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五、專項或共同事權轉移支付資金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負責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部門機構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擬訂本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並依法管理,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3.負責本市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促進就業創業政策,制定就業困難群體就業援助政策,組織擬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政策。擬訂並落實職業資格制度和職業技能等級評價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4.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養老、失業、工傷社會保障體系。擬訂本市城鄉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參與擬訂本市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5.負責本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資訊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6.負責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的綜合管理和分配製度改革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福利等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事業單位人員離退休等政策並組織實施。
7.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本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制度。研究擬訂積分落戶管理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範並組織落實。擬訂外國人來京就業的政策、規劃和管理辦法並指導實施。
8.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落實農民工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9.統籌擬訂本市勞動關係政策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宏觀調控政策、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1.與市醫保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籌全市社會保障卡的發行、運用和管理工作;市醫保局負責制定社會保障卡在醫療保障方面使用管理的標準規範,並會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做好管理工作。同時,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政策的電話諮詢服務,統一納入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諮詢服務平臺,市醫保局負責做好相關政策的培訓、群眾意見建議及投訴舉報的辦理工作。兩部門應當建立工作機制,做好資訊共用和政策銜接等工作。
(二)機構設置情況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設機構30個,分別是:辦公室、研究室、法規處、政務服務管理處(行風工作辦公室)、規劃統計處(協同發展處)、表彰任免處、就業評價處(失業保險處)、就業促進處、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處、人力資源開發處(積分落戶工作處)、人力資源市場處、職業能力建設處、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農民工工作處、勞動關係處、工資處、職工養老保險處、居民養老保險處、工傷保險處、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處、調解仲裁處、信訪處、財務處、人事處、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工會、離退休幹部處、執法處,另設駐局紀檢監察組。下屬單位有17家,分別是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北京市就業促進中心、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舉報受理中心、北京市公共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北京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北京市人事考評辦公室(北京市公務員考試測評中心)、北京市退休職工活動站、北京市職業技能鑒定管理中心、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宣傳中心、北京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北京市工傷保險事務管理中心)、北京勞動就業報社、北京勞動保障職業學院、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大數據中心、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科學研究所、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綜合事務中心、北京市超轉人員管理中心。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編制271人,實際270人;事業編制1213人,實際1061人;聘用人員271人。離退休人員787人,其中:離休9人,退休778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2025年度收入預算125462.47萬元,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127492.98萬元減少2030.51萬元,下降1.59%。主要原因是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厲行勤儉節約,壓減經費支出。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110843.72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10843.72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4873.91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2337萬元。
5.事業收入1787.21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
9.其他收入749.7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餘9744.84萬元
10.上年結轉結餘9744.84萬元。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2025年支出預算125462.47萬元,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127492.98萬元減少2030.51萬元,下降1.59%。主要原因是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厲行勤儉節約,壓減經費支出。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70239.24萬元,佔本年支出預算57.32%,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71198.08萬元減少958.84萬元,下降0.13%。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52302.45萬元,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52222.53萬元增加79.92萬元,增長0.15%。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年終結轉結餘資金2920.77萬元。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北京勞動保障職業學院、北京市公共人力資源服務中心等,3個所屬單位。其他所屬單位2025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2025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221.35萬元,比2024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減少21.51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5年預算數145.35萬元,與2024年年初預算數145.35萬元持平。
2.公務接待費。2025年預算數9.00萬元,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10.00萬元減少1.00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5年預算數67萬元,包括:公務用車購置費2025年預算數0萬元,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19萬元減少19萬元,主要原因:2025年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項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5年預算數6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23.97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8.4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5.20萬元,其他支出9.43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5年預算數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68.51萬元減少1.51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5年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23574.9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2075.29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1178.62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20321.04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5年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13351.80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5年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等1家行政單位以及北京市就業促進中心、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人事考評辦公室(北京市公務員考試測評中心)、北京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北京市工傷保險事務管理中心)等4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481.49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5年,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45個,佔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145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49977.62萬元,佔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5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5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4年底,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有車輛52台,共計1179.97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129台(套)、共計18641.82萬元。2025年預算安排中,購置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0台(套),共計0萬元。
(八)市對區專項或共同事權轉移支付項目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5年,根據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民政局《社會保障和就業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已安排共同事權轉移支付資金8850.37萬元,主要用於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不斷增強企業退休人員移交屬地後的歸屬感、獲得感和幸福感。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中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門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