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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知識産權局2025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5-02-21 10:00    來源:北京市知識産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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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北京市知識産權局是市政府直屬機構,為副局級。北京市知識産權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知識産權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知識産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專利、商標、原産地地理標誌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專利、商標、原産地地理標誌工作的政策措施、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首都知識産權戰略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知識産權區域協同發展。

  2.負責統籌協調本市知識産權保護工作,推動知識産權保護工作體系建設。負責專利侵權糾紛的行政裁決及調處。承擔知識産權維權援助。負責對商標的印製和使用進行監督管理,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依法保護特殊標誌。

  3.承擔規範本市專利、商標、原産地地理標誌管理基本秩序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知識産權代理機構,推進知識産權中介服務體系建設,推動知識産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4.負責促進本市知識産權運用。擬訂本市知識産權運用政策,促進知識産權轉移轉化。承擔知識産權對外轉讓審查工作。指導和規範專利技術市場,指導規範專利權、商標權轉讓、許可、備案等工作。負責知識産權金融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規範知識産權無形資産評估,推動專利權、商標權質押工作。推動知識産權軍民融合。

  5.負責本市知識産權公共服務體系的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專利、商標、原産地地理標誌資訊的傳播利用。負責組織建立知識産權預警應急機制。承擔專利、商標、原産地地理標誌統計分析工作。

  6.統籌協調本市涉外知識産權事宜。開展專利、商標、原産地地理標誌工作的國際聯絡、合作與交流活動。

  7.組織開展專利、商標、原産地地理標誌方面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普及工作。組織制定本市有關知識産權的教育與培訓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根據市委辦公廳印發的《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知識産權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辦字〔2019〕42號),北京市知識産權局內設9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財務審計處)、政策法規處、知識産權協調處、知識産權運用促進處、知識産權管理處、知識産權保護處、宣傳教育處、國際交流合作處(港澳臺辦公室)、人事處及機關黨委(工會)。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市知識産權局所屬事業單位改革有關事項的批復》(京編委〔2021〕56號)批准,我局所屬正處級事業單位3個,分別為北京市知識産權保護中心(國家知識産權局專利局北京代辦處)、中關村知識産權促進中心、北京市知識産權公共服務中心(北京市知識産權維權援助中心)。根據《中共北京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調整北京市知識産權保護中心機構編制的批復》(京編辦復〔2024〕187號),同意北京市知識産權保護中心加掛牌子更名為北京專利代辦處。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北京市知識産權局部門行政編制69人,實際72人(因機構改革核減行政編制正在消化落實);事業編制139人,實際95人;工勤編制1人,實際1人。

  離退休人員36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36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2025年度收入預算35056.79萬元,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37676.97萬元減少2620.18萬元,下降6.95%。主要原因是知識産權資助金退坡項目資金減少。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34792.71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4792.71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158.54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

  5.事業收入158.54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

  9.其他收入0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餘105.54萬元

  10.上年結轉結餘105.54萬元。

圖1:收入預算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2025年支出預算35056.79萬元,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37676.97萬元減少2620.18萬元,下降6.95%。主要原因是知識産權資助金退坡項目資金減少。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7633.70萬元,佔總支出預算21.78%,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7675.06減少41.36萬元,減少0.54%。主要原因是搬入集中辦公區水電、物業等運作經費減少。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27,419.09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30001.91萬元減少2582.82萬元,下降8.61%。主要原因是知識産權資助金退坡項目資金減少。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年終結轉結餘資金4萬元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知識産權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知識産權局(本級)等,4個所屬單位。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202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56.33萬元,比2024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60.56減少4.2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5年預算數35.47萬元,與2024年持平。

  2.公務接待費。2025年預算數0.90萬元,比2024年預算數0.92萬元減少0.02萬元,主要原因: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壓縮一般性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5年預算數19.96萬元,比2024年預算數24.17萬元減少4.21萬元,主要原因: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壓縮一般性支出。包括:公務用車購置費2025年預算數0萬元,與2024年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5年預算數19.9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9.63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3.8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3.825萬元,其他2.65萬元,比2024年預算數24.17萬元減少4.21萬元,主要原因: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壓縮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5年北京市知識産權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3295.51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374.68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2920.83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5年北京市知識産權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1929.95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5年北京市知識産權局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331.83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5年,北京市知識産權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45個,佔本年預算項目45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27396.89萬元,佔本部門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5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5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4年底,北京市知識産權局共有車輛13台,共計253.66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4台(套),共計290.21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1台(套),共計106.57萬元。2025年預算安排中,購置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0台(套),共計0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中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北京市知識産權質押融資成本分擔:為提高知識産權質押融資的普及度和普惠面,降低企業綜合融資成本,促進北京市創新性企業發展,開展北京市知識産權質押融資成本分擔項目,包括知識産權質押貸款貼息,知識産權質押融資評估費、擔保費補貼和知識産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

  北京市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知識産權能力提升計劃:是強化北京市創新主體的知識産權基礎能力,提升其在國際上的競爭力,推動高水準對外開放的政策,具體措施包括支援創新主體夯實知識産權基礎、提升國際競爭能力、推動專利技術産業化應用,開展中外地理標誌佈局和知識産權服務出口。

  北京市知識産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為提高我市知識産權公共服務的均衡性和可及性,市公共服務中心與各區及經濟技術開發區在內的17家知識産權管理部門共建設立區中心,與各區知識産權管理部門和創新創業載體在重點園區、孵化器或行業協會共建設立工作站,形成“1+17+N”多層級知識産權公共服務體系。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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