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東城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落實中央、北京市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總體部署,以建設法治中國首善之區示範區為目標,紮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注重完善行政權力運作機制,行政效能進一步提升
鞏固深化“街道吹哨、部門報到”改革,完成街道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評估工作。健全完善權力清單制度體系,根據市級文件精神,對應調整我區權力清單。深化“熱線+網格”為民服務模式,紮實做好“接訴即辦”工作,網格平臺受理12345市民熱線案件19余萬件,榮獲全國“12345熱線治理實踐獎”。
(二)注重加大簡政放權力度,營商環境大幅優化
“放管服”改革縱深推進,落實國務院和北京市18項取消、1項下放和3項承接的行政許可事項,清理規範39項中介服務事項。實施“證照分離”改革,67項“證照分離”涉企經營改革事項落地。全面落實市級營商環境4.0版改革任務,在全市營商環境評價中保持前列。繼續擦亮“紫金服務”品牌,為企業提供“四全”服務。推進電子檔案、電子印章、電子證照的應用和數據共用。在全區25個大廳設立反映“辦不成事”窗口,176項“辦不成事”問題全部解決。
(三)注重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政府治理規範化、程式化、法治化程度明顯提高
規範依法決策程式,出臺《東城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式實施細則》《關於進一步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的實施意見》等制度文件。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監管,健全審核機制,共審核區政府文件517件。深化法律顧問工作,區政府建立重大行政決策專家庫,加強對重大行政決策的專家審核。全面推行公職律師制度,增強公職律師履職能力。
(四)注重加強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水準普遍提高
持續推動提升執法能力,全年組織全區性執法人員培訓4次,組織開展全區處罰案卷評查和品質抽驗,提升執法工作嚴格規範公正文明程度。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建立“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執法協調監督指導,深入推動全區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持續優化執法力量配備,加強執法人員資格管理。
(五)注重強化行政權力監督,行政權力運作更加規範透明
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全年共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87件、政協委員提案149件。自覺接受司法監督,辦理以區政府為被告的一審行政訴訟案件260件,辦理市政府受理的行政復議案件29件,區檢察院將行政機關支援配合公益訴訟檢察工作情況納入依法行政考核。實行政務公開清單管理制度,全區54家單位動態更新政府資訊主動公開全清單目錄。依法全面開展審計監督,加強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審計。
(六)注重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社會公平正義得到充分彰顯
強化行政復議辦理工作,全年行政復議共受理209件,審結179件。多渠道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在全區建立了18家“和立方”品牌“訴調對接工作站”,並以此為龍頭積極推進訴源治理,形成了社區、街道、行業、專業立體化的社會矛盾糾紛調解體系。充分發揮公共法律服務作用,認真落實“七有”“五性”考核指標,為民服務質效得到提升。
(七)注重加強能力素質培養,政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水準不斷提升
區政府組織常務會會前學法7次,開展各街道、部門局長(主任)辦公會前學法活動300余次。區委組織部、區委依法治區辦聯合舉辦領導幹部習近平法治思想專題研討班、依法行政網上培訓班,進一步增強領導幹部法治觀念。把習近平法治思想、憲法法律納入黨校各主體班、公務員初任培訓、任職培訓考試考核內容。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壓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啟動實施“八五”普法規劃。
(八)注重以示範創建促整體提升,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全面提速
東城區高度重視2021年創建“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區”工作,將示範創建工作任務納入政府摺子工程,召開區領導主持的創建工作相關會議6次。成立工作專班,全區55家成員單位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協同配合聯動,對照示範創建指標體系要求,完成了第一階段的材料申報工作。目前正積極籌備迎接實地評估和人民滿意度測評等工作。
二、2021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有些單位領導幹部對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不清晰,對法治工作重視程度不夠、出庭應訴率低、法治工作力量配備不強。二是基層綜合執法改革後,部分街道執法規範化程度不高,執法人員能力素質和綜合執法任務要求不匹配,各部門協同能力仍需加強,部門間執法監管力量需要進一步整合。三是對照復議體制改革方案,行政復議辦案辦公場所建設及工作人員配備未到位。
三、2021年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情況
一是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統籌謀劃,區委常委會3次研究審議東城區依法治區建設規劃、八五普法規劃、街道法治建設等重要法治議題,區委書記、區長親自擔任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組織召開區委依法治區委員會會議、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會議,部署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及迎接中央依法治國辦法治政府建設督察等工作。二是注重壓實責任,增加各街道工委書記為區委依法治區委員會成員,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情況納入區委書記月度點評會點評範圍。三是加強督察考核,將第一責任人職責履行情況和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納入區政府績效考核,組織開展全區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全面檢視我區法治政府建設情況。
四、2022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一)大力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統籌謀劃
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細化《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意見(2021-2025)》和《東城區依法治區建設規劃(2021-2025年)》各項重點任務分工,全面推進“十四五”時期全區法治政府建設舉措落實落地。
(二)全力爭創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區
舉全區之力繼續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工作,全力做好實地迎檢工作。統籌組織各街道各部門提前準備迎接中央依法治國辦實地評估和人民滿意度測評,開展全媒體宣傳,營造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良好氛圍。組織區級層面法治政府單項示範創建,充分總結和挖掘各單位經驗做法,打造特色亮點品牌。
(三)紮實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改革
構建統一規範高效的行政復議案件辦理工作機制,統一操作規範和法律適用標準,推進案件繁簡分流機制,提高行政復議權威性和公信力。全面推行行政復議規範化建設,會同區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抓緊開展改造、裝修、配備信息化辦案辦公設施等工作。
(四)切實提升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水準
落實《東城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式實施細則》等制度,實現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和規範性文件審核全覆蓋、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記錄。落實規範性文件預公開、評估論證和“專家會審機制”、行政規範性文件後評估工作。
(五)重點推進街道綜合執法工作
結合新《行政處罰法》要求,持續落實新修訂的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推動監管執法方式創新。充分發揮執法協調小組作用,注重統籌指導,梳理執法突出問題,加強對執法領域重點問題的靶向定位和精準治療。加強和完善執法爭議協調和執法協同協作機制,強化日常協調指導,提高協調指導及時性和有效性。
(六)依法高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按照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務“三台融合”事項清單及服務指南的要求,推進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升級建設,實現群眾法律需求一端發起、三台通行。探索引入商事仲裁、商事調解等爭議解決方式,建立一站式矛盾調處暨商事爭議解決服務中心。以屬地原則加強對人民調解的經費保障,落實專職人民調解員工作機制。
(七)提升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
繼續將“依法行政相關制度機制落實情況”作為政府法治建設成效重要考核指標,納入區政府績效考評工作。認真落實《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將法治建設納入領導幹部年終述職內容。健全領導幹部學法考法工作機制,督促全區各單位落實辦公會前學法和公務員學法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