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一)部門職責
根據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京辦字〔2019〕19號),市委編辦《關於劃轉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職責有關事項的通知》(京編辦發〔2019〕44號)、《關於調整首規委辦機構編制事項的通知》(京編辦發〔2019〕52號)、《關於做實做強首規委辦有關事項的通知》(京編辦發〔2021〕5號)和《關於市規劃自然資源系統所屬事業單位改革有關事項的批復》(京編委〔2021〕123號),設立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主要職責如下:
1.履行本市全民所有土地、礦産、森林、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産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落實國家關於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勘察設計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制定相關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負責建立本市空間規劃體系。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和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公共服務、公共安全設施、城市基礎設施、城市地下空間等專項規劃。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産、生活、生態空間佈局。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及城市體檢評估機制。負責城市設計工作。負責城市雕塑和公共空間景觀風貌規劃管理工作。
3.負責本市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負責工程建設項目規劃和用地管理相關工作。負責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4.負責本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定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統一規範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資訊發佈。
5.負責本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制定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産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産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和規範。建立健全自然資源和不動産登記資訊管理基礎平臺。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産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用、匯交管理等。依法調處相關權屬糾紛。
6.負責本市自然資源資産有償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産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産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産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産。負責自然資源資産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産收益。
7.負責本市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制定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並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宏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8.負責統籌本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本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備選項目。
9.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並實施本市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品質、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佔補平衡制度,監督佔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10.負責本市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11.負責本市地質勘查和礦産資源管理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地質勘查項目。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負責礦産資源儲量管理。負責礦業權管理。監督礦産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12.負責本市勘察設計和測繪地理資訊管理工作。負責勘察設計和基礎測繪、測繪行業管理。負責勘察設計和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勘察設計科技促進、品質安全和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測繪地理資訊安全和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資訊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負責地名管理。
13.依法承擔本市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工作;擬定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及政策標準規範,並監督執行;組織開展建設工程特殊消防設計專家評審工作;參與建設工程重大火災事故調查工作;指導、監督、協調各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工作。
14.推動本市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制定並實施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和計劃。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資訊資料的公共服務,統籌管理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相關數據。負責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相關檔案的監督和管理工作。
15.承擔首都規劃建設委員會和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承擔研究、論證本市城鄉規劃建設發展重大問題的基礎工作。承擔向黨中央、國務院請示報告首都規劃建設重大事項相關工作。
16.負責本市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管理的督察工作。依法承擔工程建設項目的規劃核驗。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勘察設計、測繪違法案件。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內設44個處室,下屬15個行政事業單位、16個分局。
44個處室具體包括:辦公室、研究室(宣傳處)、法制處、首規委辦秘書處、首規委辦政策研究處、首規委辦首都功能核心區規劃處、首規委辦政務功能規劃處、首規委辦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處、首規委辦軍隊項目協調處、總體規劃處、詳細規劃處(城市更新處)、鄉村規劃處、城市設計處、綜合交通規劃管理處、軌道交通規劃管理處、市政設施規劃管理處、行政審批協調處(檔案管理處)、規劃實施一處、規劃實施二處、規劃實施三處、建設工程核驗處、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處、自然資源確權登記處、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處、自然資源保護處、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處(礦産資源管理處)、地質勘查管理處、國土測繪處、地名與地理資訊管理處、勘察設計管理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處、規劃與自然資源督察處、專項治理協調處、科技與信息化處、信訪與信息公開處、財務處、審計處、人事處、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處)、機關紀委(黨組巡察工作辦公室)、離退休幹部處、市委城市工作辦秘書處、駐委紀檢組。
15個行政事業單位具體包括: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執法總隊、北京市城鄉結合部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北京市城市建設檔案館、北京市規劃展覽館、北京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北京市自然資源利用中心、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標準化中心、北京市測繪設計研究院、北京市國土空間大數據中心、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宣傳中心、北京市土地儲備中心、北京市不動産登記中心、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綜合事務中心、北京市自然資源整治修復中心、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政務服務中心。
16個分局具體包括: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東城分局、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西城分局、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朝陽分局、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海淀分局、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豐臺分局、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石景山分局、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門頭溝分局、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房山分局、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通州分局、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順義分局、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昌平分局、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大興分局、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平谷分局、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懷柔分局、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密雲分局、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延慶分局。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行政(含行政執法)編制2271名,實有2127人;事業(含參公單位)編制3560名,實有3050人。
離退休人員2435人,其中:離休25人,退休2410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2024年度收入預算624735.76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532668.75萬元增加92067.01萬元,增長17.28%。主要原因是增加市級土地儲備項目資金。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358125.76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28994.52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129131.24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179280.01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
5.事業收入85930.77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
9.其他收入93349.24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餘87329.99萬元
10.上年結轉結餘87329.99萬元。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2024年支出預算624735.76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532668.75萬元增加92067.01萬元,增長17.28%。主要原因是增加市級土地儲備項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220445.01萬元,佔總支出預算35.29%,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203923.33萬元增加16521.68萬元,增長8.10%。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404290.75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328745.42萬元增加75545.33萬元,增長22.98%。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年終結轉結餘資金0萬元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本級行政等32個所屬單位。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2024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1198.57萬元,比2023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增加55.45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預算數260萬元,與2023年年初預算數260萬元持平,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嚴控因公出國(境)費規模。
2.公務接待費。2024年預算數7.61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8.57萬元減少0.96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壓減公務接待費。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930.96萬元,包括:公務用車購置費2024年預算數271.30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208.38萬元增加62.92萬元,主要原因:市機關事務局批復我委的公車更新數量較2023年有所增加。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659.6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297.43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49.14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38.02萬元,其他支出75.07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666.17萬元減少6.51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壓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4年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政府採購預算總額98728.74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3062.77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1010.5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94655.47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4年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83909.12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4年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本級行政等19家行政單位以及北京市不動産登記中心等2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4257.37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4年,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675個,佔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675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392318.84萬元,佔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4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4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共有車輛517台,共計10992.63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116台(套)、共計16882.81萬元。2024年預算安排中,購置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5台(套),共計353萬元。
(八)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情況説明
項目名稱: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
政策依據:市規劃自然資源委等五部門關於印發《北京市關於深化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京規自發〔2022〕194號)、市規劃自然資源委等五部門關於印發《北京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品質告知承諾制實施辦法(試行)》《北京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品質聯合抽查實施辦法(試行)》《北京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品質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京規自發〔2022〕236號)。
績效目標:一是對於事前審查項目,由施工圖審查機構完成審查後,施工圖無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問題。二是對於事後抽查項目,督促我市各勘察設計單位嚴格執行品質安全管理和監督各項制度,工程勘察設計品質安全各方主體責任全面落實,施工圖無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項目的比例逐年提高,同時通過信用監管和行政處罰,我市勘察設計市場秩序持續改善。三是對於消防設計審查項目,嚴格按照相關法規要求進行事前審查,經過審查的項目符合消防設計強制性標準和法律法規標準要求,特殊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品質安全得到保障。
預算安排:2024年預算安排3億元。
實施方案:1.施工圖事前審查。為保障建設工程設計品質,對於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機要工程、政府投資的重大工程和重要民生項目,仍按原審查程式和審查要求開展,在項目開工前由市規劃自然資源委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託施工圖審查機構完成施工圖審查。
2.施工圖事後抽查。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建築不再開展施工圖事前審查,各項行政許可和政務服務事項不再將施工圖審查結果作為前置條件和申報要件。全市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建築工程應在施工前,由勘察、設計單位將勘察報告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在北京市施工圖數字化監管平臺存檔備查,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共同對上傳的施工圖的完整性、真實性和有效性予以確認,並書面承諾符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編制深度要求、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等高品質發展內容及法律法規的其他規定。同時為保障政策的平穩過渡和工程品質安全,由市規自部門牽頭,與住建、人防、地震、通信等市級相關部門,聯合委託具有相應資格條件的第三方機構開展技術服務,通過“網際網路+監管”的方式,依託施工圖數字化監管平臺,按照“雙隨機、一公開”方式,對存檔備查的施工圖品質進行事中事後聯合抽查。
3.特殊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查。根據《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住建部51號令)對特殊建設工程的要求,消防設計審查繼續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託具有相應技術能力的第三方機構開展。對除特殊建設工程外其他項目的消防設計審查,全面採取事中事後抽查方式。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