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1983年6月,北京市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有關國家實行審計監督的規定成立北京市審計局。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北京市審計局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在市委、市政府和審計署的領導下,負責北京市的審計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主管全市審計工作。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及本市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級各部門(含所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區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市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市政府投資和以市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全市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市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市級國有資本佔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産、負債和損益;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審計署授權審計的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及其他審計事項;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按規定對局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産離任審計。
指導和監督本市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依法組織審計市屬單位的境外資産、負債和損益。
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審計署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市審計局本級內設機關處室及其他機構20個:辦公室(宣傳處)、綜合處、法規處(審理處)、財政審計處、行政事業審計處、農業與資源環境審計處、固定資産投資審計處、社會保障審計處、企業審計處(涉外審計處)、經濟責任審計處、人事處、內部審計指導監督處、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工會、離退休幹部處等。
派出局20個:第一至第二十派出局。
事業單位10個:參公管理事業單位9個,分別為市審計局經貿分局、固定資産投資一分局、固定資産投資二分局、行政事業分局、社會保障分局、財政分局、農業與資源環保分局、經濟責任審計分局、審理分局;公益一類事業單位1個,為市審計局綜合事務中心。
市審計局包括3個預算單位,即市審計局本級行政、市審計局本級事業、市審計局綜合事務中心。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北京市審計局部門行政編制及專項事業編制687人,實有人數504人;事業編制51人,實有人數48人;離退休人員391人,其中:離休4人,退休387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2024年度收入預算29182.16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29478.3萬元減少296.14萬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28632.63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8632.63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15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
5.事業收入0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
9.其他收入15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餘534.53萬元
10.上年結轉結餘534.53萬元。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2024年支出預算29182.16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29478.3萬元減少296.14萬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23277.46萬元,佔總支出預算79.77%,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22844.6萬元增加432.86萬元,增長1.89%。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5904.7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6633.7萬元減少729萬元,下降10.99%。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三)年終結轉結餘資金0萬元。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審計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行政單位1個、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1個。其他所屬單位2024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2024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276.36萬元,比2023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增加18.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預算數192.8萬元,與2023年年初預算數192.8萬元持平。
2.公務接待費。2024年預算數3.85萬元,與2023年年初預算數3.85萬元持平。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79.71萬元,包括:公務用車購置費2024年預算數36.38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17.98萬元增加18.4萬元,主要原因:車輛已到報廢年限且存在安全隱患,進行更新。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43.3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22.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7.59萬元,公務用車保險7.56萬元,其他支出5.68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與2023年年初預算數43.33萬元持平。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4年北京市審計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3365.6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00.78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3264.89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4年北京市審計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2219.6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4年北京市審計局本級行政1家行政單位以及本級事業1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799.56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4年,北京市審計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35個,佔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35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5476.65萬元,佔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4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4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審計局共有車輛17台,共計354.96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9台(套)、共計659.08萬元。2024年預算安排中,購置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0台(套),共計0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中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審計業務(項):是指市審計局審計人員按照審計"四嚴禁"工作要求和審計"八不準"工作紀律,開展審計工作發生的經費支出。
審計管理(項):指市審計局用於審計課題研究、審計宣傳、審計法制建設、審計業務品質控制等方面的支出。
信息化建設(項):指市審計局用於信息化建設方面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