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市國資委內設21個機構,分別為辦公室(黨委辦公室)、研究室(全面深化市屬國資國企改革工作辦公室)、政策法規處、科技創新與規劃發展處、企業改革處、企業改組處(北京市企業兼併破産和職工再就業工作辦公室)、業績考核處、統計評價處(清産核資辦公室)、産權管理處、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處、綜合處、監督處、董事會工作處、信息化工作處、黨建工作辦公室、黨委巡察工作辦公室、企業人才處、黨群工作處(黨委組織部、黨委統戰部)、宣傳工作處(黨委宣傳部)、信訪工作處、人事處,設4個其他機構,分別為:機關黨委、機關紀委、工會、離退休幹部處。另有駐委紀檢監察組。
部門職能:
2.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市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和市政府授權的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産,加強國有資産的管理,依法對區縣國有資産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3.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的責任,負責企業國有資産基礎管理,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産保值增值考核體系,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産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4.指導推進本市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5.通過法定程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6.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本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7.指導、督促所監管企業及實行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配合有關部門協調所監管企業及實行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做好安全工作,從出資人的角度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8.負責所監管企業及實行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人才工作的宏觀管理和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和組織協調所監管企業及實行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9.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411849.53萬元,比上年增加40849.94萬元,增長11.01%。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計411526.81萬元,比上年增加41584.04萬元,增長11.24%。
1.財政撥款收入411523.0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99%。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9124.13萬元,佔收入合計的4.65%;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92398.9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5.35%;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4.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3.7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1%。
圖1:收入預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計409949.05萬元,比上年增加40326.34萬元,增長10.91%,其中:基本支出9449.1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2.30%;項目支出400499.86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7.70%;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411804.67萬元,比上年增加41172.93萬元,增長11.11%。主要原因:國資預算當年企業上繳國有資本收益增加,相應預算支出增加,因此財政撥款收入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7636.70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48.3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8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068.9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06%;衛生健康支出555.59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3.15%;資源勘探工業資訊等支出15863.8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9.95%。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157.33萬元,2024年度決算148.3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4.27%。其中:
“進修及培訓”2024年度年初預算157.33萬元,2024年度決算148.3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4.27%。主要原因: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嚴控行政成本繼續壓減一般性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960.03萬元,2024年度決算1068.9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1.34%。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960.03萬元,2024年度決算1068.9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1.34%。主要原因:因機構改革,人員增加,相應基本經費增加。
3、“衛生健康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519.60萬元,2024年度決算555.5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6.93%。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2024年度年初預算519.60萬元,2024年度決算555.5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6.93%。主要原因:因機構改革,人員增加,相應基本經費增加。
4、“資源勘探工業資訊等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16721.51萬元,2024年度決算15863.8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4.87%。其中:
“國有資産監管”2024年度年初預算14149.91萬元,2024年度決算13411.6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4.78%。主要原因: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嚴控行政成本繼續壓減一般性支出。
“其他資源勘探工業資訊等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2571.60萬元,2024年度決算2452.2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5.36%。主要原因: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嚴控行政成本繼續壓減一般性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部門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2024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總計392398.92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總計392306.85萬元。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9446.69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93.11萬元,比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178.84萬元減少85.7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度決算數53.72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107.98萬元減少54.26萬元。主要原因: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嚴控行政成本繼續壓減一般性支出;2024年度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赴英國、日本、新加坡、瑞士等國家相關培訓費用,2024年度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7個、16人次。
2.公務接待費。2024年度決算數0.96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2.88萬元減少1.92萬元。主要原因: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嚴控行政成本繼續壓減一般性支出。2024年度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外部省市交流調研用餐費用。公務接待5批次,公務接待108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38.42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67.98萬元減少29.5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4年度決算數17.98萬元,主要原因:因我委車輛使用年久老化,已無法適應日常公車保障需求,為降低運作成本進行報廢處置,並購置新能源公車使用,2024年度購置(更新)1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20.44萬元,主要原因:我委在用公車陸續變更為新能源車,運作維護費用相應減少。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4年度機關運作經費支出合計592.05萬元,比上年增加61.23萬元,增加原因:因副中心搬遷,以前年度劃轉至原集中辦公區的辦公費用調整劃轉至我委。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4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831.36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315.3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516.04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035.27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1.88%,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772.35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62.60%。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共有車輛49台;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2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4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3966.49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於培訓的支出。教育部門的師資培訓,黨校、行政學院等專業幹部教育機構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轉業士官的培訓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0.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1.資源勘探工業資訊等支出(類)國有資産監管(款)行政運作(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2.資源勘探工業資訊等支出(類)國有資産監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3.資源勘探工業資訊等支出(類)其他資源勘探工業資訊等支出(款)其他資源勘探工業資訊等支出(項):反映其他項目以外用於資源勘探工業資訊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