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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4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5-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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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發展改革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以及市委有關工作要求,把堅持黨對發展改革工作的領導落實到履行職責過程中。主要職責是:

一是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本市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有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

二是提出本市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品質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有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有關調整建議。

三是統籌提出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警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經濟政策,牽頭研究提出應對措施建議。調節經濟運作,協調解決經濟運作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按許可權組織制定、調整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收費標準。參與擬訂財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是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本市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有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産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

五是牽頭推進本市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優化營商環境規劃、計劃和方案。研究提出深化營商環境改革有關政策建議。協調解決優化營商環境有關重大問題。組織開展優化營商環境評價有關工作。

六是提出本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政策。牽頭推進實施“一帶一路”建設。承擔統籌協調“走出去”有關工作。按許可權負責外商投資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管理。組織實施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管理,牽頭協助國家有關部委開展本市外商投資安全審查。負責本市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

七是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訂本市全社會固定資産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政府投資項目審批許可權和政府核準的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目錄。安排財政性建設資金,擬訂並組織實施政府投資計劃。按許可權審批、核準、審核上報固定資産投資項目。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産力佈局。擬訂並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

八是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有關區域規劃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本市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城鄉一體化發展有關重大問題。組織編制並推動實施新型城鎮化規劃和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統籌協調本市對口支援和交流合作工作。

九是組織擬訂本市綜合性産業政策。協調一二三産業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有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基礎設施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政策,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協調推進航空、鐵路投資建設。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服務業及現代物流業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綜合研判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開發區總體發展規劃,協調推進開發區改革發展。

十是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統籌推進本市創新發展、高技術産業和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擬訂有關發展規劃和政策,提出發展新質生産力、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規劃佈局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協調産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十一是跟蹤研判涉及本市經濟安全風險隱患,提出有關工作建議。負責本市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調節,研究分析本市市場和對外貿易狀況,提出促進對外貿易發展的政策措施。按許可權負責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産品進出口需求平衡,協調糧食、棉花進出口計劃的實施。組織擬訂糧食和物資儲備規劃和總量計劃。

十二是負責本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擬訂本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及統籌促進人口高品質發展的政策建議。參與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

十三是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綜合協調和組織實施本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協調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産業和清潔生産促進有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有關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能源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政策措施。提出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

十四是組織擬訂本市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五是管理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簡稱市糧食和儲備局)。

十六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京政辦發〔2003〕64號)設立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直屬單位8家,分別為:北京市經濟社會發展研究院、北京節能環保中心、北京市經濟資訊中心、北京市價格認證中心、北京市價格監測中心、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促進中心(北京市“一帶一路”建設促進中心、北京市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項目事務中心)、北京市對口支援和經濟合作服務中心、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綜合事務中心。部門管理機構1家,為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歸口管理單位2家,為北京市投資促進服務中心(北京市外商投資服務中心)、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107327.8萬元,比上年增加7851.87萬元,增長7.89%。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02410.45萬元,比上年增加7994.72萬元,增長8.47%。

1.財政撥款收入95050.0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2.81%。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95050.0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2.81%;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420.5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41%;

4.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6939.9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6.78%。

圖1:收入決算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00392.6萬元,比上年增加8491.55萬元,增長9.24%,其中:基本支出42651.2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2.48%;項目支出57741.3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7.5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圖2:支出決算

圖2:支出決算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96586.96萬元,比上年增加7803.52萬元,增長8.79%。主要原因:一是機構改革,併入原北京市支援合作辦公室;二是追加安排北京市經濟運作監測調度平臺等基本建設經費。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93411.92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8655.5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2.79%;教育支出71.0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691.8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02%;衛生健康支出2924.4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13% ;節能環保支出21111.7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2.6%;城鄉社區支出5957.2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38%。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58609.65萬元,2024年度決算58655.58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08%。其中:

“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0萬元,2024年度決算173.15萬元。主要原因:機構改革,併入部分職能及相關預算經費。

“發展與改革事務”(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58609.65萬元,2024年度決算58218.2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9.33%。主要原因:堅持厲行節約、過緊日子,減少部分預算經費支出。

“其他共産黨事務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0萬元,2024年度決算264.15萬元。主要原因:機構改革,併入部分職能及相關預算經費。

2、“教育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91.48萬元,2024年度決算71.0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77.62%。主要原因:本年度實際發生的培訓數量及規模下降。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4559.73萬元,2024年度決算4691.8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2.90%。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4559.73萬元,2024年度決算4691.8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2.90%。主要原因:按照本市統一繳費標準,據實支出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等社保費用。

4、“衛生健康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3126.58萬元,2024年度決算2924.4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3.53%。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3126.58萬元,2024年度決算2924.4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3.53%。主要原因:按照本市統一繳費標準,據實支出醫療保險費用。

5、“節能環保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17302.44萬元,2024年度決算21111.7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22.02%。其中:

“能源節約利用”(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17302.44萬元,2024年度決算21111.7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22.02%。主要原因:追加安排北京市分佈式光伏獎勵經費預算。

6、“城鄉社區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1463.16萬元,2024年度決算5957.2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407.15%。其中:

“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1463.16萬元,2024年度決算5957.2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407.15%。主要原因:追加安排北京市經濟運作監測調度平臺建設項目、北京數字營商整合服務平臺建設項目等基本建設經費預算。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本部門無此類經費。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本部門無此類經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此類經費。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42471.01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23.83萬元,比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65.66萬元減少141.8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度決算數70.09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158萬元減少87.91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厲行節約要求,嚴格出國事項管理;2024年度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開展優化營商環境訪問交流、參加雙碳戰略與轉型升級專題培訓等方面,2024年度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14個、17人次。

2.公務接待費。2024年度決算數1.85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5.71萬元減少3.86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厲行節約要求,減少公務接待規模。2024年度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支援合作領域外省市人員來京接洽工作。公務接待14批次,公務接待207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51.89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101.95萬元減少50.0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4年度決算數0萬元,2024年度購置(更新)0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51.89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帶頭過“緊日子”要求,減少公務車運作維護支出。2024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55輛。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4年度機關運作經費支出合計1459.69萬元,比上年增加168.29萬元,增加原因:機構改革,併入原北京市支援合作辦公室。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4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2836.64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497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659.67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1679.97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2711.77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5.66%,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3972.36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7.39%。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共有車輛55台;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11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4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3423.2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發展與改革事務(款)行政運作(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發展與改革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發展與改革事務(款)戰略規劃與實施(項):反映擬定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實施宏觀管理與調控等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發展與改革事務(款)日常經濟運作調節(項):反映日常經濟運作調節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發展與改革事務(款)社會事業發展規劃(項):反映社會事業發展規劃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發展與改革事務(款)經濟體制改革研究(項):反映經濟體制改革與研究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發展與改革事務(款)物價管理(項):反映物價管理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發展與改革事務(款)事業運作(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和運作保障類的項目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發展與改革事務(款)其他發展和改革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以上項目以外的其他發展與改革事務支出。

16.“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作(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支出。

17.“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8.“其他共産黨事務支出”(款)事業運作(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後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19.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於培訓的支出。

2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2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2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項):反映其他用於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方面的支出。

2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2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28.節能環保支出(類)能源節約利用(款)能源節約利用(項):反映用於能源節約利用方面的支出。

29.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項):反映其他用於城鄉社區公共基礎設施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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