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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參事室2024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5-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參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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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人民政府參事室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的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參事室是市政府直屬機構,為副局級。北京市人民政府參事室與北京市文史研究館合署辦公。

(二)主要職責

北京市人民政府參事室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參事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參事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組織市政府參事對政府有關政策的實施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參政諮詢,向市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

2.組織市政府參事參與本市有關地方性法規草案的研究。

3.貫徹執行黨的統一戰線政策,支援、組織市政府參事和市文史館館員參加愛國統一戰線工作。

4.組織市政府參事、市文史館館員及時了解和掌握黨中央、國務院的方針政策及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

5.支援市政府參事、市文史館館員同社會各界人士的聯繫,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

6.組織市政府參事開展同國外相關機構交流與合作,組織市文史館館員開展對外文化交流等活動。

7.負責為市政府參事、市文史館館員履行職責提供服務。

8.承辦市政府參事、市文史館館員的選聘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北京市人民政府參事室設處級職能部門5個,分別是:秘書處、人事處、參事處、文史處、機關黨委;所屬事業單位1個:文史研究中心。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3283.68萬元,比上年增加251.09萬元,增長8.28%。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計3230.36萬元,比上年增加220.6萬元,增長7.33%。

1.財政撥款收入3230.3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230.3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00%;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4.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圖1:收入決算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972.59萬元,比上年增加234.59萬元,增長8.57%,其中:基本支出1729.3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8.18%;項目支出1243.2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1.8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3261.95萬元,比上年增加251.09萬元,增長8.34%。主要原因:結合工齡增長和新增人員情況,人員經費有所增加; 開展參事、特約研究員調研工作、藝術創作、出版《北京文史》雜誌和文史專輯等業務活動增加導致項目經費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972.59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914.5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8.05%;教育支出5.1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2.9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78%。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3,138.62萬元,2024年度決算2,914.5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2.86%。

其中:

“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2024年度年初預算3,138.62萬元,2024年度決算2,914.5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2.86%。主要原因: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嚴格控制支出。

2.“教育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7.00萬元,2024年度決算5.1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73.00%。其中:

“進修及培訓”2024年度年初預算7.00萬元,2024年度決算5.1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73.00%。主要原因:培訓採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培訓相應費用減少。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63.63萬元,2024年度決算52.9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3.22%。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63.63萬元,2024年度決算52.9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3.22%。主要原因:自然減員。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單位無相關內容。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單位無相關內容。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729.36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23.12萬元,比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89.39萬元減少66.27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度決算數18.11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66.29萬元減少48.18萬元。主要原因:因工作安排調整及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部分團組未成行;2024年度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赴德國參加第76屆法蘭克福書展、赴日本參加研討會等方面,2024年度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2個、9人次。

2.公務接待費。2024年度決算數0萬元,與2024年初預算數持平。公務接待0批次,公務接待0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5.01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23.1萬元增加減少18.09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4年度決算數0萬元,主要原因:2024年度未購置公務用車,2024年度購置(更新)0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5.01萬元,主要原因:一是日常公務保障儘量使用新能源汽車,二是厲行節儉。2024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7輛。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4年度機關運作經費支出合計217.43萬元,比上年減少29.88萬元,減少原因:按照厲行節約的要求,壓縮行政運作成本。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4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94.29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2.9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91.37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93.8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99.55%,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5.59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93%。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參事室共有車輛7台;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0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4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240.96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人大事務-行政運作: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參事事務:反映用於政府參事事務方面的支出。

9.教育支出-進修及培訓-培訓支出: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於培訓的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行政單位離退休: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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