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財政 > 財政專題 > 2024市級部門決算專題

北京市知識産權局2024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5-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知識産權局

分享:
字號: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北京市知識産權局是市政府直屬機構,為副局級。我局所屬正處級事業單位3個,分別為北京市知識産權保護中心(北京專利代辦處)、中關村知識産權促進中心、北京市知識産權公共服務中心(北京市知識産權維權援助中心)。我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知識産權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知識産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專利、商標、原産地地理標誌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專利、商標、原産地地理標誌工作的政策措施、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首都知識産權戰略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知識産權區域協同發展。

2.負責統籌協調本市知識産權保護工作,推動知識産權保護工作體系建設。負責專利侵權糾紛的行政裁決及調處。承擔知識産權維權援助。負責對商標的印製和使用進行監督管理,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依法保護特殊標誌。

3.承擔規範本市專利、商標、原産地地理標誌管理基本秩序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知識産權代理機構,推進知識産權中介服務體系建設,推動知識産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4.負責促進本市知識産權運用。擬訂本市知識産權運用政策,促進知識産權轉移轉化。承擔知識産權對外轉讓審查工作。指導和規範專利技術市場,指導規範專利權、商標權轉讓、許可、備案等工作。負責知識産權金融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規範知識産權無形資産評估,推動專利權、商標權質押工作。推動知識産權軍民融合。

5.負責本市知識産權公共服務體系的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專利、商標、原産地地理標誌資訊的傳播利用。負責組織建立知識産權預警應急機制。承擔專利、商標、原産地地理標誌統計分析工作。

6.統籌協調本市涉外知識産權事宜。開展專利、商標、原産地地理標誌工作的國際聯絡、合作與交流活動。

7.組織開展專利、商標、原産地地理標誌方面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普及工作。組織制定本市有關知識産權的教育與培訓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37544.73萬元,比上年減少2039.49萬元,下降5.15%。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計37405.69萬元,比上年增加607.65萬元,增長1.65%。

1.財政撥款收入37144.1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29%。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7144.12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3%;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260.9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70%;

4.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0.67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01%。

圖1:收入決算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計35537.33萬元,比上年減少2559.10萬元,下降6.72%,其中:基本支出6798.9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19.13%;項目支出28738.37萬元,佔支出合計的80.87%;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37144.12萬元,比上年減少1930.21萬元,下降4.94%。主要原因:減少中央專利轉化支援資金。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5265.76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5862.06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3.33%;教育支出1.1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01%;科學技術支出8119.4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3.0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15.3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31%;衛生健康支出467.7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33%。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27225.28萬元,2024年度決算25862.0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4.99%。

其中:

“知識産權事務”2024年度年初預算27225.28萬元,2024年度決算25862.0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4.99%。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加大厲行勤儉節約。

2、“教育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17.93萬元,2024年度決算1.1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6.41%。其中:

“進修及培訓”2024年度年初預算17.93萬元,2024年度決算1.1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6.41%。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加大厲行勤儉節約。

3、“科學技術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8651.89萬元,2024年度決算8119.4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3.85%。其中:

“其他科學技術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8651.89萬元,2024年度決算8119.4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3.85%。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加大厲行勤儉節約。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915.25萬元,2024年度決算815.3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9.09%。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834.71萬元,2024年度決算742.4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8.95%。主要原因:養老繳費人員減少。

“殘疾人事業”2024年度年初預算54.50萬元,2024年度決算51.5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4.50%。主要原因:按政策減免部分殘保金。

“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26.04萬元,2024年度決算21.4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2.26%。主要原因:社保繳費人員減少。

5、“衛生健康支出”2024年度年初預算521.27萬元,2024年度決算467.7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9.73%。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2024年度年初預算521.27萬元,2024年度決算467.7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89.73%。主要原因:社保繳費人員減少。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部門無此項經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此項經費。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6632.16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47.21萬元,比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60.56萬元減少13.35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度決算數34.8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35.47萬元減少0.67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加大厲行勤儉節約,減少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度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赴美國參加國際商標協會年會、赴英國與英國知識産權局等工作交流、赴南韓參加中韓知識産權交流會、赴新加坡參加新加坡知識産權周和公約周活動並與新加坡知識産權局等進行工作交流、赴香港參加亞洲知識産權營商論壇等方面,2024年度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4個、10人次。

2.公務接待費。2024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0.92萬元減少0.92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加大厲行勤儉節約,減少公務接待費。公務接待0批次,公務接待0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12.41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24.17萬元減少11.75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加大厲行勤儉節約,減少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4年度決算數0萬元,與上年保持一致。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12.41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24.17萬元減少11.75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進一步加大厲行勤儉節約,減少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13輛。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4年度機關運作經費支出合計230.8萬元,比上年增加16.85萬元,增加原因:設備維修(護)費等按實際需求增加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4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2844.6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5.09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2839.57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996.0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70.17%,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639.04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57.62%。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知識産權局共有車輛13台;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1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4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1809.96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知識産權事務-行政運作: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知識産權事務-知識産權戰略和規劃:反映知識産權戰略和規劃的制定、實施、評估和統計監測等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知識産權事務-國際合作與交流:反映知識産權國際合作與交流等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知識産權事務-知識産權宏觀管理:反映知識産權保護、運用、公共服務等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知識産權事務-事業運作: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後勤服務中心、醫療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1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知識産權事務-其他知識産權事務支出: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於知識産權事務方面的支出。

  13.教育支出-進修及培訓-培訓支出: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於培訓的支出。

  14.科學技術支出-其他科學技術支出-其他科學技術支出:反映其他科學技術支出中其他科技方面的支出。

  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行政單位離退休: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事業單位離退休: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1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繳費支出。

  1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殘疾人事業-其他殘疾人事業支出:反映其他用於殘疾人事業方面的支出。

  2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反映其他用於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21.衛生健康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醫療-行政單位醫療: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2.衛生健康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醫療-事業單位醫療: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23.衛生健康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醫療-公務員醫療補助: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