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1.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性質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市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局級,加挂北京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市食安委辦)牌子。
2.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職責
北京市市場監管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負責本市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有關規劃、戰略、標準並組織實施,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2)負責本市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授權登記的外商投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委託登記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資訊公示和共用機制,依法公示和共用有關資訊,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3)負責組織和指導本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相關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4)負責本市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承擔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授權的反壟斷執法工作。
(5)負責監督管理本市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查處無照生産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産經營行為。指導北京市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承擔北京市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6)負責本市宏觀品質管理。擬訂並實施品質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品質基礎設施建設與應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品質監理制度,組織重大品質事故調查,統一實施缺陷産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産品防偽工作。
(7)負責本市産品品質安全監督管理。管理産品品質安全風險監控、地方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品質分級制度、品質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産品生産許可管理。負責纖維品質監督工作。
(8)負責本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相關標準的執行情況。
(9)負責本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組織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資訊直報制度。承擔北京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北京市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10)負責本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産、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産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註冊、備案和監督管理。
(11)負責統一管理本市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12)負責統一管理本市標準化工作。制定標準化工作規劃、計劃,組織制定、實施地方標準,並對實施情況進行評估。
(13)負責統一管理本市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14)根據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授權,依法組織對本市認證活動實施監督。
(15)負責本市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16)管理市藥監局。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京辦字發[2019]32號),設立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市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局級,加挂北京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市食安委辦)牌子。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本級內設35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研究室、法制處、登記註冊處、企業信用監督管理處、綜合監管體系建設處、廣告監督管理處、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處、消費者權益保護處、反壟斷處、價格監督檢查處(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工作辦公室)、品質發展處、産品品質安全監督管理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計量處、標準化處、認證監督管理處(檢驗檢測監督管理處)、食品藥品安全協調處(市食安委辦秘書處)、食品生産安全監督管理處、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處、餐飲服務安全監督管理處、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處、食品安全抽檢監測處、應急管理處、宣傳處、科技處、財務處、審計處、人事教育處、黨建工作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辦公室)、行政審批協調處、機關黨委、機關紀委(黨組巡察工作辦公室)、工會、離退休幹部處。
2025年下屬預算單位為13個,分別為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本級行政、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機場分局、北京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總隊3個行政單位以及北京市市場監管發展研究中心、北京市私營個體經濟指導服務中心、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檔案管理中心、北京市檢驗檢測認證中心本級、北京市計量檢測科學研究院、北京市標準化研究院、北京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研究院、北京市産品品質監督檢驗研究院、北京市食品檢驗研究院(北京市食品安全監控和風險評估中心)10個事業單位。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部門行政編制725人,實有人數700人;事業編制1161人,實有人數954人;工勤編制2人,實有人數2人;聘用人員700人。
離退休人員1224人,其中:離休6人,退休1218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2025年度收入預算189594.33萬元,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200389.69萬元減少10795.36萬元,下降5.39%。主要原因是事業單位經營收入較上年有所減少。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96990.89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96990.89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47143.56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
5.事業收入709.03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46181.02萬元。
9.其他收入253.51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餘45459.88萬元
10.上年結轉結餘45459.88萬元。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2025年支出預算189594.33萬元,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200389.69萬元減少10795.36萬元,下降5.39%。主要原因是事業單位經營支出較上年有所減少。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88826.35萬元,佔總支出預算54.96%,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89272.15萬元減少445.8萬元,下降0.5%。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72797.85元,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88986.09萬元減少16188.24萬元,下降18.19%。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25544.56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年終結轉結餘資金27970.12萬元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本級行政、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機場分局、北京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總隊、北京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研究院、北京市産品品質監督檢驗研究院等5個所屬單位。其他所屬單位2025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2025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244.05萬元,比2024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減少0.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5年預算數143.8萬元,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144萬元減少0.2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嚴格控制因公出國(境)團組數量、規模。
2.公務接待費。2025年預算數2.05萬元,與2024年年初預算數持平。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5年預算數98.2萬元,包括:公務用車購置費2025年預算數0萬元,與2024年年初預算數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5年預算數98.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27.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34.22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5.53萬元,其他支出10.95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5年預算數與2024年年初預算數持平。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5年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48530.2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8226.4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7052.75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33251.07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5年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27586.93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5年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部門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本級行政等3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3669.04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5年,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部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94個,佔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94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71799.78萬元,佔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2025年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名稱為特種設備檢驗檢測費,收費依據為《關於修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試行)的函》(京發改〔2005〕1005號)、《關於部分特種設備復檢等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09〕2359號)、《關於免收公共租賃住房項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有關事項的通知》(京財綜〔2012〕2451號)、《關於車用氣瓶等特種設備檢驗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16〕1583號)和《關於清理規範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京財綜〔2017〕569號),執收主體為北京市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收費部門為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費標準按照以上五個批准文件中確定的具體標準收取,收入預計3700萬元。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5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4年底,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部門共有車輛189台,共計3820.5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864台(套)、共計157206.88萬元。2025年預算安排中,購置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30台(套),共計3857.13萬元。
(八)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情況説明
1.項目名稱:食品安全抽檢監測服務項目
2.政策依據:為守護首都群眾“舌尖上的安全”,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十四五”市場監管現代化規劃的通知》《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北京市“十四五”時期市場監管現代化規劃》相關工作目標,辦好食品安全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3.績效目標:2025年,聚焦社會公眾反映、關注的食品安全問題,以日常消費大宗食品、網路銷售食品、新興業態相關食品為重點,組織開展市級食品安全抽檢監測不少於64540批次,並根據市委市政府相關工作要求,完成2025年重大活動食品安全技術保障任務。
4.預算安排:2025年預算安排10700萬元。
5.實施方案:組織對全市生産經營者開展食品安全抽檢監測,抽檢品種覆蓋39大類食品,抽檢監測不少於64540批次,依法處置抽檢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此外,圍繞2025年本市舉辦會議、賽事等重大活動,對重要活動點位開展風險監測,保障活動食品安全。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中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門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