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目前,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正在根據《北京市機構改革方案》要求,做好機構職能調整、人員轉隸等相關工作,並將機構改革任務及時落實到位。相關預算收支數據、“三公”經費預算、政府採購預算、國有資産佔用等內容,將根據機構改革情況,在預算執行中依法依規作相應調整。
一、部門情況説明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政辦發〔2013〕2號)、中共北京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調整市城管執法局機構編制事項的通知》(京編委〔2020〕27號)等規定,市城管執法局為市城市管理委管理的副局級行政執法機構。
原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及本市關於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依法開展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的相關工作。
2.組織起草本市關於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制定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建議。
3.負責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統籌協調、指揮調度、督促檢查;負責向市、區政府或相關職能部門及時反映問題、通報情況。
4.依法集中行使市政府決定賦予的城市管理領域的行政處罰權,負責跨區域、重大疑難案件的查處工作。
5.負責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教育培訓、監督考核工作。
6.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情況
原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內設辦公室、法制處、執法規劃處、執法協調處、執法監督考核處、宣傳處、裝備財務處、專業執法指導處、幹部人事處、隊伍建設指導處、黨群工作處、紀檢辦公室、機關工會等13個內設機構,指揮中心、教育訓練總隊、督察總隊、執法總隊等4個直屬機構。下屬本級1個行政單位和執法保障中心1個事業單位。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原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行政編制338人,實際302人;事業編制17人,實際15人。
離退休人員27人,其中:退休27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原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2024年度收入預算23540.85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24601.79萬元減少1060.94萬元,降低4.31%。主要原因是堅持厲行勤儉節約,優化項目支出結構,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竣工完成,項目結轉使用資金安排同比減少。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23500.54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3500.54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0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
5.事業收入0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
9.其他收入0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餘40.30萬元
10.上年結轉結餘40.30萬元。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原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2024年支出預算23540.85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24601.79萬元減少1060.94萬元,降低4.31%。主要原因是堅持厲行勤儉節約,優化項目支出結構,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竣工完成,項目結轉使用資金安排同比減少。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14344.63萬元,佔總支出預算60.94%,比2023年14365.61萬元減少20.98萬元,降低0.15%。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9196.22萬元,佔總支出預算39.06%,比2023年10236.17萬元減少1039.95萬元,降低10.16%。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年終結轉結餘資金0萬元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原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本級1個所屬單位。其他所屬單位2024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原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2024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52.70萬元,比2023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2.8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預算數35.70萬元,與2023年預算數持平;2024年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國(境)外短期培訓、專項調研和隨團公務等方面。
2.公務接待費。2024年預算數5.00萬元,比2023年預算數6.65萬元減少1.65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縮一般性支出。2024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外單位工作業務交流以及專業領域合作培訓專家接待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12.0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4年預算數0萬元,與2023年預算數持平;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12.0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6.0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7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81萬元,其他1.5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比2023年預算數13.17萬元減少1.17萬元,主要原因:堅持厲行勤儉節約,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4年原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5601.49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547.14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4054.35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4年原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4214.24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4年原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539.29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4年,原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37個,佔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37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9196.22萬元,佔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4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4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3年底,原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共有車輛5台,共計94.18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8台(套)、共計1365.37萬元。2024年預算安排中,購置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0台(套),共計0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