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五、其他情況説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項目支出表
五、政府採購預算明細表
六、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十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部門情況説明
(一)本部門性質、職責等情況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性質為國家行政單位。
單位職責:充分履行審判職能,深入落實和推進司法改革,着力加強紀律作風建設,各項工作不斷發展進步,為首都和東城區的和諧穩定發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二)機構設置情況
內設13個部門,分別為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三庭(知識産權審判庭)、行政審判庭、綜合審判庭、執行局、天壇人民法庭、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隊、綜合辦公室、政治部(機關黨委 機關紀委);所屬事業單位1個,為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綜合事務中心。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包括1個預算單位,即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本級)。
(三)人員編制及實有情況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部門行政編制362人,實有人數344人;事業編制33人,實有人數30人;聘用人員(法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175人。
離退休人員204人,其中:離休3人,退休201人。
二、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2024年度收入預算23996.78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23920.99萬元增加75.79萬元,增長0.32%。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員預算為人員正常調資等有關政策。
(一)本年財政撥款收入23898.45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3898.45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0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00萬元。
(二)本年其他資金收入10.00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00萬元。
5.事業收入0.00萬元。
6.上級補助收入0.00萬元。
7.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萬元。
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00萬元。
9.其他收入10.00萬元。
(三)上年結轉結餘88.33萬元
10.上年結轉結餘88.33萬元。
圖1:收入預算
三、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2024年支出預算23996.78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23920.99萬元增加75.79萬元,增長0.32%。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員預算為人員正常調資等有關政策。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預算21170.92萬元,佔總支出預算88.22%,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21002.43萬元增加168.49萬元,增長0.80%。
(二)項目支出。項目支出預算2825.86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2918.56萬元減少92.70萬元,下降3.18%。其中:
1.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00萬元。
2.上繳上級支出0.00萬元。
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萬元。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年終結轉結餘資金0.00萬元。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部門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開支單位包括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本級),1個所屬單位。
(二)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説明
2024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175.26萬元,比2023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減少60.77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預算數0.00萬元,與2023年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法院財物統一管理後,因公出國境經費統一安排在市高級法院本級。
2.公務接待費。2024年預算數9.03萬元,與2023年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166.23萬元,包括:公務用車購置費2024年預算數50.54萬元,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67.00萬元減少16.46萬元,主要原因:2024年購置車輛與2023年不同,價格下降。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115.7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30.00萬元,公務用車維修40.00萬元,公務用車保險27.70萬元,其他支出18.00萬元。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預算數比2023年年初預算數160.00萬元減少44.30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
五、其他情況説明
(一)政府採購預算説明
2024年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總額2,180.56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262.54萬元,政府採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預算1918.02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説明
2024年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總額2044.49萬元。
(三)機關運作經費説明
2024年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部門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本級)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3158.79萬元。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説明
2024年,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部門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12個,佔本部門本年預算項目12個的100.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2737.53萬元,佔本部門本年項目支出預算的100.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説明
2024年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名稱:訴訟費,收費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執收主體: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收費部門: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收費標準: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1號)及《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非財産民事案件等訴訟受理費標準的通告》(京發改〔2007〕1111號),收入預計15500.00萬元。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4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産佔用情況説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部門共有車輛71台,共計1319.80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9台(套)、共計840.41萬元。2024年預算安排中,購置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設備1台(套),共計50.00萬元。
六、名詞解釋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部門當年部門預算中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作維護費預算數。
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政府採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預算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