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主要職責: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保證國家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對區人大及其常委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對刑事案件依法審查批准逮捕、決定逮捕、提起公訴。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強化偵查監督、刑事審判監督、刑事執行監督、推進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和公益訴訟工作、全力維護首都和諧穩定、服務首都經濟社會發展。
(二)機構設置情況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下設10個部門。包括:辦公室(行政事務管理部)、政治部(機關黨委、機關紀委)、第一檢察部、第二檢察部、第三檢察部、第四檢察部、第五檢察部、第六檢察部、第七檢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檢務督察部。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包括1個預算單位,即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本級)。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部門行政編制101人,實際89人;事業編制7人,實際6人;聘用人員(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13人。
離退休人員41人,其中:離休0人,退休41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2024年度收入預算4837.16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4942.21萬元減少105.05萬元,減少2.13%。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一是落實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厲行節約,壓減一般性支出;二是2023年室外維修項目為一次性項目,2024年未安排。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4802.42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802.42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17.00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
5.事業收入0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
9.其他收入17.00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餘17.74萬元
10.上年結轉結餘17.74萬元。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2024年支出預算4837.16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4942.21萬元減少105.05萬元,下降2.13%。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一是落實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厲行節約,壓減一般性支出;二是2023年室外維修項目為一次性項目,2024年未安排。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4405.46萬元,佔總支出預算91.08%,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4325.45萬元增加80.01萬元,增長1.85%。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431.70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616.76萬元減少195.53萬元,減少30.00%。減少原因為2023年室外維修項目為一次性項目,2024年未安排。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年終結轉結餘資金0萬元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本級1個所屬單位。其他所屬單位2024年無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2024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55.68萬元,比2023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增加17.9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預算數0萬元與2023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檢察機關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費用統一安排在市檢察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24年預算數0萬元與2023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持平,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嚴控公務接待費用。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55.68萬元,包括:公務用車購置費2024年預算數17.98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0萬元增加17.98萬元,主要原因:我院2024年擬更新購置公務用車1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37.7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16.0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9.0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6.50萬元,其他支出6.2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37.70萬元持平,主要原因:根據厲行節約要求,嚴格控制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4年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316.70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97.98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218.72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4年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269.04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4年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部門1家行政單位以及0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675.94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4年,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部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9個,佔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9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420.23萬元,佔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4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4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部門共有車輛19台,共計378.16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9台(套)、共計1004.58萬元。2024年預算安排中,購置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0台(套),共計0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中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