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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2024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5-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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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北京市公安局內設機構及編制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公安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通知》(京政辦發〔2009〕47號)設立,所屬二級預算單位中,行政單位分別是北京市公安局本級行政、北京市公安局警務保障部(一)、北京市公安局警務保障部(三)。事業單位分別是北京市公安局本級事業、北京市公安局民警門診部、北京市公安局幼兒園、北京警察學院、北京市禁毒科技中心、北京市公安局關鍵資訊技術設施保護中心、北京市公安局民警康復中心、北京市公安局機關住房管理中心。

北京市公安局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公安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2.掌握影響政治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制定有關對策,並負責組織實施。

3.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承擔反恐防暴責任,處置治安案件、事件,依法管理集會、游行、示威活動,管理特種行業和槍支彈藥、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依法對大型群眾性活動進行安全監管。

4.維護本市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5.依法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本市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6.指導和監督本市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7.負責本市公共資訊網路的安全保衛工作。

8.負責依法審核審批刑事案件的偵查、提請逮捕、移送審查起訴及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案件;依法辦理國家賠償和行政應訴案件。

9.對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拘留、強制隔離戒毒、監區醫療等場所。

10.負責武警部隊在本市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工作。

11.負責公安科學技術工作,開展公安資訊和通信技術、刑事技術等建設工作。

12.制定、實施全局隊伍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組織、幹部、人事、人才等隊伍管理工作;實施對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公安宣傳工作;開展警務督察和審計工作,查處違法違紀案件。

13.負責全局公安經費、裝備、基本建設、通用資産、民警健康和後勤服務等警務保障工作。

14.承擔北京市反恐和刑事案件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15.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882656.21萬元,比上年增加46146.42萬元,增長5.51%。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計849774.5萬元,比上年增加47441.08萬元,增長5.91%。

1.財政撥款收入838733.8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8.7%。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838733.8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8.7%;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6469.6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76%;

4.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4571.04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54%。

圖1:收入決算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計809454.59萬元,比上年增加14412.62萬元,增長1.81%,其中:基本支出627126.7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77.48%;項目支出182327.81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2.52%;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850964.95萬元,比上年增加14455.16萬元,增長 1.73%。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度社會保障繳費有所增加;二是年中追加科技裝備建設項目的合同款以及部分基本建設投資項目等經費。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796361.30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145.1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39%;公共安全支出646405.8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1.17%;教育支出31979.6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0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5979.8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03%;衛生健康支出46181.9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5.80%;城鄉社區支出9536.5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23%;其他支出2895.4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36%。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0萬元,2024年度決算3145.10萬元。其中:

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0萬元,2024年度決算3145.10萬元。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基本建設投資項目。

  2. “公共安全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667622.30萬元,2024年度決算646405.8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6.82%。其中:

“公安”(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667622.30萬元,2024年度決算646405.8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6.82%。主要原因:一是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壓減一般性支出;二是項目招標採購及結算結餘。

  3.“教育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32933.16萬元,2024年度決算31979.6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7.10%。其中:

“普通教育”(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30083.35萬元,2024年決算29547.5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8.22%。主要原因:一是北京警察學院項目招標結餘;同時,部分合同款調整至下一年度支付,核減2024年部分項目經費;二是北京市公安局幼兒園2024年招收幼兒人數減少,幼兒園教學活動費用支出減少。

“進修及培訓”(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2849.81萬元,2024年度決算2432.1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5.34%。主要原因:結合實際情況開展培訓工作。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56189.54萬元,2024年度決算55979.8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9.63%。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52332.58萬元,2024年度決算52168.5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9.69%。主要原因:根據我局實際在職人數和相關政策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

“撫恤”(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3856.96萬元,2024年度決算3811.3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8.92%。主要原因:我局依據相關規定開展撫恤、慰問工作。

5.“衛生健康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46501.93萬元,2024年度決算46181.9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9.31%。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46501.93萬元,2024年度決算46181.9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9.31%。主要原因:根據我局實際在職人數和相關政策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

  6.“城鄉社區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236.98萬元,2024年度決算9536.5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4124.19%。其中:

“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236.98萬元,2024年度決算9536.5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4124.19%。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基本建設投資項目。

  7.“其他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0萬元,2024年度決算2895.41萬元。其中:

“其他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0萬元,2024年度決算2895.41萬元。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基本建設投資項目。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我局2024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我局2024年度無此項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626799.9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其中:(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8128.92萬元,比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0291.79萬元減少2162.87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度決算數132.41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132.53萬元減少0.12萬元。主要原因:我局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和公安部、市委、市政府有關因公出國(境)管理工作要求,統籌規劃出訪指標,嚴格經費審核;2024年度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出訪法國、希臘、土耳其、塞爾維亞、德國、英國,赴美參加第四屆聯合國警察首腦峰會等方面。2024年度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15個、34人次。

2.公務接待費。2024年度決算數47.31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96.61萬元減少49.3萬元。主要原因:我局落實中央及北京市關於厲行勤儉節約的工作要求,加強公務接待審批管理,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量、規模和接待標準,公務接待費相應減少。2024年度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國外代表團交流活動。公務接待6批次,公務接待548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7949.20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10062.65萬元減少2113.4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4年度決算數4332.35萬元,主要原因:按照實際更新需求,對老舊執法執勤車開展正常更新,2024年度購置(更新)車輛354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3616.85萬元,主要原因:本着厲行節約的原則,加強公務用車管理,大力壓縮公務用車運作維護支出。2024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2094輛。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4年度機關運作經費支出合計83343萬元,比上年增加3616.5萬元,增加原因:一是各項公務活動正常開展,差旅費、培訓費等支出增加;二是警務科技建設投入增加,電費等運作成本增加。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4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74529.48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41397.91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45715.34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87416.23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55026.75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31.53%,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33687.5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19.3%。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公安局共有車輛2094台;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572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4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77074.06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行政運作(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目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機關服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提供後勤服務的各類後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的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信息化建設(項):反映公安機關用於非涉密的資訊網路建設和運作維護相關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執法辦案(項):反映公安機關從事行政執法、刑事司法及偵查辦案等相關活動支出。

12.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學前教育(項):反映各部門舉辦的學前教育支出。

13.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項):反映各部門舉辦的普通本科(包括研究生)教育支出。

14.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幹部教育(項):反映各級黨校、行政學院、社會主義學院、國家會計學院的支出。包括機構運轉、招聘師資、舉辦各類培訓班的支出。

15.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於培訓的支出。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2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反映按規定用於烈士或犧牲、病故人員家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喪葬補助費以及烈士褒獎金。

2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傷殘撫恤(項):反映按規定用於傷殘人員的撫恤金和按規定開支的各種傷殘補助費。

22.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3.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24.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反映不能劃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

三、中央對北京XX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報告

本部門2024年度無中央轉移支付資金,不涉及中央轉移支付績效自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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