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五、專項或共同事權轉移支付資金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北京市水務局是市政府組成部門,依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組建北京市水務局有關事宜的通知》(京政辦發〔2004〕15號)設立,主要職責為:
1.負責保障本市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水務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戰略規劃。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水務發展規劃和水資源規劃、河湖流域規劃、南水北調規劃、防洪規劃,參與編制供水規劃、排水規劃並組織實施。
2.組織開展本市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以及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3.負責本市水文工作。負責水文水資源監測、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對地表水和地下水實施監測,發佈水文水資源資訊、情報預報和水資源公報。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4.負責本市生活、生産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負責水資源的統一配置調度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水資源中長期規劃和年度供求計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含礦泉水和地熱水)和水影響評價(含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水土保持方案審查等),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參與水價管理、改革和水生態環境補償的有關工作。
5.按規定制定本市水務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務領域固定資産投資規模、方向、項目安排建議,承擔水務領域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參與水務資金的使用管理。配合有關部門提出有關水務方面的經濟調節政策、措施。
6.負責本市供水、排水行業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排水許可制度。擬訂供水、排水行業的技術標準、管理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供水、排水行業特許經營。指導農民安全飲水工作。
7.負責本市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組織制定有關定額、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計劃用水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8.組織開展本市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工作的規劃、計劃、政策,組織制定完善海綿城市建設相關技術標準、規程規範,會同有關部門統籌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工作。
9.指導監督本市水務工程建設與運作管理。組織實施南水北調北京段幹線及市內配套工程運作和後續工程建設與運作管理。組織協調水利工程徵地拆遷工作。負責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組織開展水利工程建設安全、品質監督工作。
10.指導本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河湖治理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11.負責本市水土保持和水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水土保持和水生態保護修復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重點水土保持建設和水生態保護修復項目的實施。依法承擔水庫、湖泊、河流等管理範圍內濕地保護管理工作。
12.負責本市河長制工作。擬訂推進河長制工作的政策建議和工作任務,組織開展督查、考核。
13.指導監督本市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擬訂水利工程移民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規劃、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協調推進水務區域合作、對口支援與協作工作。
14.負責本市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和仲裁跨區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
15.依法依規負責本市水務行業安全生産和水務工程的安全監管工作。
16.負責開展本市水務科技和信息化工作。擬訂水務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重大水務科技項目的研發和水務信息化項目的建設,指導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組織開展水務國際合作與交流。
17.負責落實本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防禦洪澇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和城市內澇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北京市水務局內設機構27個,分別為辦公室、研究室、法制處、政務服務處、規劃管理處、投資計劃處、水資源管理處(水文處)、北京市節約用水辦公室、水利工程建設處、水利工程運作管理處、供水管理處、污水處理與再生水管理處、海綿城市工作處(雨水管理處)、水土保持與水生態處、安全監督管理處、水旱災害防禦處、河長制綜合處、監督處、財務處、審計處、人事教育處、科技與國際合作處、宣傳處、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處、團委)、機關紀委、工會和離退休幹部處,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派駐。
北京市水務局下屬二級預算單位21個,分別為北京市水務局機關、北京水利水電學校、北京市水文總站、北京市水務應急中心、北京市水務局綜合事務中心、北京市水務局黨校、北京市排水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節水用水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水資源調度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水務局政務服務中心、北京市水科學技術研究院、北京市智慧水務發展研究院、北京水利醫院、北京市水利工程品質與安全監督中心站、北京市水生態保護與水土保持中心、北京市水務建設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水務資産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供水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水務規劃研究院、北京市河湖流域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北京市水務局行政編制165人,實有人數155人;事業編制5040人,實有人數4328人;聘用人員(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251人。
離退休人員3470人,其中:離休21人,退休3449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北京市水務局2025年度收入預算1,025,099.89萬元,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1,174,843.29萬元減少149,743.40萬元,下降12.75%。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年初預算中包含上年結轉的增發國債項目資金較多,2025年上年結轉結餘大幅降低;二是按照機構改革工作安排,原我局所屬單位北京市水務綜合執法總隊劃轉至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相關預算同步劃轉。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883,739.21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820,263.66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63,475.55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58,103.69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178.2萬元。
5.事業收入55,431.95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
9.其他收入2,493.54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餘83,257.00萬元
10.上年結轉結餘83,257.00萬元。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2025年支出預算1,025,099.89萬元,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1,174,843.29萬元減少149,743.40萬元,下降12.75%。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年初預算中包含上年結轉的增發國債項目資金較多,2025年上年結轉結餘大幅降低;二是按照機構改革工作安排,原我局所屬單位北京市水務綜合執法總隊劃轉至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相關預算同步劃轉。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182,779.39萬元,佔本年支出預算18.22%,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191,536.08萬元減少8,756.69萬元,下降4.57%。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820,355.91萬元,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955,578.78萬元減少135,222.87萬元,下降14.15%。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年終結轉結餘資金21,964.59萬元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水務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水務局機關、北京水利水電學校、北京市水文總站、北京市水務應急中心、北京市水務局綜合事務中心、北京市水務局黨校、北京市排水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節水用水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水資源調度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水務局政務服務中心、北京市水科學技術研究院、北京市智慧水務發展研究院、北京市水利工程品質與安全監督中心站、北京市水生態保護與水土保持中心、北京市水務建設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水務資産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供水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水務規劃研究院、北京市河湖流域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等20個所屬單位。其他所屬單位2025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2025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1,124.03萬元,比2024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增加10.47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5年預算數142.5萬元,與2024年年初預算數持平。
2.公務接待費。2025年預算數11.06萬元,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14.01萬元減少2.95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5年預算數970.47萬元,包括:公務用車購置費2025年預算數238.39萬元,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254.36萬元減少15.97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嚴格控制公務用車購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5年預算數732.0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348.62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58.13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30.10萬元,其他支出95.23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5年預算數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702.68萬元增加29.40萬元,主要原因:根據我市有關工作安排,我局從系統外調撥21輛公務用車(燃油車),調撥車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5年由我局負責。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5年北京市水務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01,856.8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5,647.16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4,019.01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92,190.67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5年北京市水務局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4,149.50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5年北京市水務局部門所屬北京市水務局機關1家行政單位以及北京市水務應急中心、北京市水利工程品質與安全監督中心站等2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009.68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5年,北京市水務局部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367個,佔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367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766,266.25萬元,佔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2025年北京市水務局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名稱:污水處理費,收費依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北京市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執收主體:北京市水務局,收費部門:北京市自來水集團、石景山區自來水公司、北京市節水用水管理事務中心、海淀區節水中心和北京市排水管理事務中心,收費標準:居民1.36元/噸(京發改〔2014〕865號)和非居民3.00元/噸(京發改〔2016〕612號),收入預計185,000萬元。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5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4年底,北京市水務局共有車輛471台,共計11,794.39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468台(套)、共計73,028.34萬元。2025年預算安排中,購置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6台(套),共計681.60萬元。
(八)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情況説明
1.項目名稱:萬家寨引黃生態補水
政策依據:為加強永定河流域水量統一調度,實現生態用水配置任務和生態水量調度目標,經各方充分協商,達成《永定河生態用水保障合作協議》。
績效目標:通過實施永定河流域生態水量統一調度,進一步恢復永定河生態系統、改善水質,保障首都供水安全。
預算安排:2025年預計安排資金3.1億元。
實施方案:按照水利部印發的年度水量調度方案和流域機構相關調水計劃確定的時間組織輸水工作。放水單位、收水單位和當地有資質的水文水資源勘測部門,對出入庫水量、水質等項目進行三方監測,具體的監測內容和頻次,按照水利部印發的年度水量調度方案執行。
2.項目名稱:密雲水庫上游潮白河流域橫向生態補償
政策依據:根據京冀兩省市簽署的《密雲水庫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養區橫向生態保護補償協議(2021年-2025年)》《密雲水庫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養區橫向生態保護補償實施方案》《密雲水庫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養區橫向生態保護補償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要求。
績效目標:切實保護密雲水庫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養區生態環境,保障首都水源安全,促進京冀生態環境保護協同發展。
預算安排:2025年預計安排資金3億元。
實施方案:用於密雲水庫上游潮白河流域水源涵養區相關縣的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水資源保護等方面。主要包括:流域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農業農村污染防治,河道點源污染治理,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稻改旱”,水文及水環境監管能力建設,污染治理和生態修復技術研究,總體實施方案及年度計劃編制,生態補償效果評估,北京市與河北省確定的其他重要事項。該項目的實施,將進一步促進潮白河流域水資源保護與水生態環境改善,保障密雲水庫飲用水源安全。
(九)市對區專項或共同事權轉移支付項目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5年,根據《北京市水務改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京財農〔2021〕2710號),北京市水務局已安排專項轉移支付資金43,544萬元,主要用於大中型水庫農轉非移民補貼、河長制湖長制工作、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密雲水庫水資源保護及水環境治理、水土保持及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農村供水(提升農村供水保障能力)、水利工程運作維護(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及運維管護)等。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中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門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