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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2024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4-02-29 10:00    來源: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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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人民檢察院通過行使檢察權,追訴犯罪,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維護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和權威,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

  (二)機構設置情況

  根據《北京市檢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方案》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我院於2019年3月完成了內設機構改革工作,將內設機構有18個優化調整為12個,分別為:辦公室(行政事務管理部)、政治部(機關黨委、機關紀委)、第一檢察部、第二檢察部、第三檢察部、第四檢察部、第五檢察部、第六檢察部、第七檢察部、第八檢察部、第九檢察部、檢務督察部。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包括一個預算單位,即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本級。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部門行政編制301人,實有人數252人;事業編制22人,實有人數21人;聘用人員(檢察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93人。離退休人員83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83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2024年度收入預算18493.16萬元,比2023年19393.21萬元減少900.05萬元,減少4.64%。主要原因是落實政府過緊日子的政策,壓減一般性支出。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18280.19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8280.19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212.96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

  5.事業收入0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

  9.其他收入212.96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餘0.01萬元

  10.上年結轉結餘0.01萬元。

圖1:收入預算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2024年支出預算18493.16萬元,比2023年19393.21萬元減少900.05萬元,減少4.64%。主要原因是落實政府過緊日子的政策,壓減一般性支出。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14805.43萬元,佔總支出預算80.06%,比2023年15752.11萬元減少946.68萬元,減少6.01%。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3687.73萬元,比2023年3641.09萬元減少46.64萬元,減少1.28%。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年終結轉結餘資金0萬元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本級1個所屬單位。其他所屬單位2024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2024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89.09萬元,比2023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88.71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預算數0萬元,與2023年0萬元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檢察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經費統一安排在市檢察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24年預算數3.79萬元,比2023年預算數3.97萬元減少0.18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厲行節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量、規模和接待標準,合理估計公務接待費支出。2024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按規定開支的單位及部門的公務接待費用。

  3. 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85.3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4年預算數17.98萬元,比2023年預算數80.71萬元減少62.73萬元,主要原因:2023年度安排4輛公務用車更新購置,2024年度安排1輛公務用車更新購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67.3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25.0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15.0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15.00萬元,其他12.32萬元。比2023年預算數92.40萬元減少25.08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4年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政府採購預算總額600.90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17.98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582.92056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4年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492.62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4年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1家行政單位以及0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010.13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4年,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0個,佔全部預算項目10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3478.71萬元,佔本部門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4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4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共有車輛28台,共計664.41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10台(套)、共計809.33萬元。2024年預算安排中,購置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0台(套),共計0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中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檢察”款:指檢察院用於保障機構正常運作、開展檢察業務工作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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