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本級在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的領導下,依法行使檢察權,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受理審查屬本院管轄提請逮捕的案件。
(2)負責受理屬本院管轄提起公訴的案件並出庭支援公訴。
(3)負責公安機關不服區人民檢察院不捕決定而提請復核的案件。
(4)負責受理案件管轄範圍內公民和法人的檢舉、控告、申訴案件。
(5)負責對案件管轄範圍內刑事上訴、抗訴案件和基層法院已發生法律效力判決的監督。
(6)負責對案件管轄範圍內的民事、行政訴訟活動進行監督。負責開展公益訴訟工作。
(7)受理案件管轄範圍內的涉外案件。
(8)負責對管轄範圍內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的偵查工作的法律監督。
(9)負責對應由分院管轄的刑事賠償案件的審查及不服區人民檢察院處理的賠償案件的復議。
(10)負責本院的隊伍建設和許可權內的幹部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本院的檢務督察工作;負責本院的後勤和物資裝備工作。
(11)負責市人民檢察院交辦的有關工作。
(二)機構設置情況
按照《北京市檢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方案》要求,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共設置12個職能部(室),其中業務部門9個,分別為第一檢察部、第二檢察部、第三檢察部、第四檢察部、第五檢察部、第六檢察部、第七檢察部、第八檢察部、第九檢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行政部門3個,分別是辦公室、檢務督察部、行政事務管理部。另設政治部、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處)、機關紀委。政治部根據工作可下設若干工作組。下屬1個預算單位,為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本級。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部門行政編制210人,實有人數187人;事業編制16人,實有人數12人;聘用人員(檢察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56人。
離退休人員136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136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2025年度收入預算11946.99萬元,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11744.56萬元增加202.43萬元,增長1.72%。主要原因是在職人數增加和上年結轉資金。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11899.21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1899.21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15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
5.事業收入0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
9.其他收入15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餘32.79萬元
10.上年結轉結餘32.79萬元。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2025年支出預算11946.99萬元,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11744.56萬元增加202.43萬元,增長1.72%。主要原因是在職人數增加和上年結轉資金。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11156.64萬元,佔全年支出預算93.38%,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10933.55萬元增加223.09萬元,增長2.04%。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790.36萬元,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811.02萬元減少20.66萬元,降低2.55%。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年終結轉結餘0萬元。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1個所屬單位。其他所屬單位2025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2025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60.76萬元,比2024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減少45.17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5年預算數0萬元,與2024年持平。全市檢察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經費統一安排在市檢察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25年預算數0.76萬元,與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經費。2025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按規定開支的公務接待費用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5年預算數60萬元,包括:公務用車購置費2025年預算數0萬元,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45.17萬元減少45.17萬元,主要原因:今年沒有公車購置計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5年預算數6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16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2萬元,其他支出12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5年預算數與2024年年初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用車費用。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5年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140.51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349.8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790.71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5年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989.71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5年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部門等1家行政單位以及0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724.42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5年,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8個,佔本部門全年預算項目8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757.57萬元,佔本部門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5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5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4年底,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部門共有車輛36台,共計701.07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9台(套)、共計826.02萬元。2025年預算安排中,購置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0台(套),共計0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中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門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