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1。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北京市廣播電視局(簡稱市廣電局)是市政府直屬機構,為正局級。市廣電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廣播電視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廣播電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廣播電視宣傳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把握正確的輿論和創作導向。負責起草本市關於廣播電視和資訊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制定相關的政策措施、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推進廣播電視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2.負責制定本市廣播電視領域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扶助農村廣播電視建設和發展,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
3.負責統籌規劃本市廣播電視産業發展,制定發展規劃、産業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負責廣播電視統計工作。
4.負責監督管理本市廣播電視機構和業務,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並承擔相應責任,負責市場經營活動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負責對境外衛星電視節目接收的監管。
5.指導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生産。負責對網路視聽節目、廣播電視節目進行監管,審查其內容和品質。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6.負責推進本市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
7.組織擬訂本市廣播電視科技發展規劃、政策和行業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推進應急廣播建設。
8.負責本市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收錄管理。負責廣播電視領域對外及對港澳臺的交流與合作,組織推動廣播電視領域“走出去”工作。
9.依法對本市廣播電視行業的安全工作承擔管理責任,對以市廣電局名義組織的各類活動的安全工作承擔主體責任。
10.指導本市廣播電視、網路視聽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市廣電局包括市廣電局(本級)及6個事業單位(北京市廣播電視局綜合事務中心、北京市廣播電視監測中心(北京市廣播電視安全播出調度中心)、北京市視聽節目審查和服務中心、北京新視聽發展中心(北京音像資料館)、北京市廣播電視局宣傳中心、北京廣播影視交流促進中心)。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55489.45萬元,比上年減少2194.55萬元,下降3.80%。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計53073.44萬元,比上年減少2083.95萬元,下降3.78%。
1.財政撥款收入52456.1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8.84%。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52456.19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8.84%;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4.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617.25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16%。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計51559.43萬元,比上年減少2652.50萬元,下降4.89%,其中:基本支出9544.2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8.51%;項目支出42015.23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1.49%;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52486.63萬元,比上年減少2016.92萬元,下降3.70%。主要原因:我局牢固樹立過“緊日子”思想,結合工作實際繼續嚴格控制和壓減一般性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0836.19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教育支出30.0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6%;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50531.7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9.4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74.42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54%。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84.11萬元,2024年度決算30.0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35.73%。其中:
“進修及培訓”2024年度年初預算84.11萬元,2024年度決算30.0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35.73%。主要原因:壓縮行業培訓的次數和規模。
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54210.39萬元,2024年度決算50531.7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3.21%。其中:
“廣播電視”2024年度年初預算54210.39萬元,2024年度決算50531.7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3.21%。主要原因:我局牢固樹立過“緊日子”思想,結合工作實際繼續嚴格控制和壓減一般性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299.36萬元,2024年度決算274.4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1.67%。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299.36萬元,2024年度決算274.4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1.67%。主要原因:離休人員減少,經費降低。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年度無此項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年度無此項經費。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9544.2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173.66萬元,比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200.73萬元減少27.07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度決算數84.90萬元,與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持平。2024年度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參加法國戛納電視節、荷蘭國際廣播大會、中東廣播電視衛星展覽會、新加坡亞洲電視論壇展覽會等行業內展會,赴西班牙、義大利等洽談廣播電視網路視聽技術合作、影視劇合拍及交流推介會,以及“國際化影視創作與傳播”境外培訓等方面,2024年度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8個、15人次。
2.公務接待費。2024年度決算數3.27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5.70萬元減少2.43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壓縮公務接待數量、規模。2024年度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外聘專家接待和外省市行業管理部門調研。公務接待266批次,公務接待1126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85.49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110.13萬元減少24.6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4年度決算數63.03萬元,主要原因:根據工作需要2024年度購置(更新)公務用車,2024年度購置(更新)3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22.46萬元,主要原因:我局嚴格控制公務用車使用,減少費用開支。2024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21輛。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4年度機關運作經費支出合計364.26萬元,比上年減少461.07萬元,減少原因:厲行節約,降低成本。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4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9797.6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3149.13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6648.47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1525.37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8.22%,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9259.81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6.77%。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廣播電視局共有車輛24台;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82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4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3515.57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於培訓的支出。
8.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廣播電視(款)行政運作(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9.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廣播電視(款)監測監管(項):反映廣播電視監測監管臺站等為完成廣播電視、網路視聽節目監測監管等任務的支出。
10.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廣播電視(款)其他廣播電視支出(項):反映除行政運作、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機關服務、監測監管、傳輸發射、廣播電視事務以外其他用於廣播電視方面的支出。
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2。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2。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2。
四、中央對北京中央廣播電視無線覆蓋運作維護專項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報告
詳見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