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辦字〔2020〕8號),設立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為市政府派出機構,本部門性質為行政機關,統一負責組織協調本市重點站區的管理、服務工作。
主要職責:1.負責組織協調本市重點站區的社會治安、市場秩序、交通秩序、公共衛生、市政公用、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擬定相關建設、管理、服務的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2.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本市重點站區的客運工作;3.負責本市重點站區出站系統管理和市容環衛工作,依據城市規劃完善重點站區的服務設施;4.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本市重點站區的安全生産工作,並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工作,並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5.負責對有關部門和單位在本市重點站區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進行監督檢查;6.參與本市重點站區的規劃建設;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本部門內設辦公室、政策法規處、市政環境處、綜合治理處、應急工作處、宣傳處、財務處、人事處(離退休幹部處)、北京站地區管理辦公室、北京西站地區管理辦公室、北京南站地區管理辦公室、北京北站地區管理辦公室、北京清河站地區管理辦公室、北京朝陽站地區管理辦公室和北京豐臺站地區管理辦公室15個職能處室和機關黨委、紀委、工會。下設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重點站區分局和北京市重點站區綜合事務中心兩個直屬單位。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行政編制566人,實有人數530人;事業編制120人,實有人數111人。
離退休人員116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116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2024年度收入預算55043.38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59438.46萬元減少4395.08萬元,下降7.39%。主要原因是按單位年度預算項目執行進度,合理調整項目經費預算安排。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46648.89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6648.89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3570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
5.事業收入0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
9.其他收入3570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餘4824.49萬元
10.上年結轉結餘4824.49萬元。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2024年支出預算55043.38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59438.46萬元減少4395.08萬元,下降7.39%。主要原因是按單位年度預算項目執行進度,合理調整項目經費預算安排。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26192.63萬元,佔總支出預算47.59%,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22593.39萬元增加3599.24萬元,增長15.93%。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28850.75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36845.07萬元減少7994.32萬元,下降21.7%。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年終結轉結餘資金0萬元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本級)1個所屬單位。其他所屬單位2024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2024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148.96萬元,比2023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增加77.9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預算數74.92萬元,比2023年預算數14.92萬元增加60萬元,主要原因是為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站城融合建設有關要求,擬開展都市圈綜合交通樞紐建設調研。
2.公務接待費。2024年預算數0.28萬元,與2023年預算數持平。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73.7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4年預算數35.96萬元,比2023年預算數17.98萬元增加17.98萬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計劃報廢並購置更新2輛公務車;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37.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20.03萬元,公務用車維修6.43萬元,公務用車保險6.43萬元,其他4.91萬元。與2023年預算數持平。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4年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政府採購預算總額18857.7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632.16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8225.56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4年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2103.62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4年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部門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本級)等2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402.64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4年,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21個,佔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21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24156.52萬元,佔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4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4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重點站區管理委員會共有車輛17台,共計319.92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58台(套),共計5382.92萬元。2024年預算安排中,購置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0台(套),共計0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中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