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藥監局)是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部門管理機構。市藥監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藥品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藥品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
1.負責本市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粧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落實國家關於藥品、醫療器械和化粧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和化粧品新技術新産品的管理與服務政策。
2.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粧品相關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3.負責本市藥品、醫療器械、化粧品的註冊管理。制定註冊管理制度,嚴格上市審評審批,完善審評審批服務便利化措施,並組織實施。
4.負責本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粧品生産許可和品質管理,以及藥品批發許可、零售連鎖總部許可、網際網路銷售第三方平臺備案和監督管理。依職責監督實施生産、經營和使用品質管理規範。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的審批及監督管理。
5.負責本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粧品上市後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化粧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粧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6.落實執業藥師資格准入制度,組織實施本市執業藥師註冊工作。
7.負責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粧品監督檢查制度。依法查處本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粧品生産環節,以及藥品批發、零售連鎖總部和網際網路銷售第三方平臺的違法行為。依職責組織指導查處藥品零售、醫療器械和化粧品經營環節,以及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的違法行為。
8.負責本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粧品監督管理領域政策法規宣傳、資訊發佈、對外交流與合作。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發的《北京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組建市藥監局,作為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部門管理機構,為副局級,實行市區分級管理。
市藥監局內設:辦公室、政策法規處(研究室)、藥品註冊管理處、藥品生産監督管理處、醫療器械註冊管理處、醫療器械生産監督管理處、藥械流通監督管理處(醫藥物資儲備管理處)、化粧品監督管理處、科技與標準處(信息化處)、稽查處、財務處(審計處)、人事處(離退休幹部處)、行政審批處13個職能處室和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工會。
市藥監局直屬機構5個(行政),分別為:市藥監局第一分局、第二分局、第三分局、第四分局、第五分局。
市藥監局所屬事業單位12個,其中:公益一類事業單位9個,分別為:北京市藥品審評檢查中心(北京市疫苗檢查中心)、北京市醫療器械審評檢查中心、北京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北京市化粧品審評檢查中心、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投訴舉報中心、北京市藥品網路監測分析中心、北京市藥品檢查員教育服務中心、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務服務中心、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綜合事務中心;公益二類事業單位3個,分別為:北京市藥品檢驗研究院(北京市疫苗檢驗中心)、北京市醫療器械檢驗研究院(北京市醫用生物防護裝備檢驗研究中心)、北京市藥品包裝材料檢驗所。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市藥監局行政編制242人,實有人數225人;事業編制808人,實有人數718人;離退休人員292人,其中:離休3人,退休289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2024年度收入預算80118.57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83359.71萬元減少3241.14萬元,下降3.89%。主要原因是市政府固定資産投資疫苗檢驗中心建設項目分年度實施。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56309.14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56309.14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7352.50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
5.事業收入0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7266萬元。
9.其他收入86.50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餘16456.93萬元
10.上年結轉結餘16456.93萬元。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2024年支出預算80118.57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83359.71萬元減少3241.14萬元,下降3.89%。主要原因是市政府固定資産投資疫苗檢驗中心建設項目分年度實施。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40655.52萬元,佔總支出預算50.74%,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35512.88萬元增加5142.64萬元,增長14.48%。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39463.05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47846.83萬元減少8383.78萬元,下降17.52%。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15039.55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年終結轉結餘資金0萬元。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市藥監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市藥監局本級等13個所屬單位。其他所屬單位2024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2024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362.94萬元,比2023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減少33.91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預算數141.61萬元,與2023年年初預算數141.61萬元持平。
2.公務接待費。2024年預算數1.05萬元,與2023年年初預算數1.05萬元持平。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220.28萬元,包括:公務用車購置費2024年預算數13.80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增加13.80萬元,主要原因:按照公務用車更新標準,更新公務執法用車1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206.4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61.2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59.42萬元,公務用車保險55.40萬元,其他支出30.46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254.19萬元減少47.71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4年市藥監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5027.66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5310.71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9716.95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4年市藥監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6533.20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4年市藥監局所屬市藥監局本級等6家行政單位以及北京市藥品審評檢查中心(北京市疫苗檢查中心)等4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164.03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4年,市藥監局部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02個,佔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102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33123.29萬元,佔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4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4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3年底,市藥監局部門共有車輛152台,共計2224.98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299台(套)、共計42443.07萬元。2024年預算安排中,購置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16台(套),共計1050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