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機構改革方案》,北京市醫療保障局是市政府直屬機構,機構規格為副局級。北京市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擬訂本市醫療保障制度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2.負責本市醫療保障基金支付預算、管理及撥付工作。
3.擬訂本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準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負責制定本市公費醫療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中央在京機構公費醫療審核報銷工作。負責本市離休幹部醫療費用統籌工作。組織擬訂並實施本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4.組織制定本市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承擔本市醫保目錄准入談判、確定等相關工作。
5.組織制定本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建立價格資訊監測和資訊發佈制度。
6.制定本市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推進本市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臺建設。
7.負責本市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資訊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8.負責本市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制定和完善本市異地就醫管理、費用結算政策和平臺建設。建立健全本市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內設處室8個,分別為:辦公室、規劃財務和法規處、待遇保障處、醫藥服務管理處、醫藥價格和招標採購處、基金監管處、執法處和機關黨委(人事處);直屬機構2個,分別為: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和北京市醫藥集中採購服務中心。預算編制單位3個,分別為:北京市醫療保障局(行政)、北京市醫療保障局(事業)和北京市醫藥集中採購服務中心。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部門行政編制98人,實際88人;事業編制162人,實際149人。離退休人員37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37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2024年收入預算102765.58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107305.78萬元減少4540.20萬元,下降4.23%。主要原因是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預算;信息化項目資金及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補助資金預算安排減少;上年度結轉資金減少。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102627.62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02627.62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0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
5.事業收入0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
9.其他收入0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餘137.97萬元
10.上年結轉結餘資金137.97萬元。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2024年支出預算102765.58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107305.78萬元減少4540.20萬元,下降4.23%。主要原因是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信息化項目資金及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補助資金預算支出減少;上年度結轉資金減少。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9808.85萬元,佔總支出預算9.54%,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9027.71萬元增加781.14萬元,增長8.65%。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92956.74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98278.06萬元減少5321.32萬元,下降5.41%。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年終結轉結餘資金0萬元。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醫療保障局(行政)、北京市醫療保障局(事業)2個所屬單位。其他所屬單位2024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2024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70.90萬元,比2023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減少4.39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預算數55.93萬元,與2023年預算數持平。
2.公務接待費。2024年預算數1.92萬元,比2023年預算數2.25萬元減少0.33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公務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13.05萬元,包括,公務用車購置費2024年預算數0萬元,與2023年預算數一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13.0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6.11萬元,公務用車維修2.69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58萬元,其他支出1.67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17.11萬元減少4.06萬元,主要原因:報廢公務車一輛,未再更新購置,公務車數量減少以及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支出。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4年北京市醫療保障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6489.83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5.48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6484.35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4年北京市醫療保障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6756.45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4年北京市醫療保障局部門北京市醫療保障局(行政)1家行政單位以及北京市醫療保障局(事業)1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757.86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4年,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42個,佔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42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92837.92萬元,佔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4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4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共有車輛7台,共計128.97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0台(套),共計0萬元。2024年預算安排中,購置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0台(套),共計0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中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