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根據《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設立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共計32個單位。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所屬行政單位18個,包括: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本級、北京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總隊本級、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東城運輸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朝陽運輸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海淀運輸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豐臺運輸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石景山運輸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西城運輸管理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通州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順義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懷柔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平谷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大興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房山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門頭溝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昌平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延慶公路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密雲公路分局。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14個,包括:北京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總隊執法保障中心、北京市智慧交通發展中心(北京市機動車調控管理事務中心)、北京交通運輸職業學院、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綜合事務中心、北京市交通運作監測調度中心、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安全應急事務中心、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政務服務中心(北京市船舶檢驗所)、北京市交通綜合治理事務中心、北京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管理中心、北京市運輸事業發展中心、北京市交通運輸職業資格事務中心、北京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北京市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結算中心)、北京市城市道路養護管理中心、北京市郵政業安全運作監測中心。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是負責本市城鄉交通統籌發展、交通運輸和交通基礎設施綜合管理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交通運輸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交通運輸發展戰略,對交通運輸行業改革與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對策建議。
2.組織編制本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交通運輸行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參與編制綜合交通規劃、交通專項規劃、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規劃及相關規劃實施的評估工作。負責大型城建項目交通影響評價的審核。負責市管道路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中交通內容的審查。參與市級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的審查。統籌推進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會同相關部門建立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庫。
3.組織編制市級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建議計劃和年度建設建議計劃。組織編制交通基礎設施維修養護以及交通運輸行業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提出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維修養護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參與交通發展建設投融資政策的研究和實施。負責城市軌道交通和其他公共交通特許經營項目的具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提出交通運輸行業收費政策及標準的建議。
4.負責推進區域交通一體化協同發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鐵路、民航和郵政等綜合運輸的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各類重點交通運輸服務保障方案,並監督實施。參與編制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並提出有關政策和標準建議。
5.負責本市交通基礎設施的監督管理和交通運輸業的行業管理,擬訂有關政策和標準。負責公路建設市場和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督管理,協調推進交通運輸産業發展。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的行政許可和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節能減排工作。
6.負責本市交通基礎設施和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産的監督管理。負責交通運輸安全應急方面的組織協調,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處理交通運輸行業重大安全事故。負責重大突發事件中的運輸組織和交通設施保障。負責鐵路監護道口安全的管理工作。承擔北京市交通安全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7.負責組織協調本市交通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統籌停車管理工作,負責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的行業管理。
8.負責本市地方海事工作。
9.制定本市交通運輸科技和智慧交通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政策。組織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推動智慧交通系統建設。組織指導重大交通科技項目立項、研究、開發和成果推廣、應用工作。
10.負責本市交通運輸行業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對外交流與合作。
11.指導本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工作。
12.指導、協調和監督各區的交通運輸工作。
13.承擔北京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2939979.86萬元,比上年增加517595.69萬元,增長21.37%。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計2547166.97萬元,比上年增加188157.18萬元,增長7.98%。
1.財政撥款收入2445807.4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6.01%。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668184.48萬元,佔收入合計的65.49%;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77762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30.5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4483.9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18%;
4.經營收入401.7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2%;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96473.7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3.79%。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501503.3萬元,比上年增加612916.58萬元,增長32.45%,其中:基本支出133426.8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33%;項目支出2367819.4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4.66%;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256.9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01%;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802156.74萬元,比上年增加471583.1萬元,增長20.23%。主要原因:2024年爭取到中央超長期國債資金用於支援我市軌道交通車輛及信號系統設備更新等項目。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928967.08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國防支出390.7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2%;教育支出26457.9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3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028.0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57%;衛生健康支出7439.6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39%;節能環保支出76524.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97%;城鄉社區支出136216.1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06%;交通運輸支出1373540.5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1.2%;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297369.2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5.42%。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國防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398.67萬元,2024年度決算390.7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8%。
其中:
“國防動員”2024年度年初預算398.67萬元,2024年度決算390.7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8%。主要原因:按實際合同約定執行,基本與預算持平。
2、“教育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26230.88萬元,2024年度決算26457.9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87%。其中:
“職業教育”2024年度年初預算25917.51萬元,2024年度決算26179.7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1.01%。主要原因:2024年學生規模有所增長,職業教育支出增加。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11326.95萬元,2024年度決算11028.0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7.36%。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11326.95萬元,2024年度決算11028.0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7.36%。主要原因:執行全市統一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繳費政策,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根據實際人員變動情況安排支出。
4、“衛生健康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7653.67萬元,2024年度決算7439.6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7.20%。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2024年度年初預算7653.67萬元,2024年度決算7439.6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7.20%。主要原因:執行全市統一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繳費政策,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根據實際人員變動情況安排支出。
5、“節能環保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67103.91萬元,2024年度決算76524.8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4.04%。其中:
“能源節約利用”2024年度年初預算67103.91萬元,2024年度決算76524.8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4.04%。主要原因:根據年度計程車“油換電”實際需求,新增安排純電動出租汽車推廣應用獎勵資金。
6、“城鄉社區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131786.25萬元,2024年度決算136216.1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3.36%。其中:
“城鄉社區公共設施”2024年度年初預算131786.25萬元,2024年度決算136216.1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3.36%。主要原因:用於支援慢行系統服務評價服務、北京市物流基地和農産品批發市場配套重大交通基礎設施投資項目謀劃、國家植物園地區交通基礎設施投資項目謀劃等項目。
7、“交通運輸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891947.01萬元,2024年度決算1373540.5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53.99%。其中:
“公路水路運輸”2024年度年初預算390035.90萬元,2024年度決算602438.9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54.45%。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安排支援密三路、安四路、國道230(G104-九德路)道路工程等普通公路建設項目;二是新增安排武興路、通馬路等普通公路大修養護工程;三是支援門頭溝區、房山區、昌平區等地區道路恢復重建項目。
“郵政業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530.59萬元,2024年度決算505.9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8%。主要原因:厲行勤儉節約,嚴控一般性支出。
“其他交通運輸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501380.53萬元,2024年度決算770595.63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53.69%。主要原因:新增安排軌道交通政企合作項目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63118.75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城鄉社區支出103277.5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2.30%;交通運輸支出89777.5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9.40%;資源勘探工業資訊等支出21000.0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53%。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城鄉社區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70952.44萬元,2024年度決算103277.5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45.56%。其中: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45100萬元,2024年度決算89777.5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45.56%。主要原因:用於支援九德路(京哈高速公路-潞西路)改建工程、廠通路(春明路-市界)道路工程、石小路(京津公路-市界)道路工程、通懷路(昌金路-京平高速)道路工程、國道335(菜樹甸-市界)道路工程、慕蓮路(懷黃路-范崎路)道路工程、懷柔區雁西湖北二路(范崎路-G111國道)道路工程、國道111(河防口-湯河口)出京線、國道108三期道路工程、房山國道230(長周路-西韓路)道路工程等項目。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13500萬元,2024年度決算1350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2.“交通運輸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1700萬元,2024年度決算338841.24萬元.其中:
“車輛通行費安排的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1700萬元,2024年度決算1699.9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9.99%。基本與預算持平。
“超長期特別國債安排的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0萬元,2024年度決算337141.29萬元。主要原因:年中新增支援108新線高速路工程項目。
3.“資源勘探工業資訊等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0萬元,2024年度決算21000萬元。其中:
“超長期特別國債安排的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0萬元,2024年度決算21000萬元。主要原因:用於支援我市軌道交通車輛及信號系統設備更新等項目。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單位無此項收支。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29437.03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657.07萬元,比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850.3萬元減少193.2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度決算數115.55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185.53萬元減少69.98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2024年度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在公交地鐵兩網融合、交通綜合治理、智慧交通等方面與國外相關城市開展充分交流合作等方面,2024年度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10個、27人次。
2.公務接待費。2024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4.09萬元減少4.09萬元。主要原因:落實厲行節約要求,減少招待次數及規模,未發生公務接待活動。公務接待0批次,公務接待0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541.52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660.68萬元減少119.1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4年度決算數53.94萬元,主要原因:2024年度購置(更新)3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487.58萬元,主要原因:嚴格管理公務車申請審批流程,減少公車使用次數。2024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344輛。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4年度機關運作經費支出合計9498.69萬元,比上年減少1407.2萬元,減少原因:我委貫徹落實厲行勤儉節約要求,壓減非緊急非必需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4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31303.82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2067.25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52.85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9183.7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7939.67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7.31%,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4397.2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5.99%。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共有車輛344台;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121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4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27418.33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當年使用的支出功能分類名詞解釋:
國防支出(類)國防動員(款)交通戰備(項):反應用於交通戰備等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類)職業教育(款)高等職業教育(項):反映各部門舉辦的本科、專科層次職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門對社會組織等舉辦的本科、專科層次職業院校的資助,如捐贈、補貼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各部門安排用於培訓的支出。教育部門的師資培訓,黨校、行政學院等專業幹部教育機構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轉業士官的培訓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含職業年金補記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項):反映出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於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方面的支出。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際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照國際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節能環保支出(類)能源節約利用(款)能源節約利用(項):反映用於能源節約利用方面的支出。
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項):反映出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於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方面的支出。
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環境衛生(款)城鄉社區環境衛生(項):反映城鄉社區道路清掃、垃圾清運與處理、公廁建設與維護、園林綠化等方面的支出。
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設支出(項):反映土地出讓收入用於完善國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設施建設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支出。
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項):反映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村供水保障、村莊公共設施建設和管護以及農業農村直接相關的以工代賑等方面的支出。
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項):反映土地出讓收入用於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縣級政府當年按規定用土地出讓收入向中央和省級政府繳納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的支出。
城鄉社區支出(類)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項):反映除城市公共設施、城市環境衛生、公有房屋、城市防洪項目外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支出。
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設支出(項):反映除土地儲備專項債券、棚戶區改造專項債券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對應其他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用於完善國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設施建設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支出。
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設支出(項):反映除土地儲備專項債券、棚戶區改造專項債券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對應其他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用於完善國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設施建設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支出。
城鄉社區支出(類)其他城鄉社區支出(款)其他城鄉社區支出(項):反映除城鄉社區管理事務、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城鄉社區公共設施、城鄉社區環境衛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農業土地開發資金安排的支出、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污水處理費安排的支出、土地儲備轉向債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棚戶區改造債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對應轉向債務收入安排的、污水處理費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等項目以外其他用於城鄉社區方面的支出。
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農村道路建設(項):反映用於農村公路、鄉村道路建設方面的支出。
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項):反映除水利行業業務管理、水利工程建設、水利工程運作與維護、長江黃河等流域管理、水利前期工作、水利執法監督、水土保持、水資源節約管理與保護、水質監測、水文測報、防汛、抗旱、農村水利、水利技術推廣、國際河流治理與管理、江河湖庫水系統綜合整治、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專項支出、水利安全監督、資訊管理、水利建設徵地及移民支出、農村供水、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南水北調工程管理以外其他用於水利方面的支出。
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行政運作(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機關服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提供後勤服務的各類後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的支出。其他事業單位的支出,凡單獨設置了項級科目的,在單獨設置的項級科目中反映。未單設項級科目的,在“其他”項級科目中反映。
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公路建設(項):反映新建公路支出,公路改建支出,特大型橋梁建設支出,公路客貨運站(場)建設支出。
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公路養護(項):反映公路養護支出。
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項):反映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支出。
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公路運輸管理(項):反映公路運輸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船舶檢驗(項):反映船舶檢驗方面的支出。
交通運輸支出(類)公路水路運輸(款)其他公路水路運輸支出(項):反映出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於公路水路運輸方面的支出。
交通運輸支出(類)郵政業支出(款)機關服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提供後勤服務的各類後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的支出。其他事業單位的支出,凡單獨設置了項級科目的,在單獨設置的項級科目中反映。未單設項級科目的,在“其他”項級科目中反映。
交通運輸支出(類)車輛購置稅支出(款)車輛購置稅用於公路等基礎設施建設支出(項):反映車輛購置稅收入安排用於公路等基礎設施建設的支出。
交通運輸支出(類)車輛購置稅支出(款)車輛購置稅用於農村公路建設支出(項):反映車輛購置稅收入安排用於農村公路建設的支出。
交通運輸支出(類)車輛通行費安排的支出(款)政府還貸公路管理(項):反映車輛通行費安排用於政府還貸公路運作和管理工作的指出。
交通運輸支出(類)其他交通運輸支出(款)公共交通運營補助(項):反映對公共交通運輸企業的補助支出。
交通運輸支出(類)其他交通運輸支出(款)其他交通運輸支出(項):反映其他交通運輸支出中除對公共交通運營補助以外的其他支出。
交通運輸支出(類)超長期特別國債安排的支出(款)其他交通運輸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使用超長期特別國債收入安排的交通運輸支出
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應急管理事務(款)安全監管(項):反映安全生産綜合監督管理和工貿行業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自然災害救災及恢復重建支出(款)自然災害救災補助(項):反映用於應對重大自然災害應急救援和受災群眾救助的支出。
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自然災害救災及恢復重建支出(款)自然災害災後重建補助(項):反應政府預算安排用於自然災害恢復重建的補助支出。
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自然災害救災及恢復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災害救災及恢復重建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於自然災害救災、災後恢復重建等方面的支出。
資源勘探工業資訊等支出(類)超長期特別國債安排的支出(款)製造業(項):反映使用超長期特別國債收入安排的紡織、輕工、化工、醫藥、機械、冶煉、建材、交通運輸設備、煙草、兵器、核工、航空、航太、船舶、電子及通訊設備等製造業支出。
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反映除年初預留項目以外其他不能劃分到具體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項目。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
四、中央對北京專項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報告(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