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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員會2024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4-02-29 10:00    來源: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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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五、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是市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局級,加挂北京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牌子,歸口中國共産黨北京市委員會教育工作委員會領導。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教育事業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事業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推進依法治教,起草本市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研究擬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教育設施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

  2.統籌、協調和指導本市教育工作。統一管理學前教育、基礎教育、中等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及其他各類教育事業。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建立各級各類教育相關標準體系並組織實施。負責教育系統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3.指導本市教育系統及農村、企業、社區的綜合教育改革工作。推進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改革與發展,負責教育系統扶貧協作和支援合作工作。深化推進市屬高等學校管理體制改革。

  4.統籌、協調和指導本市學習型社會、終身學習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5.根據管理許可權,負責審核、審批國家舉辦的、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舉辦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項目的設置、變更和終止,並履行監管職責。管理市屬高等學校的專業設置。管理學位、學科建設和研究生培養工作。協調管理中央部委在京高等學校。

  6.擬訂本市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學校的設置和辦學標準,制定教學基本要求和基本文件。組織編寫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學校的教材,審定基礎教育地方教材。

  7.研究考試招生改革工作,擬訂本市招生考試與評價制度改革政策和高等教育、中等教育以及研究生教育的招生計劃,負責考試的組織和管理工作。負責北京地區中等以上學歷教育學生的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北京地區高等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工作。

  8.參與擬訂北京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指導北京高等學校開展大學生就業創業和徵兵工作。

  9.管理、指導本市基礎教育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勞動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協調、指導各類學生的社會實踐和校外教育工作。

  10.規劃、指導北京高等學校自然科學、哲學和社會科學研究。組織北京高等學校承擔國家及本市重大科研項目。指導北京高等學校科技創新平臺的發展建設。指導教育信息化和産學研結合等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網路資訊安全、技術指導和保障工作。

  11.統籌規劃、組織實施本市教育督導工作,制定有關教育督導與評估的規章制度和實施方案。組織教育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貫徹執行情況的督導檢查。對義務教育實施情況進行監測,對義務教育的教育教學品質和均衡發展狀況實施督導檢查。

  12.負責本市各級各類教育發展狀況和品質的監測以及各級各類學校辦學狀況和教育教學水準的督導評估。對區政府的教育工作進行督導和評估。指導區及市屬有關單位開展教育督導工作。對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對教育政策的施行效果進行評價,提出報告和建議。負責發佈督導報告。

  13.負責協調、指導本市教育系統人事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參與擬訂國家舉辦的各級各類學校編制標準。主管教師工作,指導教育系統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統籌教師隊伍師德師風建設,負責基礎教育教師師德師風工作。負責北京地區教師資格認定。管理教育類社會團體。

  14.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基本建設投資的政策。負責統籌管理市本級教育基本建設投資、教育經費及國外教育援助、教育貸款。管理市本級教育國有資産和教育基本建設項目。負責協調高教園區建設工作。監督教育經費預算的執行情況。研究、擬訂及調整教育收費政策及標準。

  15.規劃、指導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後勤和後勤改革工作。協調組織各區及有關部門做好校園及周邊環境整治,維護學校正常秩序等工作。

  16.負責本市教育系統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及對港澳臺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指導國際學生和港澳臺僑學生相關工作。指導漢語國際教育工作。負責中外合作辦學和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的審核、審批和相關管理工作,駐華使館人員子女學校註冊及日常管理。負責教育類境外非政府組織的設立審核和監督指導。負責在京舉辦中外合作教育考試審核和監管。負責師生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申請的受理。

  17.規劃、指導本市教育科學研究、教育教學研究和教育現代資訊技術發展工作。負責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工作。

  18.負責本市教育系統的安全管理工作。對以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名義組織的各類活動的安全工作承擔主體責任。

  1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1.內設機構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機構改革方案》,設立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按照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教育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內設26個處室,分別為:政策研究與法制工作處、辦公室、發展規劃處、基本建設處、學前教育處、基礎教育一處、基礎教育二處、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高等教育處、民辦教育處、校外培訓工作處、高校學生處、科學技術與研究生工作處、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督政處、督學處、評估與監測處、教育信息化處、扶貧協作與支援合作處、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學校後勤處、語言文字工作處、財務處、審計處、人事處、工會。

  2.所屬預算單位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包括60個所屬預算單位,分別為: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本級)、首都師範大學、北京工業大學、首都經濟貿易大學、首都體育學院、北京農學院、北京青年政治學院、北京聯合大學、北京建築大學、北方工業大學、北京工商大學、北京物資學院、北京服裝學院、中國音樂學院、中國戲曲學院、北京舞蹈學院、北京電影學院、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北京石油化工學院、北京印刷學院、北京資訊科技大學、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首都醫科大學、北京經濟管理職業學院、北京市自動化工程學校、北京市郵政學校、首都師範大學附屬中學、首都師範大學附屬育新學校、北京西藏中學、北京教育學院、北京市盲人學校、北京開放大學、北京市少年宮(北京市青少年科技館、北京教學植物園)、北京教育科學研究院、北京教育考試院、北京市國際教育交流中心(北京市港澳臺教育交流中心、北京市漢語國際推廣中心)、北京教育老幹部活動中心(北京教育老幹部大學、北京教育老幹部黨校)、北京財貿職業學院、北京鐵路電氣化學校、首都體育學院附屬競技體育學校、北京學校、北京金隅科技學校、北京第一實驗學校、北京市教育政務服務中心、北京高校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中心、北京電子科技職業學院、北京市教育考試命題閱卷服務中心、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綜合事務中心、北京市教育檔案館(北京教育博物館)、北京第四實驗學校、北京教育融媒體中心、北京市教育資産與財務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學校基建後勤管理事務中心、北京市數字教育中心(北京電化教育館)、北京教育督導評估院、北京市教師發展中心、北京第一實驗中學、北京第三實驗學校、北京第五實驗學校、北京政法職業學院。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行政編制242人,實際223人;事業編制39047人,實際32688人;聘用人員(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2115人。離退休人員27162人,其中:離休361人,退休26801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2024年度收入預算3812279.51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2992831.98萬元增加819447.53萬元,增長27.38%。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全口徑預算管理要求,為進一步加強非財政撥款資金管理,將所有非財政撥款資金全部納入年度預算管理;二是對比2023年年初預算,新增4個所屬預算單位,分別為北京第一實驗中學、北京第三實驗學校、北京第五實驗學校、北京政法職業學院。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2174388.59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174079.59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309.0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651263.28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247937.28萬元。

  5.事業收入304797.66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4382.0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29767.21萬元。

  9.其他收入64379.13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餘986627.64萬元

  10.上年結轉結餘986627.64萬元。

圖1:收入預算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2024年支出預算3812279.51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2992831.98萬元增加819447.53萬元,增長27.38%。主要原因:一是為進一步加強非財政撥款資金管理,使用上年結轉結餘資金安排的支出有所增加;二是對比2023年年初預算,新增4個所屬預算單位,分別為北京第一實驗中學、北京第三實驗學校、北京第五實驗學校、北京政法職業學院;三是因在校學生人數增長,運轉經費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2680626.35萬元,佔總支出預算77.79%,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2503224.35萬元增加177402.00萬元,增長7.09%。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765461.92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489607.63萬元增加275854.29萬元,增長56.34%。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3282.55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年終結轉結餘資金366191.24萬元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首都師範大學、北京教育學院等55個所屬單位。其他所屬單位2024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2024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2462.80萬元,比2023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減少156.65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預算數1227.89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1239.62萬元減少11.73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

  2.公務接待費。2024年預算數76.30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88.27萬元減少11.97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1158.61萬元,包括:公務用車購置費2024年預算數323.91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460.13萬元增減少136.22萬元,主要原因:厲行勤儉節約,嚴格控制公務用車更新。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834.7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301.08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56.2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55.67萬元,其他支出121.7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831.42萬元增加3.28萬元,主要原因:因機構改革,增加一所高職院校,原學校公務用車運維費併入導致公務用車運維費總額增加。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4年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政府採購預算總額435840.5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51222.38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81391.73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203226.41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4年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7975.52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4年北京市教育委員會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979.81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4年,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878個,佔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878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462873.95萬元,佔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4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4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共有車輛645台,共計17756.11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5201台(套)、共計601843.02萬元。2024年預算安排中,購置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316台(套),共計74445.77萬元。

  (八)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情況説明

  1.項目名稱:市屬高校優質資源擴面項目

  2.政策依據:為適應高等教育發展新形勢,着力推進首都高等教育資源佈局調整和中心城區功能疏解任務,積極貢獻“疏解、整治、促提升”、京津冀協同發展和“一帶一路”倡議部署,北京資訊科技大學、北京工商大學積極推進新校區建設工作。北京資訊科技大學和北京工商大學新校區將作為學校辦學主校區,承擔學校主要辦學任務,相關教學實驗及圖書館等需同步配套實施。

  3.績效目標:實現新校區圖書館、工學樓等主要樓宇完工並投入使用。

  4.預算安排:2024年年初預算安排1.41億元。

  5.實施方案:為推進新校區整體搬遷工作,堅決貫徹北京市“疏解、整治、促提升”重點任務政策落地,將按程式進行招標,儘快完成新校區財政配套項目的實施。北京資訊科技大學開展機電工程學院實驗室建設、經管學院數智經濟與品質實驗室建設、新校區智慧教學應用系統建設等項目,北京工商大學開展AB座教學科研樓內建設大型儀器共用中心、輕工食品類基礎課實驗教學中心建設、特色科研平臺建設等項目。

  (九)市對區專項轉移支付項目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4年,根據《北京市教育改革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已安排專項轉移支付資金607413.38萬元,主要用於普惠性幼兒園生均和租金補助、中小學生實踐活動補助、鄉村教師崗位生活補助、支援主城區與鄉鎮義務教育學校“手拉手”結對幫扶工作補助等。

  六、名詞解釋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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