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
北京市民政局下屬15個預算單位,分別是北京市社會組織管理中心、北京市民政教育管理學院、北京市接受捐贈事務管理中心、北京市接濟救助管理事務中心系統、北京市老齡協會等。根據全市機構改革部署要求,2024年本部門涉及兩家預算單位轉隸劃轉,報表及説明中的年初預算數為轉隸劃轉後年初預算數。
(二)職責
北京市民政局(簡稱市民政局)是市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局級。市民政局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以及市委有關工作要求,把堅持黨中央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落實到履行職責過程中。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民政事業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有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擬訂本市有關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擬訂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
2.承擔市老齡委的具體工作。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協調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擬訂老年人社會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
3.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促進本市養老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4.負責本市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基金會等社會組織的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各區社會組織登記管理與執法監督工作。
5.組織擬訂本市殘疾人社會福利政策並統籌實施,指導有關權益保護工作。統籌推進康復輔助器具産業發展。
6.擬訂本市婚姻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婚姻登記機構管理工作,推進婚俗改革。
7.擬訂本市殯葬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殯葬服務機構管理工作,推進殯葬改革。
8.擬訂本市兒童福利、孤困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和標準,健全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有關兒童機構管理工作。
9.組織擬訂促進本市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0.擬訂本市城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負責特困人員供養工作。指導城市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11.擬訂本市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標準。負責本市行政區劃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及派出機關駐地遷移等審核報批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行政區域界線的管理工作。負責各區邊界爭議調處工作。
12.擬訂本市對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權益保護政策,負責組織實施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權益保護工作。
13.依法負責民政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查處有關違法違規行為。
14.承擔接濟服務管理工作。
15.代管北京市老齡協會。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75884.83萬元,比上年76120.97萬元減少236.14萬元,下降0.31%。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計72420.04萬元,比上年74075.64萬元減少1655.60萬元,下降2.24%。
1.財政撥款收入71145.7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8.24%。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71145.7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8.24%;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4.經營收入972.9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34%;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301.2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42%。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計69535.70萬元,比上年71049.18萬元減少1513.48萬元,下降2.13%,其中:基本支出43057.4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61.92%;項目支出25439.0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36.58%;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1039.1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5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71845.12萬元,比上年73300.90萬元減少1455.78萬元,下降1.99%。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壓減一般性支出,以及搬遷副中心減少辦公用房租賃費等。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8196.38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教育支出2045.4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0648.6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8.93%;衛生健康支出5502.2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07%。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2363萬元,2024年度決算2045.4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6.56%。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2363萬元,2024年度決算2045.4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6.56%。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壓減培訓經費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65635.18萬元,2024年度決算60648.6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2.40%。其中:
“民政管理事務”(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59795.28萬元,2024年度決算55163.8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2.25%。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壓減一般性支出,以及搬遷副中心減少辦公用房租賃費等。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5385.19萬元,2024年度決算5123.2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5.14%。主要原因:落實全市機構改革部署要求,單位劃轉、編制內人員相應變動,養老保險等經費支出減少。
“臨時救助”(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454.39萬元,2024年度決算361.5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79.57%。主要原因:嚴格落實預算評審要求,部分項目預算審減,支出減少。
“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0.32萬元,2024年度決算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主要原因:落實全市機構改革部署要求,結合工作職能調減預算。
3、“衛生健康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6568.75萬元,2024年度決算5502.2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3.76%。其中:
“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1500.60萬元,2024年度決算715.3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47.67%。主要原因:落實全市機構改革部署要求,結合工作職能調減預算。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2888.42萬元,2024年度決算2689.7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3.12%。主要原因:落實全市機構改革部署要求,單位劃轉、編制內人員相應變動,醫療保險等經費支出減少。
“老齡衛生健康事務”(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2179.73萬元,2024年度決算2097.2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6.21%。主要原因:與預算基本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單位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單位無此項支出。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42914.96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72.57萬元,比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84.48萬元減少111.91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度決算數81.30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170萬元減少88.70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嚴格控制因公出國(境)支出;2024年度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赴英國開展社會福利制度工作交流合作,赴日本參加“老老人”養老保障及照護服務能力提升培訓,參加隨團赴阿爾巴尼亞和新加坡等開展社會組織工作交流、養老助殘服務工作交流等方面。2024年度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2個、16人次。
2.公務接待費。2024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1.41萬元減少1.41萬元。主要原因:厲行節約,減少公務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91.27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113.08萬元減少21.8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4年度決算數41.33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嚴格按照預算執行,2024年度購置(更新)2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49.94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嚴格控制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支出。2024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51輛。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4年度機關運作經費支出合計1175.98萬元,比上年1877.93萬元減少701.95萬元,減少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壓減一般性支出,以及搬遷副中心辦公用房相關支出減少。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4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4641.87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573.96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697.8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3370.11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6327.6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3.22%,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5124.90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35%。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民政局共有車輛51台;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11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4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0250.13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幹部教育(項):反映各級黨校、行政學院、社會主義學院、國家會計學院的支出。包括機構運轉、招聘師資、舉辦各類培訓班的支出等。
8.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於培訓的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行政運作(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機關服務(項):反映為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提供後勤服務的各類後勤服務中心、醫療室等附屬事業單位的支出。
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社會組織管理(項):反映社會組織管理、支援社會組織發展等方面的支出。
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務支出(項):反映除行政運作、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機關服務、社會組織管理、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及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以外其他用於民政管理事務的支出。
1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含職業年金補記支出)。
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臨時救助(款)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支出(項):反映用於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機構的運轉支出。
1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反映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民政管理事務、補充社會保障基金、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企業改革補助、就業補助、撫恤、退役安置、社會福利、殘疾人事業、紅十字事業、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項目以外的其他用於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19.衛生健康支出(類)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款)行政運作(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20.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1.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22.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23.衛生健康支出(類)老齡衛生健康事務(款)老齡衛生健康事務(項):反映老齡衛生健康事務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
四、中央對北京市民政局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報告(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