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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2024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4-02-29 10:00    來源: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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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辦字〔2019〕17號),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簡稱市民族宗教委)是市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局級,歸口市委統戰部領導。

  市民族宗教委部門職責:

  1、組織開展本市民族宗教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提出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議。

  2、督促檢查本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負責民族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

  3、參與擬訂本市民族經濟、文化、教育等專項規劃。協助有關部門推動民族事業發展。配合有關部門承辦重大民族文化、體育活動。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少數民族古籍整理工作。

  4、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依法保護少數民族公民的合法權益,協調民族關係。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協調推動本市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建立民族事務服務體系。

  5、配合有關部門推動本市民族鄉村經濟、清真食品行業和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産企業發展。開展民族鄉村、清真食品行業經濟發展狀況分析研究工作。

  6、依法管理本市宗教事務,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引導各宗教堅持中國化方向。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7、指導本市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援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指導宗教團體舉辦宗教院校。負責宗教外事方面的有關工作。

  8、負責培訓民族宗教工作幹部,協助有關部門承擔少數民族幹部培養、選拔和使用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市民族宗教委機關內設辦公室(外事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服務處)等12個處室。所屬單位為北京市民族團結進步促進中心及其他相關民生事務保障類單位。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部門行政編制69人,實際70人,主要原因是落實市委編辦2023年編制核減要求,行政編制較上年度減少。事業編制126人,實際109人。離退休人員115人,其中:離休1人,退休114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2024年收入預算12,194.39萬元,比2023年10,083.87萬元增加2,110.52萬元,增加21%,主要原因是按照全口徑預算管理要求,為進一步加強非財政撥款資金管理,所屬事業單位將所有非財政撥款資金全部納入年度預算管理。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9,025.53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9,025.53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3,082.62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

  5.事業收入10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3,062.62萬元。

  9.其他收入10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餘86.24萬元

  10.上年結轉結餘86.24萬元。

圖1:收入預算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2024年支出預算12,194.39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10,083.87萬元增加2,110.52萬元,增長21%。主要原因是按照全口徑預算管理要求,為進一步加強非財政撥款資金管理,所屬事業單位將所有非財政撥款資金全部納入年度預算管理。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7,791.84萬元,佔總支出預算64%,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6,974.49萬元增加817.35萬元,增長12%。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4,402.54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3,109.39萬元增加1,293.15萬元,增長42%。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年終結轉結餘資金86.24萬元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機關本級和北京市民族團結進步促進中心2個所屬單位。其他所屬單位2024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2024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53.40萬元,比2023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53.43萬元減少0.0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預算數19.62萬元,與2023年持平;2024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開展國際間民族宗教事務交往等方面。

  2.公務接待費。2024年預算數4.68萬元,比2023年預算數4.71萬元減少0.03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壓減支出。2024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開展民族宗教事務工作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29.1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4年預算數0萬元,與2023年預算數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29.1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13.14萬元,公務用車維修6.2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5.65萬元,其他4.06萬元,與2023年預算數持平。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4年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政府採購預算總額271.79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4年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284.64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情況説明

  2024年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95.86萬元,為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本級)。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4年,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1個,佔全部預算項目11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4,401.95萬元,佔本部門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4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4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部門共有車輛24台,共計436.78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8台(套)、共計655.37萬元。2024年預算安排中,購置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0台(套),共計0萬元。

  (八)需要説明的事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國家保密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相關預算資訊脫密處理後予以公開,不含不予公開資訊。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中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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