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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醫療保障局2024年度部門決算

日期:2025-08-29 10:00    來源: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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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職責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機構改革方案》,北京市醫療保障局是市政府直屬機構,機構規格為副局級。北京市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擬訂本市醫療保障制度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2.負責本市醫療保障基金支付預算、管理及撥付工作。

3.擬訂本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準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負責制定本市公費醫療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中央在京機構公費醫療審核報銷工作。負責本市離休幹部醫療費用統籌工作。組織擬訂並實施本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4.組織制定本市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承擔本市醫保目錄准入談判、確定等相關工作。

5.組織制定本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建立價格資訊監測和資訊發佈制度。

6.制定本市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推進本市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臺建設。

7.負責本市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資訊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8.負責本市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制定和完善本市異地就醫管理、費用結算政策和平臺建設。建立健全本市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機構設置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直屬機構3個,分別為: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北京市醫藥集中採購服務中心和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大數據中心。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113740.65萬元,比上年增加9338.10萬元,增長8.94%。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計113643.01萬元,比上年增加10571.34萬元,增長10.26%。

1.財政撥款收入113643.0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13643.0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100%;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2.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3.事業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4.經營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6.其他收入0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

圖1:收入決算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計100906.08萬元,比上年減少3006.56萬元,下降2.89%,其中:基本支出9387.0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30%;項目支出91518.99萬元,佔支出合計的90.70%;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經營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佔支出合計的0%。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13740.65萬元,比上年增加9340.09萬元,增長8.95%。主要原因:中央專項業務資金較上年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00906.08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教育支出8994.25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8.91%;衛生健康支出91911.8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91.09%。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教育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9063.08萬元,2024年度決算8994.2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9.24%。

其中:

“普通教育”(款,下同)2024年度年初預算8935萬元,2024年度決算893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進修及培訓”2024年度年初預算128.08萬元,2024年度決算59.2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46.26%。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厲行勤儉節約,壓縮培訓成本。

2、“衛生健康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93702.50萬元,2024年度決算91911.8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8.09%。其中:

“醫療保障管理事務”(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19552.06萬元,2024年度決算17762.9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0.85%。主要原因:政策調整和按實際工作開展業務等原因造成部分項目經費支出較年初預算減少。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9387.09萬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0萬元,(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26.72萬元,比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70.9萬元減少44.18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度決算數20.54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55.93萬元減少35.39萬元。主要原因:繼續落實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厲行勤儉節約,嚴控因公出國(境)支出;2024年度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參加市政府出訪團赴美國、英國訪問和赴香港、澳門開展醫保領域交流等方面;2024年度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2個、5人次。

2.公務接待費。2024年度決算數0.16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1.92萬元減少1.76萬元。主要原因:繼續落實政府過緊日子的要求,厲行勤儉節約,嚴格控制公務接待數量和規模。2024年度公務接待費主要用於接待河南省醫保局交叉調研組調研。公務接待1批次,公務接待12人次。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6.03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13.05萬元減少7.0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4年度決算數0萬元,主要原因:本年無新購公務用車,2024年度購置(更新)0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6.03萬元,主要原因:落實政府過“緊日子”要求,嚴控公務用車使用,公車運維費支出按照實際情況支出。2024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7輛。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4年度機關運作經費支出合計533.82萬元,比上年增加17.18萬元,增加原因:辦公地址搬遷至副中心,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及完成日常工作,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機關運作經費支出增加。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4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8243.5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482.12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7761.43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825.33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22.14%,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676.05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20.33%。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共有車輛7台;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0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4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6369.27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人大事務(款)行政運作(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8.衛生健康支出(類)醫療保障管理事務(款)信息化建設(項):反映醫保部門用於信息化建設、開發、運作維護和數據分析等方面的支出。

  9.衛生健康支出(類)醫療保障管理事務(款)醫療保障政策管理(項):反映醫療保障待遇管理、醫藥服務管理、醫藥價格和招標採購管理、醫療保障基金監管等支出。

10.衛生健康支出(類)醫療保障管理事務(款)事業運作(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後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11.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於培訓的支出。

12.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於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詳見附件。

四、中央對北京轉移支付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自評報告

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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