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北京城市副中心工程建設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副中心工程辦”)作為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辦公區的建設主體,承擔業主職責。其主要職責是:負責統籌協調行政辦公區的規劃建設等相關工作;編制行政辦公區工程建設總體進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對工程建設實行審批;負責工程招投標組織、合同簽署工作,監督工程建設相關資金的使用管理;負責工程建設的資訊統計,檔案管理工作;協調工程周邊環境整治,協調解決工程建設中出現的問題。
(二)機構設置情況
按照中共北京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調整北京城市副中心工程建設管理辦公室內設機構和人員數量的函》(京編辦函〔2019〕31號)精神,副中心工程辦設置15個內設機構,分別為:綜合部、財務審計部、招標合同預算部、規劃設計管理部、工程建設管理一部、工程建設管理二部、工程建設管理三部、工程品質管理部、建材科技部、安全生産管理部、保障性住房建設協調部、公共服務配套建設協調部、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協調部、市政和生態環境建設協調部、信息化建設協調部。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按照中共北京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調整北京城市副中心工程建設管理辦公室機構編制事項的批復》(京編辦復〔2022〕1號),副中心工程辦工作人員編制數量152人,實際134人;需要説明的是,副中心工程辦為臨時工作機構,工作人員由相關部門抽調、通州區借調、社會招聘等方式組成。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2025年度收入預算88275.71萬元,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16084.54萬元增加72191.17萬元,增長448.82%。主要原因一是副中心工程辦資金大部分為建設資金,可結轉一年使用;二是行政辦公區一期項目決算取得重大進展,安排部分決算資金。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2143.37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143.37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0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
5.事業收入0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
9.其他收入0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餘86132.34萬元
10.上年結轉結餘86132.34萬元。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2025年支出預算88275.71萬元,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16084.54萬元增加72191.17萬元,增長448.82%。主要原因一是副中心工程辦資金大部分為建設資金,可結轉一年使用;二是行政辦公區一期項目決算取得重大進展,安排部分決算資金。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1085.61萬元,佔本年支出預算1.23%,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1049.65萬元增加35.96萬元,增長3.43%。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87190.10萬元,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15034.89萬元增加72155.21萬元,增長479.92%。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年終結轉結餘資金0萬元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副中心工程辦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只含本級,無下屬單位。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2025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51.44萬元,比2024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減少11.07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5年預算數48.17萬元,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53.20萬元減少5.03萬元,主要原因:工作任務調整。
2.公務接待費。2025年預算數1.77萬元,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1.81萬元減少0.04萬元,主要原因:按照定額標準測算。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5年預算數1.50萬元,包括:公務用車購置費2025年預算數0萬元,與2024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5年預算數1.5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1.04萬元,公務用車維修0.46萬元,公務用車保險0萬元,其他支出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5年預算數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7.50萬元減少6.00萬元,主要原因:部分車輛達到報廢年限,申請報廢處理。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5年副中心工程辦政府採購預算總額320.51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94.24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226.27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5年副中心工程辦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753.74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5年副中心工程辦1家行政單位以及0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313.97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5年,副中心工程辦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4個,佔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14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1098.33萬元,佔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5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5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4年底,副中心工程辦無車輛;無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2025年預算無購置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設備安排。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中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門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