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五、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目前,北京市農業農村局正在根據《北京市機構改革方案》要求,做好機構職能調整、人員轉隸等相關工作,並將機構改革任務及時落實到位。相關預算收支數據、“三公”經費預算、政府採購預算、國有資産佔用等內容,將根據機構改革情況,在預算執行中依法依規作相應調整。
一、部門情況説明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原北京市農業農村局職責是:北京市農業農村局是市政府組成部門,根據《北京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中共北京市委農村工作委員會與北京市農業農村局合署辦公。北京市農業農村局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統籌推動發展本市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負責指導本市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工作。指導本市鄉村特色産業、農産品加工業和休閒農業發展工作。組織構建本市現代農業産業體系、生産體系、經營體系。負責本市食用農産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産加工企業前品質安全監督管理。指導本市基本農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保護與管理工作,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品質保護工作。負責本市有關農業生産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負責本市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負責本市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推動本市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研究擬訂本市山區發展規劃和年度指導性計劃等。
機構設置情況
原北京市農業農村局內設機構33個,分別是:辦公室、組織處、宣傳與文化處、幹部人事處、人才工作處、研究室(政策與改革處)、法制處、發展規劃處、計劃財務處、行政審批處、産業發展處(北京市農業産業化辦公室)、村鎮建設處、生態建設處、農村社會事業促進處、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處、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處、宅基地管理處、市場與信息化處、科技處(北京市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辦公室)、動植物疫情應急工作處(社會管理處)、農産品品質安全處、種植業管理處(農藥管理處)、畜牧漁業處、獸醫獸藥處、種業管理處、農田建設管理處、農業機械化管理處、合作交流處、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處)、機關紀委、工會、離退休幹部處、紀檢機構按有關規定派駐。
下屬二級預算單位19家。分別是:北京市農業農村局機關行政、北京市農業綜合執法總隊、北京市植物保護站、北京市農業技術推廣站、北京市耕地建設保護中心、北京市種子管理站、北京市農産品品質安全中心、北京市農村發展中心、北京市農業農村局幼兒園、北京市農業農村宣傳中心、北京市畜牧總站、北京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獸藥飼料監測中心、北京市農業機械試驗鑒定推廣站、北京市水産技術推廣站、北京市數字農業農村促進中心、北京市水生野生動植物救護中心、中共北京市委農村工作委員會北京市農業農村局綜合事務中心、中共北京市委農村工作委員會北京市農業農村局財務核算中心。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原北京市農業農村局行政編制332人(市農業農村局行政編制186人,市農業綜合執法總隊行政執法專項編制146人),實際319人(市農業農村局實有人員182人,市農業綜合執法總隊137人);事業編制997人,實際885人;聘用人員62人;離退休人員892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原北京市農業農村局2024年度收入預算133602.49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126879.04萬元增加6723.44萬元,增長5.30%。主要原因是中央財政加大對農業政策性保險資金投入。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128606.33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28606.33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31.40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
5.事業收入0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
9.其他收入31.40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餘4964.76萬元
10.上年結轉結餘4964.76萬元。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原北京市農業農村局2024年支出預算133602.49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126879.04萬元增加6723.44萬元,增長5.30%。主要原因是中央財政加大對農業政策性保險資金投入。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54962.52萬元,佔總支出預算41.14%,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56143.73萬元減少1181.22萬元,下降2.10%。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78639.97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70735.31萬元增加7904.66萬元,增長11.17%。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年終結轉結餘資金0萬元。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原北京市農業農村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農業農村局機關行政、北京市農業綜合執法總隊、北京市植物保護站等19個所屬單位。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原北京市農業農村局2024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531.11萬元,比2023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減少65.6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預算數2024年預算數142.74萬元,與2023年預算數持平。
2.公務接待費。2024年預算數4.98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6.09萬元減少1.11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383.39萬元,包括:公務用車購置費2024年預算數156.04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213.32萬元減少57.28萬元,主要原因:本年度需報廢更新車輛數量少於上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227.3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98.76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8.5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44.21萬元,其他支出35.82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234.57萬元減少7.22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4年原北京市農業農村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1351.80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2090.53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9261.28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4年原北京市農業農村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4973.09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4年原北京市農業農村局中北京市農業農村局機關行政、北京市農業綜合執法總隊2家行政單位以及北京市種子管理站1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697.14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4年,原北京市農業農村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80個,佔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180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74748.90萬元,佔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4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4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3年底,原北京市農業農村局共有車輛174台,共計3473.30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352台(套)、共計52951.75萬元。2024年預算安排中,購置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3台(套),共計1124.78萬元。
(八)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情況説明
項目名稱: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
1.立項依據:《農業保險條例》、《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管理辦法》、《北京市政策性農業保險補貼資金管理辦法》。
2.績效目標:按照“政府引導、政策支援、市場運作、農民自願”的原則,通過政策性農業保險提高農業的防災防損能力和災後恢復能力,保護農業生産和保障農民利益。加強農業保險管理,提高政策性農業保險保障範圍和服務水準,為農業生産和農民(或農業生産經營組織)利益提供保險保障。
3.預算安排:2024年預算安排2.38億元。
4.實施方案:通過保費補貼的方式,引導農民(或農業生産經營組織)參加農業保險,提高應對農業生産經營風險的能力。農民保費補貼據實撥付,補貼標準嚴格按照財政部和市財政局相關規定執行。2024年全市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的險種數量預計不低於44個,參保農民(或農業生産經營組織)預計達到12萬戶次,項目的實施將有利於提高農業保險服務能力,不斷滿足農業領域風險保障需求,推動農業保險高品質發展。
(九)市對區專項轉移支付項目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4年,根據《北京市農業農村改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原北京市農業農村局已安排專項轉移支付資金143980.62萬元,主要用於鄉村振興産業綜合發展、實施商品有機肥補貼、已建高效節水灌溉設施運維、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先打後補、菜田補貼、設施農業以獎代補、高效設施農業、農膜和農藥包裝回收處置、一産農業試點示範、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施保護性耕作技術推廣和揚塵監測、創建市級現代農業産業園、實施農村金融扶持、建設京瓦中心、北京市特色畜禽、水産種質資源保護、農作物品種展示評價推介、農産品品質安全監管能力和水準提升、推進實施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進實施農村婦女創新創業發展等工作。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中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