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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檢察院2024年財政預算資訊

日期:2024-02-29 10: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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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是保障國家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的司法機關,是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中發揮着重要作用。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檢察院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保證國家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對區人大及其常委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對刑事案件依法審查批准逮捕、決定逮捕、提起公訴。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強化偵查監督、刑事審判監督、刑事執行監督、推進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和公益訴訟工作、全力維護首都和諧穩定、服務首都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

  (二)機構設置情況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檢察院內設10個處室,分別是:第一檢察部、第二檢察部、第三檢察部、第四檢察部、第五檢察部、第六檢察部、第七檢察部、辦公室(行政事務管理部)、政治部、檢務督察部。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檢察院包括1個預算單位,即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檢察院(本級)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檢察院行政編制102人,實際98人;事業編制11人,實際10人;聘用人員(檢察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22人。

  離退休人員56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56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2024年收入預算6487.54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6236.89萬元增加250.65萬元,增長4.02%。主要原因:一是較上年人員增加且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工作人員工資標準和增加離退休費等有關政策;二是根據檢察事業發展和實際需求安排預算資金。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6,358.75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358.75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110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

  5.事業收入0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

  9.其他收入110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餘18.80萬元

  10.上年結轉結餘18.80萬元。

收入預算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2024年支出預算6487.54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6236.89萬元增加250.65萬元,增長4.02%。主要原因:一是較上年人員增加且落實國家調整機關事業工作人員工資標準和增加離退休費等有關政策;二是根據檢察事業發展和實際需求安排預算資金。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5824.47萬元,佔總支出預算89.78%,比2023年5616.18萬元增加208.29萬元,增長3.71%。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663.08萬元,比2023年602.08萬元增加61.00萬元,增長10.01%,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年終結轉結餘資金0萬元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檢察院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檢察院本級1個所屬單位。其他所屬單位2024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2024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28萬元,比2023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減少0.82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預算數0萬元,與2023年年初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檢察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費用統一安排在市檢察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24年預算數0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0.82萬元減少0.82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2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4年預算數0萬元,與2023年年初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我院2024年未安排公務用車更新工作;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2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加油1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8萬元,公務用車保險8萬元,其他2萬元。與2023年預算數28萬元持平。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4年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檢察院政府採購預算總額0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4年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檢察院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142.08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4年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檢察院1家行政單位以及0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728.56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4年,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檢察院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8個,佔全部預算項目8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663.08萬元,佔本部門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4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4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檢察院共有車輛24台,共計468.37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17台(套)、共計2194.66萬元。2024年預算安排中,購置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0台(套),共計0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中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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