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年度情況報告

日期:2021-03-31 10:00    來源: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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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大興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聚焦“新國門·新大興”建設,紮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

  一、工作情況

  (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法治服務保障

  全面提升依法防控能力,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各項機制。嚴厲查處各類危害疫情防控違法行為,共實施行政處罰13884件,行政檢查207760件,共處置涉及疫情刑事案件22起,治安案件129起。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1.推進鄉鎮機構改革。調整、組建各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進一步突出街道黨工委領導本地區工作和基層治理的職能作用。完成司法、統計、園林綠化等部門人員下沉工作。

  2.加快推進“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制定《大興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清理“零辦件”9項,取消各類證明34項。共精簡減材料21.9%、精簡時限82.6%。

  3.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機制。完成大興區信用資訊共用平臺建設。開展信用修復工作,共完成企業信用修復591條。建設編外人員管理服務平臺,推進城市協管員隊伍規範管理和下沉。區級“樞紐型”社會組織累計達到24家。

  (三)持續提升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水準

  1.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認真貫徹《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嚴格落實各項程式要求。

  2.做好合法性審核工作。制定《大興區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共審核規範性文件24件,提出意見建議500余條。向市級備案5件。辦理法規規章徵求意見18件,提出意見建議17條。

  3.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外腦作用。開展政府法律顧問專題講座6期,法律顧問圍繞區內疫情防控、重大決策、重大合同、疑難案件、出租房屋監管等文件和問題提供法律意見57件。

  (四)積極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1.修訂我區行刑銜接管理辦法和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開展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專項督查,推動執法資訊全面公示、執法過程規範記錄、重大執法決定全部納入法制審核。

  2.推動各項執法改革工作落地。制定《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政府關於規範鎮街行政執法工作的指導意見》,建立鎮街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行政執法提級管轄、指定管轄工作規則。

  3.不斷提升行刑銜接工作水準。定期召開大興區行刑銜接會商會和行刑銜接聯席會。提升行刑銜接案件線上移送率,通過案件移送、會商移送等方式實現線上100%移送。

  (五)持續強化對行政權力的監督

  1.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監督。建立辦前聯繫、辦中溝通、辦後回訪工作機制,共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5件、市政協委員提案3件,區人大代表建議74件、區政協委員提案124件。

  2.加強財政、審計監督。規範舉債程式,源頭把控債務規模。償債資金納入預算管理,確保政府信用。開展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情況審計,對藍天保衛戰、“智慧城市”專項資金進行審計(調查)。共組織計劃內審計項目54個。

  3.推進政府資訊和政務公開。加強政策性文件意見徵集,區政府網站專欄收到社會各界意見反饋共292條。共受理依申請事項134件,事項答復率及辦結率均達到100%。

  (六)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1.提升行政復議、應訴工作品質。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376件,審結304件,糾錯率8.88%。共辦理區政府為被告的應訴案件157件,審結98件。

  2.依法做好信訪和多元調解工作。信訪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實現鎮、街道全覆蓋。接待群眾來訪1804人次、辦理群眾來信4558人次。建立“一軸多翼”家事調解與審判對接機制,共開展矛盾糾紛排查70879次,調解案件7908件,成功7856件。

  3.強化公共法律服務供給。為群眾提供法律諮詢、法律援助、公證、人民調解等一站式法律服務,共接待24000餘人次,辦理服務事項15000余項,“12348”接聽解答法律諮詢8030件。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區委區政府共組織會前學法9次,領導幹部應知應會學法2次。通過處級幹部輪訓班、依法行政研討班、幹部線上學習等形式,累計培訓2000餘人次。

  二、工作中的不足

  (一)工作人員法治思維仍需提升

  將依法行政真正融入各項工作中還有待提升,特別是一線工作人員的法治意識和工作方法需要進一步加強,提高證據意識和程式意識。

  (二)執法領域監管方式需進一步創新

  建築施工、道路交通、環境治理等領域執法監管壓力持續增大,執法力量不能滿足執法需求,還需進一步創新監管方式,在執法精細化上下功夫。

  (三)重大行政決策程式履行需進一步完善

  還存在履行決策程式完備性不夠、公開徵求意見方式單一、風險評估缺乏事後評估、決策擬定部門相關決策程式材料未能及時整理歸檔等問題。

  三、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

  (一)加強組織領導

  調整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作為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工作委員會下設工作小組,將法治建設納入地區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堅持依法防控疫情,區委書記牽頭成立“一辦十組”管理體系,制定下發措施類文件66份。

  (二)強化學法用法

  堅持會前學法、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常態化。區級會議研究法治議題30余次,有效推動老舊小區綜合治理、疫情防控、出租房屋治理及流動人口管控等各項工作依法依規順利推進。

  (三)維護司法權威

  支援區法院、區檢察院對區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加強監督,切實發揮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成效,區長、主管副區長各出庭應訴1次。

  (四)注重宣傳引導

  黨政主要負責人牽頭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深入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範項目創建,選取“打造智慧平臺建設,創建全新仲裁模式”項目進行上報,充分發揮典型示範作用。

  四、2021年工作思路

  (一)開展有針對性的法治教育培訓宣傳

  加大對基層工作人員的法治觀念和業務能力培訓,針對容易出現問題、反覆出現問題的領域,分層次、分重點的進行精細化教育培訓。

  (二)創新監管方式,提升執法水準

  加強重點領域執法隊伍裝備配備,鼓勵投資建設移動執法平臺,為執法人員配備攜帶型移動執法終端設備。完善線索發現機制,不斷提升網格精細化管理。

  (三)進一步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各項程式

  採取多種形式公開徵求意見,建立常態化的事後評估機制,不斷拓寬專家論證範圍,加強對決策整體性把控。強化決策相關材料收集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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