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財政 > 財政專題 > 2024市級部門決算專題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24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5-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分享:
字號: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是市政府工作機構,為正局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主要職責包括:

1.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處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發揮統籌協調、參謀助手、督促檢查、服務保障等職能作用。

2.負責市政府會議的籌備、組織和服務保障工作。

3.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的公文。

4.研究審核各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各市屬機構向市政府報送的請示、報告等公文,提出擬辦意見,報請市政府領導同志批閱。承辦國務院、國務院辦公廳以及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其他省區市政府和其他機構發送市政府的文電。

5.負責市政府總值班工作,協助安排市政府領導同志開展調研工作和參加重要政務活動。

6.負責市政府督查工作,督促檢查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在本市貫徹落實情況,督辦落實市政府決策部署、重點工作、重要會議決定事項、重要文件以及領導同志指示批示和交辦事項。綜合協調市政府部門和區政府的督促檢查工作。

7.負責市級行政機關和區政府績效管理、績效考評工作。

8.負責為市領導提供重要資訊及社會輿情。

9.負責聯繫人大、政協有關工作。

10.負責服務中央和國家機關、駐京部隊、中央在京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省區市政府駐京辦事機構的綜合協調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有28個內設機構,分別為辦公室、會議處、文電處、秘書一處至七處、保密檔案處、值班室、調研活動處、資訊一處、資訊二處、聯絡處、督查一處、督查二處、督查三處、績效管理辦公室、中央單位服務處、駐京部隊服務處、財務處、人事處、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處)、機關紀委、工會、離退休幹部處;廳屬事業單位1個,為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綜合事務中心。

下屬1個預算單位,為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本級。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13950.50萬元,比上年增加632.40萬元,增長4.75%。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3704.65萬元,比上年增加648.85萬元,增長4.97%。

1.財政撥款收入13704.6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3704.6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00%;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4.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圖1:收入決算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3313.35萬元,比上年增加652.97萬元,增長5.16%,其中:基本支出11171.2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3.91%;項目支出2142.14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6.09%;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圖2:支出決算

圖2:支出決算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3950.50萬元,比上年增加632.40萬元,增長4.75%。主要原因:機構改革轉隸後,在職人員增加導致財政撥款收、支總額增長。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3313.35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0485.6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8.76%;教育支出24.2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183.7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6.40%;衛生健康支出619.7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66%。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10911.46萬元,2024年度決算10485.6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6.10%。其中:

“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2024年度年初預算10911.46萬元,2024年度決算10485.6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6.10%。主要原因:落實過“緊日子”的工作要求,壓減一般性支出。

2、“教育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34.86萬元,2024年度決算24.2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69.48%。其中:

“進修及培訓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34.86萬元,2024年度決算24.2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69.48%。主要原因:落實過“緊日子”的工作要求,儘量在單位內部場所開展培訓,壓減培訓經費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2111.78萬元,2024年度決算2183.7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3.41%。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2111.78萬元,2024年度決算2138.6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1.27%。主要原因:機構改革轉隸後,在職人員增加導致實際支出增長。

“撫恤”2024年度年初預算0萬元,2024年度決算45.05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實際需求在年中調整部門預算,用於發放撫恤金。

4、“衛生健康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571.11萬元,2024年度決算619.7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8.52%。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2024年度年初預算571.11萬元,2024年度決算619.7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8.52%。主要原因:機構改革轉隸後,在職人員增加導致實際支出增長。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1171.21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3.83萬元,比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49.78萬元減少45.95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度決算數3.83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30.78萬元減少26.95萬元。主要原因:落實過“緊日子”的工作要求,減少出國(境)經費;2024年度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雙碳戰略與産業轉型升級專題培訓班、第29屆澳門國際貿易投資展覽會等方面,2024年度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參團3人次。

2.公務接待費。2024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19萬元減少19萬元。主要原因:落實過“緊日子”的工作要求,減少接待經費。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本部門無此項費用。2024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0輛。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4年度機關運作經費支出合計693.42萬元,比上年增加18.04萬元,增加原因:機構改革轉隸後,在職人員增加導致實際支出增長。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4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574.84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198.40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376.44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549.97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34.92%,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378.99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24.07%。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共有車輛0台;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0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4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530.66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作(項):反映行政單位的基本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事務管理(項):反應行政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作(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反映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12.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於培訓的支出。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行政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反映按規定用於病故人員家屬的一次性撫恤金及喪葬費補助費。

1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19.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