高水準、高品質編制《海淀區“十四五”時期法治政府建設規劃》。堅持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制度,完善依法行政教育培訓長效機制。深化“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區”創建,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創新行政管理與服務,增強科技運用,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不斷更新法治政府建設的“海淀樣本”。

  (二)持續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提升“一網通辦”平臺網辦能力,加強各級政務服務中心(站)建設,規範政務服務大廳和綜合窗口服務,提升政府資訊和政務公開品質和實效,推動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規範高效運作。以“只辦一次”為目標,推動“一窗通辦”模式從“辦照”擴展到“辦證”。拓展區塊鏈技術、人工智慧技術等創新科技成果在市場准入環節的應用,探索實現企業開辦網上自動化即時審批。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面推動落實市場主體告知承諾制。健全配套工作機制和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推動抽查結果在國家、市級信用平臺全面公示。健全海淀企業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工作制度,推動區屬部門涉企信用資訊歸集。增強知識産權侵權源頭治理能力,維護公平開放的市場競爭環境。

  (三)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積極推進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根據市政府統一工作部署,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加大食品藥品、公共衛生、生態環境、安全生産、勞動保障、野生動物保護等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繼續推進實施市場監管領域包容審慎執法處罰清單,跟蹤並提升實施效果,逐步修改完善清單內容。繼續開展執法案卷評查工作,不斷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定期對全區行政執法數據進行監測,強化執法監督,促進執法效能和社會效果雙提升。加強對街鎮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大力提升街鎮行政執法水準。

  (四)有效規範行政權力運作。自覺接受人大監督,認真執行向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制度、接受問詢和質詢制度、報備規範性文件和規章制度。深化復議機構改革,強化行政復議內部監督和糾錯作用,改進案件審理模式,充分發揮復議委員會專家作用。健全行政復議案件審理機制,加大公開聽證審理力度,糾正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加強全區行政訴訟應訴管理考核工作,全面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尊重並執行生效判決。強化審計全流程各環節品質管控,紮實推進行政執法規範性建設。加大財政監管力度,積極推進預決算公開。

  (五)加大社會治理創新力度。繼續做好社區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推動人民群眾參與社會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用的社會治理格局。完善群眾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加強社會組織規範管理,推進街鎮社會組織孵化基地建設。推進黨建引領物業管理工作,提高小區業委會組建率、物業管理覆蓋率、黨組織覆蓋率,繼續推動物業管理和垃圾分類管理條例落地見效。

  (六)夯實法治社會建設基礎。制定海淀區“八五”普法規劃,全面啟動“八五”普法。進一步加大電視報紙、“兩微一網”、各類視頻客戶端等融媒體的運用,通過動漫、短視頻等各種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廣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知識。聚焦疫情防控的階段性特點,繼續加強疫情防控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引導群眾提高公共衛生安全法治意識,自覺遵守各項法律規定。進一步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結合信訪宣傳月、憲法宣傳日等活動,加大對信訪法治化宣傳力度,進一步營造法治信訪的良好氛圍,健全信訪與訴前調解、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對接機制,實現資訊共用,整體聯動。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總結一批基層社會治理和專業力量參與的先進經驗和經典案例,並做好宣傳推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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