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五、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北京市應急管理局(簡稱市應急局)為正局級市政府組成部門。市應急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應急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負責本市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區各部門各單位應對安全生産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産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工作。
2.擬訂本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産等政策,組織編制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産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組織制定相關規程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3.指導本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本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産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4.牽頭建立本市統一的應急管理資訊系統,負責資訊傳輸渠道的規劃和佈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資訊資源獲取和共用機制,依法統一發佈災情。
5.組織指導協調本市安全生産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6.統一協調指揮本市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臺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本市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開展有關應急救援工作。
7.統籌本市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組織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産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各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8.負責本市消防管理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9.指導協調本市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10.組織協調本市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市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11.依法行使本市安全生産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區政府安全生産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産督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本市工礦商貿生産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産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及其安全生産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産准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煤礦、非煤礦山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組織指導本市生産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14.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産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對外救援工作。
15.制定本市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市糧食和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資訊平臺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16.負責本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産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産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17.承擔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負責規劃、組織、協調、指導、檢查本市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及應急管理的預案、體制、機制和法制建設。承擔市安全生産委員會、市防火安全委員會(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北京市應急管理局包括1個局本級行政單位;1個安全生産執法監察總隊;5個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機構改革方案》,市應急局本級行政設立21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法制處、規劃發展處(研究室)、應急指揮處(市應急指揮中心)、風險監測與綜合減災處、救援協調與預案管理處、火災防治管理處、防汛抗旱處(地震與地質災害救援處)、韌性城市建設處、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處、安全生産基礎處、安全生産綜合協調處、救災與物資保障處、調查評估與統計處、宣傳動員處、救援隊伍建設處、科技與信息化處、行政審批處、督查處、財務處、人事處。另設有政治部、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工會。
2025年,本局預算單位共有6個,包括北京市應急管理局局機關(包含本級行政及安全生産執法總隊)和5個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北京市應急指揮保障中心,北京市安全生産督查事務中心,北京市應急管理科學技術研究院,北京市應急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森林消防綜合救援總隊)。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部門行政及執法編制258人,實際261人;事業編制321人,實際300人;聘用人員381人,分別為局機關聘用專職司機24人,其他聘用人員18人,森防總隊聘用人員300人,執法總隊專職檢查員31名,應急研究院海歸博士後人員8人。
離退休人員63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63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2025年收入預算85296.07萬元,比2024年59860.48萬元增加25435.59萬元,增長42.49%。主要原因是上年結轉中央安全生産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補助資金。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57664.73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57664.73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8.00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
5.事業收入8.00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
9.其他收入0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餘27623.34萬元
10.上年結轉結餘27623.34萬元。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2025年支出預算85296.07萬元,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59860.48萬元增加25435.59萬元,增長42.49%。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央下達的安全生産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補助資金。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32529.50萬元,佔本年支出預算38.14%,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31267.97萬元增加1261.53萬元,增長4.03%。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52766.57萬元,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28592.51萬元增加24174.06萬元,增長84.54%。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年終結轉結餘資金0萬元。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應急管理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應急管理局機關、北京市應急管理科學技術研究院等2個所屬單位。其他所屬單位2025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2025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156.84萬元,比2024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減少16.80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5年預算數46.16萬元,與2024年持平。
2.公務接待費。2025年預算數0.35萬元,與2024年持平。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5年預算數110.33萬元,包括:公務用車購置費2025年預算數19.58萬元,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36.38萬元減少16.8萬元,主要原因:購車數量較上年減少一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5年預算數90.7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45.0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7.0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7.00萬元,其他支出11.69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與2024年持平。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5年北京市應急管理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7172.07萬元。其中:
政府採購貨物預算439.66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6732.41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5年北京市應急管理局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7520.29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5年北京市應急管理局部門1家行政單位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238.52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5年,北京市應急管理局部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46個,佔全部預算項目146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25519.35萬元,佔本部門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5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5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4年底,北京市應急管理局部門共有車輛51台,共計2346.89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42台(套)、共計4945.90萬元。2025年預算安排中,購置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0台(套),共計0萬元。
(八)市對區專項或共同事權轉移支付項目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5年,根據《北京市應急管理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安排專項轉移支付資金13000萬元,主要用於支援各區安全生産、綜合防災減災和應急能力提升等工作,促進首都應急管理事業高品質發展,有效提升本市風險防範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六、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中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門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