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目前,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正在根據《北京市機構改革方案》要求,做好機構職能調整、人員轉隸等相關工作,並將機構改革任務及時落實到位。相關預算收支數據、“三公”經費預算、政府採購預算、國有資産佔用等內容,將根據機構改革情況,在預算執行中依法依規作相應調整。
一、部門情況説明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原職責是: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工業、軟體和資訊服務業、信息化方面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軟體和資訊服務業、信息化的集中統一領導。具體為:(1)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2)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工業、軟體和資訊服務業發展規劃和産業政策,推進産業佈局調整和産業結構優化升級。(3)監測分析本市工業、軟體和資訊服務業、信息化的運作態勢,統計併發布相關資訊。協調解決産業運作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4)按照規定許可權,核準、備案和上報本市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産投資項目。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工業、軟體和資訊服務業方面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重點領域和促進政策。(5)指導本市工業、軟體和資訊服務業、信息化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進企業技術改造。組織實施國家及本市工業、軟體和資訊服務業、信息化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産業化。指導相關行業品質管理工作。(6)擬訂本市高技術創造業、軟體和資訊服務業、新興産業中重點領域的發展規劃、實施方案、配套政策及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參與推進相關領域文化創意産業的發展。(7)承擔振興本市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及本市重點工程建設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産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8)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工業、軟體和資訊服務業、信息化領域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産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産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産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9)指導和促進本市中小企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負責城鎮集體企業清産核資相關工作。(10)指導和協調本市工業開發區的建設與發展,促進工業産業基地建設。負責鎮村産業生産集中地農民就業産業基地、建設。指導鎮村産業發展。(11)統籌協調本市信息化基礎設施的規劃和管理。參與統籌規劃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廣播電視網和部門專用通信網。負責與國家通信主幹網等專用通信網方面的協調工作。促進電信網路、廣播電視網路和電腦網路融合。承擔北京市通信保障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12)統籌推進本市大數據工作。負責政務數據和相關社會數據的整合、管理、應用和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統籌協調社會信用體系建設。(13)指導本市工業、軟體和資訊服務業安全生産管理工作。負責擬訂本市工業控制系統網路與資訊安全*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政務資訊安全管理工作。(14)負責本市無線電管理工作。負責對無線電頻率資源和無線電台站、進行統一規劃和管理。負責研製、生産、進口無線電發射設備的審核工作。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15)組織協調北京地區武器裝備科研生産的重大事項,保障軍工核心能力建設,推進軍民融合。協調推進本市航空航太産業發展。承擔北京市核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16)開展本市工業、軟體和資訊服務業領域對外合*作與交流。(17)負責本市工業、軟體和資訊服務業領域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有關政策措施,組織相關人才培訓。(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19)職能轉變。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應當強化大數據管理職責,加強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推動政府資訊*系統和公共數據互聯開放共用,推進數據匯集和發掘,深化大數據在各行業創新應用,促進大數據産業健康發展。完善法規制度和標準體系,科學規範利用大數據,切實保障數據安全。
(二)機構設置情況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原內設機構有33個,分別是:辦公室、研究室(政策法規處)、規劃處、經濟運作處(央企服務處)、科技標準處、節能與綜合利用處、對外交流合作處(區域合作處)等33個處室。下屬單位有10家,其中行政單位1個(市經濟信息化局本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9個,即北京市政務資訊安全保障中心、北京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北京市大數據中心、北京市産業經濟研究中心、北京市數字經濟促進中心、北京市國防科技工業事務中心、北京市無線電監測站、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産業發展促進中心、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綜合事務中心。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原行政編制232人,實際229人;市紀委駐局紀檢人員5人;工勤人員4人;事業編制514人,實際449人;聘用人員6人。
離退休人員336人,其中:離休7人,退休329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原2024年度收入預算488,542.84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663,267.05萬元減少174,724.21萬元,下降26.34%。主要原因是中央轉移支付資金減少47,395.00萬元;新能源汽車市級補貼已進入清算期,比上年減少47,000萬元;由於機構改革調整,原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首都之窗運作管理中心轉出,減少6,127.7萬元;進一步加大資金執行力度,結轉資金比上年減少94,000萬元。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439,449.20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39,449.20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384.75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
5.事業收入0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10萬元。
9.其他收入374.75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餘48,708.90萬元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原2024年支出預算488,542.84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663,267.05萬元減少174,724.21萬元,下降26.34%。新能源汽車市級補貼已進入清算期,比上年減少47,000萬元;由於機構改革調整,原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首都之窗運作管理中心轉出,減少6,127.7萬元;進一步加大資金執行力度,結轉資金比上年減少94,000萬元。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29,889.47萬元,佔總支出預算6.12%,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31,613.57萬元減少1,724.10萬元,減少5.45%。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458,653.37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631,653.47萬元減少173,000.10萬元,減少27.39%。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年終結轉結餘資金0萬元。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原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10個所屬單位。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原2024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307.46萬元,比2023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增加85.00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預算數141.63萬元,與2023年年初預算數141.63萬元持平。
2.公務接待費。2024年預算數5.26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5.26萬元持平。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160.58萬元,包括:公務用車購置費2024年預算數85.00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75.58萬元增加85.00萬元,主要原因:為提高無線電機動檢測能力,無線電監測站使用中央下達無線電管理經費更新業務專用車輛一台,其中車輛購置經費50.00萬元,改裝經費35.0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75.5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27.8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0.5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7.22萬元,其他支出10.02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75.58萬元持平。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4年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原政府採購預算總額46,147.39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2,023.7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44,123.67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4年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原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14,942.63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4年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原財政撥款預算903.04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4年,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原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78個,佔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178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413,610.35萬元,佔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4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4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原共有車輛45台,共計1,178.38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135台(套)、共計17,292.87萬元。2024年預算安排中,購置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8台(套),共計1,731.00萬元。
(八)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情況説明
項目名稱:北京市高精尖産業發展資金
1.立項依據
依據《北京市“十四五”時期高精尖産業發展規劃》《北京市關於促進高精尖産業投資推進製造業高端智慧綠色發展的若干措施》,北京十大高精尖産業系列政策以及國家和北京市相關産業發展戰略和政策要求,設立北京市高精尖産業發展資金。
2.績效目標
2024重點支援方向不少於18個,在人形機器人、工業軟體、生物醫藥、工業母機等重點領域支援一批産業創新平臺高品質建設;加強電子資訊、新能源和智慧網聯汽車、醫藥健康、智慧製造、商業航太、新材料等重點領域關鍵突破;促進數字經濟發展,支援企業使用算力資源,企業數據資産“首登記”“首交易”“首入表”“首開放”,重點領域行業級“首方案”落地應用和“首貫標”推廣;促進産業高端化智慧化綠色化發展,推動本市製造業企業全面智慧化數字化改造達標,培育建設一批國家級標桿工廠,支援工業和軟體資訊服務業綠色低碳發展,促進企業智慧綠色改造升級落地投資額不少於10億元;支援規模以上製造業受災企業災後重建和復工復産;給予重點企業及重大項目貸款貼息支援;鼓勵企業利用工業騰退空間、老舊廠房開展先進製造業項目建設。推動高精尖産業佔GDP比重超過30%,規模以上軟體和資訊服務業營業收入年均增長10%以上,促進在京落地重大項目投資額不少於50億元。
3.預算安排
2024年安排預算22億元。
4.實施方案
2024年高精尖産業發展資金全面落實《北京市“十四五”時期高精尖産業發展規劃》及《北京市關於促進高精尖産業投資推進製造業高端智慧綠色發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強化産業投資支撐作用,注重績效導向策略,以重點支援市級重大項目和公平普惠、達標即享兩種方式,對産業創新、電子資訊、商業航太、智慧製造、數字經濟、綠色低碳發展等方向支援對本市産業創新發展和品質提升、産業結構深層次調整和轉型升級、經濟增長和投資促進等方面有重要支撐的項目和機構給予補助或獎勵。
計劃一季度發佈2024年北京市高精尖産業發展資金實施指南,並在本年內分批次發佈通知,明確具體支援標準、申請時限及流程,同步做好政策宣貫,在四季度前執行完畢。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