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十一、政府採購情況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決算公開情況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報表詳見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説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1990年,經市政府批准,成立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門地區管理委員會(京政辦發〔1990〕6號)(簡稱“天安門地區管委會”),是負責組織協調天安門地區管理工作的市政府派出機構。下設3個預算單位,分別為:天安門地區管委會(本級)、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天安門地區分局(行政單位,以下簡稱“城管天安門地區分局”)、天安門地區綜合管理服務中心(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以下簡稱“綜合管理服務中心”)。部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及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2)組織協調天安門地區升挂國旗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在天安門地區舉行的外事迎賓、節日慶典等活動。
(3)負責天安門地區的市容和環境衛生;組織協調天安門地區社會秩序、市政公用設施、城市綠化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天安門地區文物保護工作。
(4)負責天安門地區應急管理工作。
(5)負責對有關部門在天安門地區的日常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6)負責天安門地區服務設施的統一規劃工作。
(7)負責天安門城樓的開放與管理工作。
(8)負責組織、協調、監督天安門地區的安全生産工作,並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負責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工作,並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
(9)負責天安門廣場預約參觀工作。
(10)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收、支總計30114.66萬元,比上年增加6,494.35萬元,增長27.49%。
(一)收入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計29585.77萬元,比上年增加6,845.57萬元,增長30.10%。
1.財政撥款收入29506.7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73%。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9506.71萬元,佔收入合計的99.73%;
2.其他收入79.06萬元,佔收入合計的0.27%。
圖1:收入決算
(二)支出決算説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計25952.43萬元,比上年增加3,686.69萬元,增長16.56%,其中:基本支出11084.28萬元,佔支出合計的42.71%;項目支出14868.15萬元,佔支出合計的57.29%。
圖2: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情況
三、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説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29705.62萬元,比上年增加6,738.84萬元,增長29.34%。主要原因:2024年增加一般公共服務類項目經費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5902.43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面(按大類):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7,139.08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66.17%;教育支出58.81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0.23%;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1,996.54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7.7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94.60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4.61%;衛生健康支出736.03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2.84%;城鄉社區支出4,777.37萬元,佔本年財政撥款支出18.44%。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14629.01萬元,2024年度決算17139.0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7.16%。
其中:
“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14629.01萬元,2024年度決算17139.0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7.16%。主要原因:2024年增加一般公共服務類項目經費支出。
2、“教育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59.40萬元,2024年度決算58.8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9%。其中:
“進修及培訓”(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59.40萬元,2024年度決算58.8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9%。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優化培訓方式方法,壓減培訓經費支出。
3、“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385.91萬元,2024年度決算1,996.5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517.36%。其中:
“文物”(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385.91萬元,2024年度決算1,996.5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517.36%。主要原因:落實中軸線申遺保護工作要求,2024年增加相關項目經費。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1262.63萬元,2024年度決算1,194.6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4.61%。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1262.63萬元,2024年度決算1,194.6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4.61%。主要原因: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繳費預算支出結餘。
5、“衛生健康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786.96萬元,2024年度決算736.0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3.53%。其中: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786.96萬元,2024年度決算736.0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3.53%。主要原因:醫療保險繳費預算支出結餘。
6、“城鄉社區支出”(類)2024年度年初預算4924.40萬元,2024年度決算4,777.3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7.01%。其中:
“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2024年度年初預算4924.40萬元,2024年度決算4,777.3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7.01%。主要原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繳費等預算支出結餘。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本部門2024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本部門2024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支。
七、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説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1084.28萬元,未使用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安排基本支出,(1)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務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託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3)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包括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4)其他資本性支出包括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説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情況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24.63萬元,比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年初預算43萬元減少18.37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4年度決算數9.07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19萬元減少9.93萬元。主要原因:2024年因公出國(境)人員比年初計劃人數減少;2024年度因公出國(境)費用主要用於經批准赴德國參加“國際化服務環境能力提升培訓”和“城市環境秩序治理與執法質效提升專題境外培訓”等任務,2024年度組織因公出國(境)團組2個、2人次。
2.公務接待費。2024年度決算數0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1萬元減少1萬元。主要原因:2024年度未發生公務接待。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15.56萬元,比2024年度年初預算數23萬元減少7.44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4年度決算數0萬元,主要原因:2024年度未購置公務用車,2024年度購置(更新)0輛。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2024年度決算數15.56萬元,主要原因:厲行勤儉節約,加強公務用車管理,減少公務用車使用頻率。2024年度公務用車保有量10台。
二、機關運作經費支出情況
2024年度機關運作經費支出合計1084.77萬元,比上年減少12.49萬元,減少原因:厲行節約,進一步壓減一般性經費支出。
三、政府採購支出情況
2024年度政府採購支出總額14610.53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支出396.26萬元,政府採購工程支出2649.29萬元,政府採購服務支出11564.98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6884.12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47.12%,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3352.09萬元,佔政府採購支出總額的22.94%。
四、國有資産佔用情況
截至12月31日,天安門地區管委會共有車輛10台;單位價值100萬元(含)以上的設備53台(套)。
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説明
2024年度政府購買服務決算8581.13萬元。
六、專業名詞解釋
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三公”經費:是指單位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作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4.機關運作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作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政府採購: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依法制定的集中目錄以內的或者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範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品質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作(項):反映本部門下屬行政單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本部門下屬行政單位未單獨設置頂級科目的項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機關服務(項):反映為行政單位提供後勤服務的下屬服務中心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反映行政單位除上述科目以外的其他項目支出。
11.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反映本部門安排的用於培訓的支出。
12.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物(款)文物保護(項):反映本部門安排文物保護方面的項目支出。
13.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物(款)歷史名城與古跡(項):反映本部門安排歷史名城、世界遺産規劃和古跡保護方面的項目支出。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本部門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本部門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本部門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本部門下屬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支出。
1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本部門下屬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支出。
19.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支出。
20. 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行政運作(項):反映本部門下屬行政執法專屬單位的基本支出。
21. 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城管執法(項):反映本部門安排用於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等方面的項目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門績效評價情況
一、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
二、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詳見附件)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