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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2024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4-02-29 10:00    來源: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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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是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部門管理機構,為副局級。根據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辦字﹝2019﹞10號),主要職責為: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研究提出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2.研究提出本市重要商品和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儲備品種目錄的建議。指導監督重要商品收儲、輪換和投放。根據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組織實施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

  3.負責本市儲備糧的日常管理工作。參與儲備糧相關財政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指導儲備糧承儲企業的倉儲業務。監測糧食和應急物資供求變化並預測預警,承擔糧食流通調控的具體工作。承擔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相關工作。

  4.擬訂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本市糧食行業安全生産工作,對糧食行業的安全工作承擔日常管理責任。承擔市級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安全生産的監管責任。

  5.根據本市儲備總體發展規劃,負責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擬訂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有關儲備基礎設施和糧食流通設施市級投資項目。

  6.負責對本市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本市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品質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管理,組織實施全市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7.負責本市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制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擬訂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糧食品質地方標準,監督執行有關技術規範。開展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內設11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法規體改處、規劃建設處(流通管理處)、糧食儲備處、物資儲備處、安全倉儲與科技處、執法督查處、財務審計處、機關黨委(人事處)、機關紀委、離退休幹部處。下屬5個事業單位,分別為:北京市經濟管理學校(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黨校)、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軍糧供應管理中心、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綜合事務中心、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事務中心、北京國家糧食交易中心。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行政編制70人,實有人數69人;事業編制276人,實有人數223人;聘用人員52人;離休人員11人,退休人員308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2024年度收入預算23567.83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26524.61萬元減少2956.78萬元,下降11.15%。主要原因是根據實際工作安排,本年中等職業教育、物資儲備經費等收入預算較上年有所減少。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22067.56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2067.56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827.96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223.86萬元。

  5.事業收入464.31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

  9.其他收入139.79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餘672.31萬元

  10.上年結轉結餘672.31萬元。

圖1:收入預算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2024年支出預算23567.83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26524.61萬元減少2956.78萬元,下降11.15%。主要原因是根據實際工作安排,本年中等職業教育、物資儲備經費等支出預算較上年有所減少。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13892.14萬元,佔總支出預算58.95%,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13289.71萬元增加602.43萬元,增長4.53%。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9652.69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13234.90萬元減少3582.21萬元,下降27.07%。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年終結轉結餘資金23萬元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本級)、北京市經濟管理學校(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黨校)、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軍糧供應管理中心、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綜合事務中心、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事務中心等5個所屬單位。北京國家糧食交易中心2024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2024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21.80萬元,比2023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減少0.04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預算數5.70萬元,與2023年年初預算數5.70萬元持平。

  2.公務接待費。2024年預算數3.09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3.11萬元減少0.02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13.01萬元,包括:公務用車購置費2024年預算數0萬元,與2023年年初預算數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13.0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2.33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9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3.55萬元,其他支出2.18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13.03萬元減少0.02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4年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3033.54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268.78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764.76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4年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423.79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4年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本級1家行政單位以及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軍糧供應管理中心1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346.56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4年,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57個,佔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57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9432.01萬元,佔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4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4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共有車輛12台,共計234.51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13台(套)、共計1230.97萬元。2024年預算安排中,購置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4台(套),共計463.78萬元。

  六、名詞解釋

  市儲備糧:指市政府儲備的用於調節北京市糧食供求總量,穩定糧食市場,以及應對重大自然災害或者其他突發事件等情況的糧食和食用油(含成品糧油)。

  市級應急救災物資:是指北京市財政安排資金專項用於突發事件中緊急轉移安置受影響人員的基本生活類物資;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調撥給北京市安排使用的應急救災物資。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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