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政辦發〔2008〕12號)、《北京市天安門地區管理規定》(市政府第203號令)等有關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天安門地區管委會”)是北京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有關區人民政府做好天安門地區的管理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及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2)組織協調天安門地區升挂國旗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在天安門地區舉行的外事迎賓、節日慶典等活動。
(3)負責天安門地區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組織協調天安門地區社會秩序、市政公用設施、城市綠化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天安門地區文物保護工作。
(4)負責天安門地區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天安門地區的安全生産工作。
(5)負責對有關部門在天安門地區的日常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6)負責天安門地區服務設施的統一規劃工作。
(7)負責天安門城樓的開放與管理工作。
(8)負責組織、協調、監督天安門地區的安全生産工作,並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負責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工作,並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
(9)負責天安門廣場預約參觀工作。
(10)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情況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政辦發〔2008〕12號)、《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同意設立天安門地區運作調度中心等有關事項的函》(京編辦行〔2013〕126號)等文件精神,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機構設置為8個內設機構和機關黨委、機關工會。分別為:天安門地區運作調度中心下轄應急協調處、宣傳資訊處、綜合治理處;辦公室、天安門城樓管理處、天安門廣場管理處、旅游服務處、文物保護和基本建設處、財務處、人事處、機關黨委、機關工會。下設3個預算單位,分別為:天安門地區管委會(本級)、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天安門地區分局(行政單位,以下簡稱“城管天安門地區分局”)、天安門地區綜合管理服務中心(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以下簡稱“綜合管理服務中心”)。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本部門行政編制78人,實有人數76人;行政執法專項編制108人,實有人數103人;事業編制120人,實有人數94人;聘用人員0人;離退休人員145人,均為退休人員。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2025年收入預算24743.18萬元,比2024年年初預算22098.33萬元增加2644.85萬元,增長11.97%。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增部分公共服務保障項目經費。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21021.90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1021.90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0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0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50.00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00萬元。
5.事業收入0.00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00萬元。
9.其他收入50.00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餘3671.28萬元
10.上年結轉結餘3671.28萬元。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2025年支出預算24743.18萬元,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22098.33萬元2644.85萬元,增長11.97%。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增部分公共服務保障項目經費支出。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11269.74萬元,佔總支出預算45.55%,比2024年11477.87萬元減少208.13萬元,降低1.81%。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13473.44萬元,佔總支出預算54.55%,比2024年10620.46萬元增加2852.98萬元,增長26.86%。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年終結轉結餘資金0萬元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天安門地區管委會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天安門地區管委會本級、綜合管理服務中心等2個所屬單位。其他所屬單位2025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2025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43.00萬元,與2024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5年預算數19萬元,與2024年持平。
2.公務接待費。2025年預算數1萬元,與2024年持平。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5年預算數23萬元,包括:公務用車購置費2025年預算數0萬元,與2024年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5年預算數2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8.24萬元,公務用車維修5.34萬元,公務用車保險5.34萬元,其他4.08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5年預算數與2024年預算數23萬元持平。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5年天安門地區管委會政府採購預算總額6702.69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326.62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6376.07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5年天安門地區管委會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6851.41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5年天安門地區管委會本級、城管天安門地區分局等2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156.59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5年,天安門地區管委會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5個,佔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15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9827.16萬元,佔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5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5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4年底,天安門地區管委會共有車輛10台,共計257.57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75台(套)、共計36732.34萬元。2025年預算安排中,購置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0台(套),共計0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中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門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