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部門性質:國家審判機關
部門職責: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按法律規定管轄由其審理的第一審案件及轄區內人民法院的上訴、抗訴案件。負責審理轄區內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和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審刑事案件;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第一審民事案件、經濟糾紛案件、行政案件;涉及住所地在西城區的國家部委的第一審行政案件;北京市(含本級)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公司(企業)的強制清算案件、破産案件;對轄區法院的判決或者裁定提出的上訴或抗訴案件及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提出的抗訴案件。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轄區集中了中央黨政領導機關、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央直屬金融機構、高新技術企業、特大型國有企業。社會、經濟、人文結構的獨特性,使各類訴訟案件呈現出“規格高、難度大、類型新”的特點。
(二)機構設置情況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1995年5月10日成立,共設29個部門機構,其中審判業務部門18個:包括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民事審判第四庭、民事審判第六庭、北京破産法庭、立案庭、執行局(包括執行一庭、執行二庭、執行三庭)、行政審判庭(國家賠償辦公室)、審判監督庭、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申訴審查庭、清河法庭、團河法庭;綜合職能部門11個:包括政治部(包括幹部處、組織宣傳處、教培處)、機關紀委、辦公室、研究室、監察室、審判管理辦公室、訴訟服務辦公室、法警支隊、綜合事務中心。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下屬單位數量1個,為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本級。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部門行政編制468人,實有人數436人;事業編制37人,實有人數33人;聘用人員(法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252人。
離退休人員247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247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2025年收入預算33768.04萬元,比2024年33175.99萬元增加592.05萬元,增長1.78%。主要原因是人員職級晉陞及落實國家有關政策,基本支出對應增長。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33768.04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3768.04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0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
5.事業收入0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
9.其他收入0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餘0萬元
10.上年結轉結餘0萬元。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2025年支出預算33768.04萬元,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33175.99萬元增加592.05萬元,增長2.20%。主要原因是人員職級晉陞,基本支出對應增長。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27561.59萬元,佔本年支出預算81.62%,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26969.54萬元增加592.05萬元,增長2.20%。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6206.45萬元,與2024年持平。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包括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本級1個所屬單位。其他所屬單位2025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2025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125.02萬元,比2024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增加27.03萬元。其中:
2025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25.02萬元,比2024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增加27.0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5年預算數0萬元,與2024年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法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費用統一安排在市高級法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25年預算數12.53萬元,與2024年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嚴控一般性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5年預算數112.49萬元,包括:公務用車購置費2025年預算數27.03萬元,比2024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增加27.03萬元,主要原因:按照公務用車更新購置計劃,更新1台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5年預算數85.4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26.67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2.6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2.65萬元,其他支出13.49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5年預算數與2024年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嚴控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5年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471.49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435.2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36.27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5年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2045.99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5年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本級等1家行政單位以及0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4083.06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5年,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部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3個,佔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13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6206.45萬元,佔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2025年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名稱:訴訟費,收費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執收主體: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收費部門: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收費標準:《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收入預計39000.00萬元。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5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4年底,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部門共有車輛64台,共計1460.68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30台(套)、共計2991.11萬元。2025年預算安排中,購置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0台(套),共計0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中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門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